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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垃圾,為何堆成山了才被看見

2016-07-06 07:14:20|來源:京華時報|編輯:王瑞芳

  近日有網友爆料,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疑似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被偷倒至蘇州太湖西山島,準備傾倒在廢棄宕口堤岸上。蘇州官方最新通報稱,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上海方面5日也表示,就垃圾偷運全力配合蘇州調查。

  在太湖邊偷倒垃圾,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新華社記者實地調查發現,從6月12日到7月1日被查處,每天都有兩三艘三五百噸的運輸船,在事發地傾倒垃圾。蘇州重要的水源地旁邊,聳立起高高的“垃圾山”。

  很難想像,這樣以鄰為壑的偷倒偷排事件,竟發生在經濟社會發達、執法力量較強的長三角地區。可見這類現象已經比較普遍,甚至形成了利潤驚人的黑色利益鏈。

  此前被揭出的異地偷倒垃圾和污染物事件,也佐證了這一判斷:有的把污染物跨區運到沒有管轄關係的地方直接傾倒,有的把垃圾運往幾乎不設防的農村地區。而這些污染物的輸出地,不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失去監控的垃圾和污染物,不僅環境危害會數倍放大,還構成對落後地區的環境剝削,是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

  造成偷排偷倒的主要原因,是大城市污染物處理能力不足,偷倒的成本大大低於處理成本,導致一些地方和企業心存僥倖,不惜以身試法。根據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最高可處以20萬元罰款。這還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危險廢物和污染物,對於偷運傾倒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在司法認定上都存在困難,很難入刑入罪。與高昂的垃圾處理成本相比,極低的違法成本,幾乎是在縱容偷倒行為。

  在實際操作中,跨區偷運傾倒垃圾,往往是以“公共服務外包”的形式進行的,地方部門和企業付了錢一包了之,接下來如何處理,似乎不用操心,也不用承擔責任。一些專業公司受利益驅動,所謂專業處理,就是找個地方隨便倒掉。有鋻於此,加大對偷倒垃圾污染物的處罰力度,讓垃圾生産者和監管部門承擔連帶責任,就是必然要求。提高違法成本,才能增強環保執法的威懾力。

  跨區域的偷排偷倒行為,也增加了環保執法的難度,主要是鑽了執法地域分割、信息溝通不暢的空子。偷倒的垃圾堆積成山,卻持續二十來天才被發現,如果是隱僻的污水偷排、看不見的危險品偷倒呢?可以想見,這裡面的監管漏洞有多大。

  應對跨區域污染行為,就要打破環保執法地域區隔,加強環保信息共享。對每一批垃圾和污染物處理,都要建立臺賬、全程追蹤,不能讓任何污染物處於監管視野之外。

  要做到這些,除了監管力量要給力、執法部門要真作為,還要發揮社會力量和公眾監督的作用。比如專業的環保機構和社會組織,以及與環境安全息息相關的本地居民,都可以成為環保部門的耳目,成為環保執法的支持力量。有這麼多雙眼睛盯著,明目張膽的偷排偷倒行為就會無處藏身。(鐵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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