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裁定樸泰桓有參奧資格 後者征戰裏約有望
原標題:韓法院裁定樸泰桓有參奧資格 後者征戰裏約有望
【環球網報道 記者 李小飛】據韓國《日刊體育》7月2日報道,韓國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日前就韓國泳壇名將樸泰桓提交的保留訴訟權申請做出判決,裁定樸泰桓有資格參加裏約奧運會。
法院方面表示,大韓體育會(KOC)對樸泰桓的處罰屬雙重處罰。據KOC國家隊選拔規定第5條第6款,樸泰桓有資格參加奧運會。
樸泰桓律師表示,與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判定無關,這是韓國國內法院首次對樸泰桓參奧資格做出認可,因此具有重要意義。
2014年9月仁川亞運會前,樸泰桓因藥檢呈陽性被國際泳聯停賽18個月。按照大韓體育會規定,因藥物被禁賽的選手在禁賽期滿起的三年內都無法獲得國家隊選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