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也有成本 警察蜀黍給你算筆賬
原標題:打架也有成本 警察蜀黍給你算筆賬
□通訊員 鼓公宣 趙柏戀茹 蔡雲子 金陵晚報記者 徐寧
隨著氣溫逐漸升高,燒烤攤、大排檔在戶外支起了攤子,越來越多的市民會選擇夜間外出會友,街邊夜市逐漸恢復了夏日的繁華熱鬧,而吃飯聊天的時候怎能沒有酒精助興,朋友們相見推杯換盞之間不知不覺舌頭就大了,酒就多了,在酒精作用下,人會變得衝動易怒,最常見的就是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酒後隨口搭腔,引來皮肉之苦
6月10日,市民張先生與孫先生相約去喝酒,在酒足飯飽後,兩人領著代駕前往路邊取車,這時迎面走過來一對男女,正擦肩而過的時候,陌生男子大喊一聲“哎”,迷迷糊糊沒搞清狀況的張先生隨口搭了一句“什麼情況你”,男子這才注意到張先生滿身酒氣走路不穩,於是不高興地説,“看什麼看,又沒叫你”。
張先生卻不嫌事大緊咬不放,一旁的孫先生還算有些理智,拉著張先生趕緊走,但對方這時又跟上來幾步罵了一聲,神志不清的孫先生隨手拿起了街邊店舖外的拖把,朝對方舉了起來,亂舞中竟“成功”打中了陌生男子。
對方年輕氣盛,上去對著孫先生便是幾拳。張先生和孫先生便聯手加入了一場惡戰,這時一名疑似男子同伴的人跑了過來,邊跑邊喊,“有人打我兄弟!”緊接著又有兩撥人加入了“戰局”,局面瞬間反轉,幾句話能説清楚的口角,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加入變成了一場混戰,近10人使用U形鎖等器械對張、孫兩人連續擊打,最終導致孫先生多處淤腫、擦傷、軟組織受損,而張先生則因傷勢嚴重住進了醫院需進一步治療觀察。
為女兒慶生後一家六口被拘留
6月6日晚上9點多,尹某一家在小市附近的一家飯店,為女兒慶祝10歲生日。原本是一場幸福快樂的飯局,卻因為酒精的作用,最後演變成一場悲劇。
根據監控顯示晚上9點多,尹某一家吃完飯,帶著打包的菜品走出飯店。當他們準備乘車離開時,悲劇發生了。“尹某前面有一輛車擋著他們,然後受害人王某的車就在尹某身後停下來了。這個時候尹某可能是因為酒精的作用,就隨手拿著包猛砸王某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民警介紹道。
車子被砸,王某氣不打一處來,立即下車與尹某理論。“監控中,王某用手指著尹某和他理論,這個時候尹某的侄子從身後過來,上去就用手推了王某,尹某的侄子是第一個動手的,接著尹某和他侄子兩個和王某打了起來。”為了防止事態擴大,尹某的妻子和妹妹一度想要將兩邊拉開,但是最終沒有成功。飯店中又陸續跑出來4名男子,對著王某又是一陣拳打腳踢。“這四個人也是尹某家的,他們一家子六個男人都喝多了,對著王某就是一陣群毆。”王某最終跑向小市派出所報警求助。
“我們當時接待了受害人王某,在詢問情況的過程中,發現王某慢慢地不能講話,蹲在地上渾身冒汗。我們就趕緊把他送到了鼓樓醫院,經過救治,醫生告知其後背有三根骨頭骨折,導致肺部也受到很大影響。”民警介紹。
辦案民警立即調閱了路面監控,從監控中發現了案件的整個經過。6月7日上午,辦案民警通過走訪,了解到這家人在附近的一家飯店辦了酒席,通過飯店最終找到了這家人。6月7日下午,民警將尹某家6名家人全部抓獲。
目前尹某家6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經被鼓樓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夏季尋釁滋事案件
是冬季的兩倍
據鼓樓警方統計,今年入夏以來,5、6兩個月共計收到打架警情547起,冬季1、2月共計254起,夏季比冬季差不多高出一倍。其中因酒精引起的佔六成。
但是打架也是有成本的,警察蜀黍來給大家算筆賬:
輕微傷成本=行政拘留15日以下+拘留期間少掙的工資+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陪護費、交通費等賠償+500至1000元的賠償;
輕傷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留期間少掙的工資+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陪護費、交通費等賠償+至少一萬元的賠償金;
重傷成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附加成本=心情抑鬱+名譽、形象受損+親人、朋友擔心+學習、工作受影響+前科劣跡載入檔案……
據警方介紹,一拳下去,如果造成對方鼻骨粉碎性骨折,就已經達到輕傷的程度。如果造成鼻部離斷或缺損百分之三十以上即構成重傷,這時再回頭看看打架成本,這一拳你還揮得出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