2016中國風險管理峰會在唐山舉辦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王洹星):2016中國風險管理峰會28日在河北唐山舉行。本次峰會特意選擇在紀念唐山地震40週年和中國印發《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之際,用這樣的方式,號召保險行業和防震減災專業領域不斷努力提升能力和專業水準,提高公眾防震減災和風險防範意識。
地震災害是群災之首,往往造成巨大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據了解,中國現行的地震災害救助主要依靠政府。巨大的災害發生後,政府的救助對於保證災區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起到重要作用。同時,政府的資金投入也為災區恢復重建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不過,由於中國的救助大多用於應急期內對災民的救濟,以及公共設施建設和災民安置上,這種救助只能起到一個應急救濟的目的,很難用於災區居民和企業的補償或重建上。對此,中國地震局震防司司長孫福梁強調,建立地震巨災保險制度顯得尤為重要,“建立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將單一的依靠政府救助的救災模式向多渠道多方位救助模式轉變,將救災與風險防範緊密結合,將政府救助與災區民眾自救緊密結合,做到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增加救助力量,提高災區恢復重建能力,減輕在巨災面前政府的財政壓力。同時,建立地震巨災保險機制,有利於提高公眾防震減災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降低災害損失。”
近日,中國保監會、財政部印發了《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標誌著中國以地震為突破口的巨災保險制度建設和實踐探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在保障對象方面,明確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住宅;保險金額方面,城鎮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每戶可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運行初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超出部分由商業保險補充等具體內容。中國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劉峰説:“為貫徹落實實施方案,保險行業成為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共同體,集合行業承保能力參與地震保險損失分擔,提升行業協同運營管理能力,並以實施方案確立的基本思路和原則為基礎,經過多輪測算,多方研討,開發了質優價廉的地震巨災保險産品,擬於7月1日正式推出,為城鄉居民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住宅地震風險保障。”
立法先行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普遍做法。美國、日本等國家都對巨災保險進行了立法。作為地震多發國之一,日本從上個世紀20年代關東大地震之後,已經開始著手地震保險的立法,如今已形成了一整套的防震減災立法體系。中國地震局震防司司長孫福梁指出,下一步除了要完善地震保險體系構架、增強全社會地震災害風險防範意識之外,還應該加快立法工作,“地震等自然災害保險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産權利,政策性極強,為了保證其長遠、有序發展,應當由基本法律予以確立。建議今後在相關立法中確立地震等自然災害保險制度,明確政府、保險公司等各方在地震巨災保險制度中的職責和權限,規範地震巨災保險的實際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