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向政府討債28年:從“萬元戶”到一貧如洗
28年來,每個月陳伯宇都會去興寧鎮政府討債
陳伯宇家如今已經一貧如洗
幾乎每一任書記、鄉長、鎮長都給陳伯宇寫過證明
28年前,湖南郴州農民陳伯宇是遠近聞名的“陳百萬”,但自從接下原坪石鄉(現興寧鎮)的電站工程,陳伯宇的好日子就到頭了。電站的工程款,原坪石鄉政府從1988年一直拖欠到現在。向政府討債28年,陳伯宇從“陳百萬”變成了“陳低保”。當初他舉債墊資做工程,之後只能借高利貸還錢。如今的陳伯宇,兒子無錢治病去世、孫女上學都要靠人接濟,至今無法讓工友相信自己從沒有昧了他們的血汗錢。
28年來,政府欠下的債務,幾乎成了陳伯宇生活的全部。這個農民與政府的債務糾紛在2015年艱難立案,但一、二審均因超過20年最長訴訟時效而敗訴。最終湖南省高院要求重審此案,陳伯宇才看到了一線曙光。再審之前,興寧鎮政府終於同意調解。6月29日上午,陳伯宇向郴州中院遞交了《撤回再審申請書》,如果沒有意外,在興寧鎮政府收到裁定後的15個工作日,將支付給陳伯宇欠了他28年的錢。
一項中途停工的水電工程
磚結構的老房子,裏面沒有一塊瓷磚。家裏只有一台吊扇,銹跡斑斑,電視也還是多年前的老樣式。陳伯宇的家在雙峰縣杏子鋪鎮高泥村,和村裏其他亮堂堂的樓房相比,陳伯宇的家顯得無比破落,但是村裏人説,“這是附近幾個村子最早的樓房,經常有人來看。”
村民指著陳伯宇的破屋説:“當年他家的傢具都是雕花的,那個時候都講萬元戶,他可已經是‘陳百萬’了。”
在當地大多數人一貧如洗的上世紀80年代,陳伯宇搞工程,帶領幾個隊、幾十個工人,憑著“老實靠譜”,他在湖南省資興市的工程隊越做越紅火。1988年11月,他承包了資興市原坪石鄉(現併入興寧鎮)稅裏二級電站一期建設工程。1989年9月15日,836米的引水渠工程驗收,但當地政府並沒有立刻結算工程款,而是給他出了一個工程款明細單,顯示141230元整。隨後,因為資金緊張,本來要繼續再建的電站宣告停工。陳伯宇當時收到的通知是,錢到位了會隨時開工。
這期間,陳伯宇向當地政府預支了部分生活費,一共2萬元。陳伯宇的老伴朱青春回憶,當時整個工程隊都在硬撐,“我當時給他們(工程隊)做飯嘛,然後沒錢買菜了,就回去摘自家菜園的菜,拿雞蛋。大家都等著那水電站再開工,就這麼等,我們墊上了所有的積蓄。”
當時陳伯宇手裏有政府的工程合同,有工程款明細單,他覺得自己不過是“先墊墊,幫政府渡過難關”。
“那時候想法很簡單,政府説先做再給錢,那自然是相信政府。”陳伯宇並沒有想到,這筆錢卻拖垮了他的後半輩子。
一群人的討債
“領導換了,管事的都調走了。”陳伯宇意識到要把討債提到明面上來説是在1990年以後。“換了新的領導,去了沒好臉色,也不清楚之前的情況,總説現在沒有,以後再説。”陳伯宇沒有辦法,每次只好回來,但是當時跟他一起幹活的人越來越“呆不住”了。
“每天工錢三塊五,1988年,已經算高了,那時候人的工資一個月也就是二三十塊錢,大冬天去幹活,一幹就是一整天。”陳伯宇的同鄉、現在是雙峰縣杏子鋪鎮萬年村村主任的劉國富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跟著陳伯宇幹工程的時候,自己還是個小年輕,當兵剛回來,“陳伯宇是我老鄉,他工程隊也做得大,我就去了。但我沒想到,跟著他做了大半年,工錢卻欠了我近千元。”
劉國富承認自己也去陳伯宇家討過債,“現在不在乎,那個年代,太在乎了,那是好大一筆錢。”
工錢始終給不出,陳伯宇的工友們逐漸對他喪失了信任和耐心。他們不知道到底是政府沒給陳伯宇錢,還是陳伯宇昧了大家的血汗錢。陳伯宇能拿得出的,只有當時的工程款結算單,而這張“政府欠條”根本無法説服討債的人。
“政府一共欠我十二萬多,因為工程是墊資,我欠別人材料錢,也欠工友們的工錢。我沒有那麼多積蓄,可有那麼多人來找我討債,咋辦呢?我只能借高利貸。”陳伯宇説,從1992年到2000年,他每天都在拆東墻補西墻,過年不敢回家,家裏每年新收的穀子都會被上門的債主拿走。當年的“陳百萬”變成了如今的“陳低保”,連過年殺頭豬,債主們都會“你一塊我一塊”地分。甚至,小兒媳婦劉金蓮在鎮上開的服裝店,也有人二話不説就拿走衣服,“最後只好關門,全家人都不敢呆在雙峰,出去打工避難,你在本地做生意,永遠不得安寧。”
小兒媳劉金蓮説,“當時和丈夫談戀愛的時候,別人説他(陳伯宇)家條件那麼好,你嫁過去只有享福,結果卻是能過一個安穩日子都是奢侈。”
興寧鎮政府欠陳伯宇錢的事,杏子鋪鎮很多人都知道。不少人都勸他算了,但陳伯宇不答應,因為他自己也欠著一屁股債。
28年的討債線路
28年來,只要沒有特殊情況,每個月陳伯宇都會去興寧鎮政府討債。
老伴朱青春説:“一般是週六晚上給他準備一下,我會煮點雞蛋,找點餅乾,夏天給他塞件襯衫,還有越來越多的材料。”
討債是一條固定路線,陳伯宇每個週日的早上5點多起床,然後搭乘摩托車去雙峰縣,花99元坐汽車到郴州,再花10元坐車到資興市區,一般早晨6點鐘他會到達興寧鎮(原坪石鄉)。當天陳伯宇會住在熟人家,他等著第二天的週一。
“週一書記、鄉長都在,能跟管事的説上話。”陳伯宇説,“好説話的領導,就會説現在沒有,不好説話的,一般直接走人,根本不理我。”
在興寧鎮碰了壁,陳伯宇就會返回資興市,“去市委、人大辦公室、信訪局。”一開始陳伯宇不知道流程,後來這些部門轉的程式熟悉了,他不需要門衛打電話,“我知道幾樓辦公,不用打聽了。”再次碰壁後,陳伯宇就會去郴州,再去長沙,去湖南省信訪局、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有時候能夠碰到一些好人,給我一些指令性的東西,或者幫我打電話,指定郴州資興信訪局要接待。”陳伯宇説,這時候,他就會特別開心,“巴不得連夜趕到郴州。長沙什麼時候最早一趟、最晚一趟去資興的班車,我都清楚得很。”
“資興市信訪局每週五都有重要領導值班,我都是週五一大早就去排隊。”然後不管得到什麼答覆,陳伯宇都清楚週五下午後的兩天任何人都找不到,他會坐週六一早的班車回家,“以前交通不方便,我經常夜晚才到村子裏。”
那時陳伯宇在村口喊,老伴朱青春會去接他。有時候朱青春會問一些情況,陳伯宇就會“兇”她,不理她。
“大多數時候,乾脆一言不發。”朱青春告訴北青報記者,“後來我也不敢再問他,看到他跟別人説話,我就假裝幹活偷偷聽一點。”
“很多人都説,這麼多年,我的路費都比政府欠我的錢多了,我其實也沒算過。”陳伯宇説,也有人建議他去“鬧一鬧”,他則堅決擺手,“我不幹違法的事情,我這是合理合法的錢,他們不能不給我。”
超過20年訴訟時效被兩次駁回
“事情剛發生的時候,我就告訴他,趕緊要錢,不然當官的換人了咋辦?”朱青春説,討債剛開始的兩年,甚至一度進入調解階段,但法院的人説政府只願意給陳伯宇3萬元。
北青報記者採訪時,陳伯宇展示了1992年11月2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信訪回執,上面寫道:“如符合事實請審查指定資興或你院立案。”
1992年11月中旬,郴州中院轉資興市人民法院告申庭:“陳伯宇來我院反映並遞交起訴狀。現將起訴狀轉來你庭,請你庭依照民訴法的規定依法審查。如符合起訴條件則應立案受理,如不符合起訴條件,則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當時要是能立案,就不會拖這麼久了。”陳伯宇講述,當時自己見到一位願意主持調解的陳姓廳長,對方跟自己説,“你要願意兩三萬拿了,我可以幫你們調解。”對於陳伯宇來説,這很難接受,十幾萬變兩三萬,剩下的為什麼要自己吃虧。“那時正是我被別人追債最難的時候。”陳伯宇拒絕了,於是此後再無消息。
28年間,從坪石鄉到興寧鎮,陳伯宇找過每一任書記、鄉長、鎮長,只有在合併鄉鎮之前的一位書記未給他寫證明。曾擔任坪石鄉鄉長兼電站指揮部指揮長的熊玉忠,擔任坪石鄉黨委書記的王甫、蔣振平及坪石鄉辦公室秘書的曹紹斌等人均給他出具了手寫證明,以説明項目以及欠款的存在,有的是在十幾年後補寫的,有的甚至是在彌留之際,在病床上寫給他的證明。
當時擔任稅裏二級電站站長的樊七斤負責電站工程的施工管理,“我很清楚當年的情況,我還幫他寫過材料,這麼多年來也一直陪著陳伯宇到處跑。我就納悶了,那些領導們不嫌煩嗎,我都跟著他去了不下二十次,哪怕到後來陳伯宇修的電站都賣掉了,還是説沒錢。”
找鎮政府討債讓陳伯宇變得一貧如洗,他請不起律師,甚至請不起人幫他寫材料。
陳伯宇的代理律師曹遠澤是他的老鄉,“他找我之前已經換了幾次律師,因為他總是沒有錢,律師們算是在接力援助他。2015年,終於可以立案了,但一、二審都被法院判決超過20年最長訴訟時效而敗訴。”
討了28年的債務再度陷入死局。
“政府不會不還我錢的”
陳伯宇的轉機來自於媒體的介入。
隨著當地媒體報道了陳伯宇向政府討債28年的事,陳伯宇也向湖南高院申請了再審。2016年5月16日,湖南高院指令郴州中院再審此案。陳伯宇迎來的,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調解。
6月28日上午9點,湖南省資興市就陳伯宇和原坪石鄉工程款糾紛進行調解,一天后,達成協定,以21萬元“了結一切”,包括陳伯宇工程款本金、利息、差旅費等各項費用。條件是讓陳伯宇撤訴,並刪掉對興寧鎮不利的帖子和言論。陳伯宇同意了。
陳伯宇在調解庭上説:“我74歲了,我父親活到84歲,我也就這樣了,不想爭了。”但是在協調的時候,陳伯宇還是給老伴打了電話,“我要30萬,他們説只給21萬,有點少,但是他們不想多給了,律師也盡力了。”老伴朱青春在話筒裏説,“我相信,你盡力了,以後不用再跑了,我怪高興的。”
朱青春跟老伴説高興,卻對北青報記者説她心裏很難過。
朱青春總是想起被鎮政府欠債以前的生活,在1988年周邊人們大多沒錢上學的時候,夫妻倆已經把大兒子送去長沙讀大學了。老二雖然身體有點殘疾,卻也讀了初中,家裏一直有錢給他找好醫生。三兒子也在長沙讀了中專,之後去當兵,連小女兒都讀了高中。
但被鎮政府欠債之後,陳伯宇一家的日子天翻地覆。
老二的病再也沒錢治了,三兒媳劉金蓮至今記得朱青春哭著去找她,求她“救救你二哥吧”。但是劉金蓮也只能拿出千把塊錢,老二最終還是去世了。
“老二沒了後,二兒媳也走了,他們的孩子沒爹沒媽,每天不開心。”朱青春説,她沒辦法怪誰,“因為要不回這錢,老頭子(陳伯宇)會憋屈死。”
陳伯宇説他不想計較1988年的12萬元和現在21萬元的區別,“只能往前看,至少政府承認了,沒有賴賬。另外,我可以拿著這筆錢去還賬,全還清了,大約能剩下不到3萬元,就供我孫女讀大學吧。我就算死了,不虧誰的錢,那些以前跟我幹活的,也知道我不是無賴。”
本版文並攝/本報記者 王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