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涉參與及煽動旺角暴亂 香港激進政治組織頭目被加控罪

2016-06-29 07:13:11|來源:中新網|編輯:靳松

  中新社香港6月28日電(記者 李焯龍)香港旺角今年2月發生暴亂,案件有新發展。28日,40名被告再在法院提堂,另有兩人首次提堂。控方申請將包括香港“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臺仰、梁天琦等10人的案件合并處理,共控11項罪名,包括參與暴動、煽動暴動等。

  當天上午,42名被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部分被告進入法院時,以“雨傘陣”阻擋記者拍攝。法庭上,控方要求,將10名被告包括黃臺仰、梁天琦、容偉業、首次提堂的兩名被告等案件合并處理。

  合并處理後,10名被告共被控11項罪名。其中,黃臺仰被控三罪,包括參與暴動罪、煽動非法集結罪、煽動暴動罪;梁天琦同樣被控三罪,包括兩項參與暴動罪、1項煽動暴動罪。

  前年違法“佔中”期間,經常打扮成美國漫畫人物“美國隊長”的容偉業則被控最多罪名。11項控罪中,他被控6項罪名,包括3項參與暴動罪、1項煽動非法集結罪、1項非法集結罪及1項襲擊警務人員罪。

  裁判官張君銘接納控方有關申請,將10人合并的案件押後至8月5日,轉介至東區裁判法院,以進行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式,10人準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對於黃臺仰的保釋條件,辯方一度要求放寬,但遭控方反對。控方稱,黃臺仰在本案中角色重要,涉及鼓勵和煽動群眾。結果,張君銘同意維持原有保釋條件不變。

  其餘被告方面,3人被改控襲警、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員、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罪名;另有3人被控暴動罪合并處理,將轉到區域法院應訊。另有21人的案件押後至8月9日再提堂,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進一步的法律意見

  當天,有5人獲撤銷控罪。控方解釋,雖有證據證明有關被告身處暴動現場,但所有證據未能達至一個合理的定罪機會,故決定撤銷控罪。

  法庭外,香港警方表示,法庭批准將部分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審理,反映旺角暴亂事件的嚴重性。警方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眾秩序,若有人涉及違法行為,絕對會果斷執法,將犯法人士繩之於法。

  就旺角暴亂事件,香港警方至今拘捕了82人。(完)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