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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90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16-07-07 08:48:30|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谷士欣

  中紀委通報90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國際在線報道: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紀委本月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90起 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預審大隊三中隊原探長張國峰收受錢款等問題。張國峰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涉嫌合同詐騙罪的在押人員陳某辦理取保候審,並向其洩露同案犯李某某口供,協助陳某串供逃避法律處罰,為此通過吳某某收受孫某某、金某某、吳某某等人給予的賄賂款5萬元,收受陳某給予的賄賂款2萬元。張國峰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行政開除。經通州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國峰開除黨籍處分。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國峰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萬元;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張國峰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2.昌平區十三陵鎮石牌坊村黨支部書記劉福旺收受禮金等問題。劉福旺在親屬生病、兒子結婚、建房以及春節期間,收受外來租地人員張某某給予的禮金2萬餘元;收受外來施工人員董某某給予的好處費4萬元,併為董某某在承攬石牌坊村道路工程的過程中謀取利益。劉福旺違反有關規定,從石牌坊村集體領取各種報酬共計2.37萬餘元。經昌平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福旺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天津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北辰區楊家嘴村黨總支原副書記王永清夥同他人騙取還遷房及搬家補助費問題。王永清違反廉潔紀律,在北辰區楊家嘴村城中村改造期間,夥同他人,編造房屋坐落地點和四鄰,虛構“無證房”並辦理申報手續,共騙取還遷房5套,建築面積440平方米,價值264萬元,同時騙取搬家補助費10.28萬元。北辰區紀委給予王永清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津南區小站鎮政府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任剛採取虛報種植面積、虛開發票等手段,騙取國家種糧、種棉等補貼款問題。任剛違反廉潔紀律,在負責對小站鎮下屬行政村上報的種糧、種棉及種糧良種補貼情況進行核實工作中,採取以他人名義虛報種植面積、虛開發票等手段,騙取國家種糧、種棉等補貼款5.13萬元。津南區紀委給予任剛開除黨籍處分、區監察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寧河區板橋鎮王良莊村村委會原主任王永臣以他人名義,套取鎮政府佔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問題。王永臣違反廉潔紀律,在協助板橋鎮政府開展電力塔基遷改佔地補償及地上物補償工作期間,以他人名義,套取佔地及地上物補償款1.1萬元。寧河區紀委給予王永臣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河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保定市唐縣北羅派出所違規收取贊助費問題。唐縣北羅派出所以經費緊張為由,向轄區白家莊村村委會收取贊助費3000元,用於償還派出所車輛加油欠款。2016年5月,唐縣監察局給予時任該所所長、現任唐縣公安局長古城派出所指導員王鐵池行政警告處分。

  2.邢臺市巨鹿縣財政局未積極履行職責問題。2015年3月至10月,巨鹿縣職教中心、巨鹿縣業興機械技術研發中心向該縣財政局申請撥付2015年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該局企業股未積極履行職責,在長達七個月的時間內未能向項目單位撥付專項資金。2016年4月,巨鹿縣監察局給予該局副局長王國強行政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山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臨汾市鄉寧縣西交口鄉衛生院原院長李文學收受大額藥品回扣問題。李文學在任鄉寧縣昌寧鎮衛生院張馬分院和西交口鄉衛生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多次收受某醫藥公司回扣共20萬元,並將其中6.08萬元據為己有。經鄉寧縣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5月18日研究,決定給予李文學開除黨籍處分。經鄉寧縣衛生局局委會2016年6月2日研究,決定給予李文學開除公職處分。

  2.長治市平順縣龍溪鎮莊和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建斌虛報套取扶貧、林業、水利等財政專項資金問題。楊建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購買核桃樹苗的名義虛報扶貧專項款1萬元,並將其中0.5萬元據為己有;虛列支出套取經濟林補償款2萬元,並將其中1.8萬元據為己有;虛開修建大壩票據,騙取水利專項資金1.1萬元並據為己有。經平順縣紀委常委會議2016年4月22日研究,決定給予楊建斌開除黨籍處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訶額倫街道辦事處營盤壕村一組原組長張戰榮挪用徵地補償款問題。張戰榮將屬於營盤壕村一組集體土地的徵地補償款8.2萬元領取後用於個人花費,未上繳集體。調查期間,張戰榮將8.2萬元上繳東勝區紀委廉政賬戶。東勝區紀委給予張戰榮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海岱嘎查黨支部書記伊拉圖、海岱嘎查委員會主任呼格吉樂吉日嘎拉套取退牧還草項目補貼款問題。伊拉圖、呼格吉樂吉日嘎拉利用職務便利,虛構人名套取退牧還草項目補貼款共計143494.3元,用於嘎查集體支出。鄂托克旗紀委給予伊拉圖、呼格吉樂吉日嘎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烏蘭陶勒蓋鎮紅旗村黨支部原書記許老虎挪用項目資金問題。烏蘭陶勒蓋鎮紅旗村在實施績效考評項目和整村推進項目時,將該項目專項資金中的14萬元挪作他用。烏審旗紀委給予許老虎黨內警告處分。

  4.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巴拉貢鎮巴音恩格爾嘎查黨支部原書記杜寶鎖違規領取補貼問題。在擔任巴音恩格爾嘎查黨支部書記期間,杜寶鎖代替不屬於人口轉移補貼對象的兒媳石某與旗人民政府簽訂了《人口整體退出合同書》,違規領取補貼3萬元;杜寶鎖戶籍人數減少至2人後一直享受3人補貼,違規領取補貼1.4萬元。杭錦旗紀委給予杜寶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將其違規所得資金追繳並上繳財政。(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遼寧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順城社區黨員李尚金貪污公款問題。李尚金與他人串通,編造虛假購買農戶,套取水稻插秧機價格補貼指標從中牟利,共計貪污公款7.68萬元。李尚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錦州市義縣城關滿族鄉西關村黨支部書記袁維忠佔用集體資金和冒領惠農補助資金問題。袁維忠在任職期間,將1094637.5元村集體資金存放在自己手中,時間達5個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屬虛報糧食直補、良種補貼、退田還河面積,冒領惠農補助資金89097.6元。袁維忠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營口大石橋市水源鎮中心衛生院業務院長孔德明騙取國家新農合補償款問題。孔德明利用受委託辦理新農合醫療的職務便利,騙取國家新農合補償款57119.63元。孔德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吉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梅河口市牛心頂鎮鎮村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牛心頂村村委會原主任付瑞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付瑞利用其經辦危房改造相關手續的便利條件,變造《農村危房改造分戶檔案》,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4萬元據為己有;利用辦理姜某、劉某某危房改造相關手續過程中為二人開立銀行賬戶並持有存摺的便利條件,擅自支取國家分別撥付給二人賬戶的5000元和6000元,以辦房照費用為由拒不給付二人餘下款項(辦理房照所需費用分別為999元和2496元)。2015年11月20日,經市紀委常委會決定,給予付瑞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6月17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犯貪污罪判處付瑞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黑龍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寧安市鏡泊鄉原黨委書記王靜波違規套取國家糧食補貼問題。王靜波任鏡泊鄉黨委書記期間,以51戶農戶名義虛報耕地面積2000畝,共套取國家糧食補貼39.6萬元,用於鄉辦公經費支出。2016年1月,王靜波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2.伊春市帶嶺區團結社區原主任徐瑋騙取廉租住房補貼問題。徐瑋在辦理廉租住房補貼申報過程中,冒用6戶居民名字及家庭信息申報廉租住房補貼,共虛報騙取廉租住房補貼1.99萬元,據為己有。2015年11月,徐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江蘇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調研員楊念東違規套取和私分房屋拆遷補償款問題。楊念東與他人共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經濟開發區農民“三集中”項目拆遷過程中,弄虛作假,先後兩次採取虛增拆遷房屋面積的手段,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41.8萬元並私分,楊念東分得其中9.5萬元。楊念東受到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南京市鼓樓區模範路科技創新園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武斌收受好處費問題。武斌利用分管科技創新園區工程建設和維修服務的職務便利,先後5次分別收受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23.7萬元,併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武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徐州市銅山區銅山鎮樵村黨支部書記戚振收違規私設“小金庫”並動用“小金庫”款項旅遊問題。戚振收將某企業捐給村集體的10萬元贊助款設為“小金庫”,並動用10萬元“小金庫”款項組織8名村幹部及其家屬共計16人去香港、澳門等地旅遊。戚振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新沂市新店鎮小湖村黨支部書記許更其收受他人財物問題。許更其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兩名個體老闆贈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10.5萬元、超市購物卡2000元,並在土地徵用、規劃管理等方面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浙江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樂清市城東街道梅灣村原報賬員蔣秀江挪用村民醫療保險費問題。蔣秀江利用擔任梅灣村報賬員的職務便利,挪用村民醫療保險費5.25萬元歸個人使用。2015年2月,蔣秀江歸還挪用的款項。蔣秀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紹興市柯橋區稽東鎮政府新農辦原主任俞國榮收受他人財物問題。俞國榮利用職務之便,在稽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廠房建造及資産轉讓過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和資産購買者所送財物,價值合計人民幣10萬餘元。俞國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青田縣溫溪鎮洲頭村村委會主任徐珍波收受他人財物問題。徐珍波在任洲頭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協助溫溪鎮政府從事土地經營管理的工作便利,在洲頭村填方工程承包中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10萬元。徐珍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安徽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安慶市宜秀區小龍山社區原副主任許龍挪用危房改造資金、截留民政專項補助款問題。許龍在擔任小龍山社區文書、經管社區農戶危房改造工程的申報、危改資金的發放工作期間,先後從其保管的農戶危改存摺上擅自取款965288元,挪作自用;在擔任小龍山敬老院院長期間,私自截留區民政局撥付給小龍山敬老院專項補助款1萬元。許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2.霍邱縣烏龍鎮松樹廟村黨支部書記殷功地虛報套取種糧補貼問題。殷功地通過虛報土地面積多領國家涉農補貼5510.3元。殷功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福州市閩清縣省璜鎮原副鎮長林勤貪污、黨委委員王賽萍違規領取計生困難戶補助雞苗問題。林勤在向計生困難戶免費補助雞苗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夥同省璜鎮計生辦臨時工黃鋒(另行處理),將價值2.61萬元的1305羽雞苗佔為己有,並將其中60羽分給省璜鎮黨委委員王賽萍。2016年2月,閩清縣紀委給予林勤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王賽萍黨內警告處分。

  2.龍岩市武平縣武東鎮四維村黨支部書記王兆京、村委會主任王燦乾等人截留低保資金問題。2015年2月至12月,武平縣武東鎮四維村黨支部書記王兆京、村委會主任王燦乾(非中共黨員)、村報賬員兼民政協理員王國華等人利用職務便利,把應發給本村低保戶的低保資金1.44萬元截留為村財務收入。2016年3月,武東鎮紀委給予王兆京、王國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武東鎮政府給予王燦乾通報批評。(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萬安縣韶口鄉黃鵠村黨支部書記楊唐錦套取項目資金問題。楊唐錦以本村移民戶的名義,套取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生産開發項目國家扶持資金2萬元用作村日常開支。2016年4月25日,萬安縣紀委給予楊唐錦黨內警告處分。

  2.安遠縣欣山鎮大壩村村委會原會計何禮祥貪污退耕還林補助款問題。何禮祥利用協助政府從事退耕還林補助審核工作的職務之便,偽造大壩村農科站59.2畝土地的《土地承包使用證》,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7.93萬元歸個人使用。2016年5月23日,安遠縣紀委給予何禮祥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山東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棗莊市臺兒莊區澗頭集鎮徐塘行政村土山自然村原負責人張繼軍套取糧食直補款問題。張繼軍以未交易成功銀行電匯憑證回單納入土山自然村財務賬形式,虛報支出0.5萬元並據為己有;張繼軍還分別以其妻、其子名義虛報糧食種植面積,套取糧食直補款1.72萬元。澗頭集鎮黨委給予張繼軍開除黨籍處分。

  2.萊蕪市萊城區羊裏鎮東留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桂明挪用徵地補償款問題。楊桂明多次挪用山東富倫鋼鐵有限公司撥付東留村徵地補償款共計366萬元,用於高息放貸、個人經營使用。萊城區紀委給予楊桂明開除黨籍處分,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濱州市濱城區楊柳雪鎮小唐村黨支部原書記唐恩玉違規列支招待費、侵佔集體資金問題。唐恩玉利用職務便利,多次變相列支招待費3.09萬元;以虛列支出等方式將集體資金1.26萬元據為己有。濱城區紀委給予唐恩玉開除黨籍處分。

  4.淄博市臨淄區齊陵街道經管站出納兼會計李騫挪用公款問題。李騫利用擔任齊陵街道經管站出納兼會計的職務便利,私自將經管站管理的15萬元轉借他人用於經營;與丈夫分5次將經管站管理的270萬元用於其註冊公司及公司日常經營。臨淄區紀委給予李騫開除黨籍處分,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高密市密水街道前窩洛村村委委員兼文書潘龍憲侵佔保險費、社保費問題。潘龍憲在受黨委政府委託收取上繳本村玉米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時,將小麥玉米保險費和玉米保險費0.45萬元、2014年和2015年部分村民社保費1.12萬元據為己有,用於個人生活開支。高密市紀委給予潘龍憲開除黨籍處分。(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河南省通報6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汝州市洗耳河街道上河村黨支部原書記邵建國套取截留惠農資金等問題。邵建國在擔任上河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佔集體資産承包金3800元、社會撫養費1.2萬元;虛報冒領汝河治理工程附屬物補償款4900元;將其妻子以村幹部名義上報,騙取工資4050元。2016年5月,邵建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汝州市小屯鎮耿堂村村幹部郭文彪、張國強、邢長海、蘇秋霞等人失職瀆職等問題。郭文彪在任耿堂村村委會負責人期間,未按規定公開該村財務賬目;與時任村幹部張國強、邢長海、蘇秋霞規避“四議兩公開”程式,違規發包集體林地;郭文彪與他人合夥無證開採石料,涉嫌非法採礦。2016年5月,郭文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張國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邢長海、蘇秋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汝州市石莊村黨支部原書記王中院違規收費等問題。王中院違規收取16戶農戶宅基地費用4.5萬元,向部分村民收取計劃外生育子女入戶費1.75萬元,用於村務開支;王中院違規以他人名義侵佔集體土地建房。石莊村“兩委”還違規為村幹部發放補助共計6317元。2016年5月,王中院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鄧州市腰店鎮趙營村黨支部原書記曹書永截留徵地補償款等問題。曹書永在任趙營村黨支部書記期間,扣發各村民組村民糧食補貼款17.26萬元,截留移民徵地補償款12.11萬元,用於移民土地平整和村務開支等事項。曹書永利用職務便利,坐收坐支6.5萬元、侵佔集體資金2000元。2016年5月,曹書永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5.鄧州市桑莊鎮田營村黨支部書記田付華、村委會主任田西林向群眾亂收費等問題。田營村“兩委”向5個村民小組的建房戶累計收取建房費144.91萬元,用於村務開支;利用桑莊鎮農業中心無償配備的農機設備,以押金名義收取群眾費用34.1萬元,用於村部建設等支出。2016年5月,田付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照法定程式,罷免田西林村委會主任職務。

  6.鄧州市林扒鎮林扒村七組組長馬武平違規倒賣耕地等問題。馬武平在未經集體研究的情況下,私自決定將本組18.07畝耕地,以每畝3萬元的價格,租賃給本組群眾用於開發建房,租期70年。2016年5月,馬武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湖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宜昌市伍家崗區伍家鄉火光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平騙取房屋拆遷補償費等問題。趙平利用職務便利,採取篡改建房檔案資料等手段,騙取房屋拆遷補償費、搭住費共計36.72萬元,多認購成本價村民安置房76.85平方米;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其姐多獲取房屋拆遷補償費、搭住費共計10.78萬元,多認購成本價村民安置房85平方米;同時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現金0.99萬元,違規操辦喬遷宴並收受禮金等問題。趙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湖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婁底市車輛超限超載和家檢測站二大隊二中隊中隊長顏鑄、工作人員周瓊、匡傳石和婁星區農路局路政執法大隊副隊長彭建軍等人在執法過程中收受“好處費”問題。2015年4月,在婁星區組織的聯合治超過程中,顏鑄、周瓊、匡傳石、彭建軍等四人未對超載車輛過磅檢測就直接放行,收受貨車司機所送現金。顏鑄、彭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周瓊因屬再次違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匡傳石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郴州市北湖區原保和鎮張家坪村村委會主任李前進虛報冒領新農村建設資金問題。李前進在擔任北湖區保和鎮張家坪村村委會主任期間,以虛報冒領的方式套取新農村建設資金3.1萬元。2015年11月,李前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永州市江永縣上江圩鎮上江圩村原村委委員、村文書歐養仔嚴重違反群眾紀律,侵佔、冒領他人資金,收受好處費問題。歐養仔利用職務便利,侵佔他人社保養老金3.42萬元;冒領他人39座墳山搬遷補償款5850元;收受15戶村民辦事好處費4400元。歐養仔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廣東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江門市臺山市三合鎮經濟促進局原局長甄群銳幫助養殖場騙取生豬養殖補助資金問題。甄群銳利用職務便利,在明知某養殖場不符合申報補助資金條件的情況下,仍偽造相關申報材料,幫助該養殖場騙取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補助資金80萬元,事後收受賄賂45.7萬元。甄群銳受到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清遠市連州市連州鎮昆陂村青龍村民小組黨支部原書記彭從多騙取徵地補償款問題。彭從多在協助連州鎮政府徵地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構徵地面積、林木數量等方式,騙取徵地補償款和青苗補償款9.49萬元。彭從多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梅州市興寧市黃槐鎮下寶龍村黨支部原書記何天福騙取種糧補貼問題。何天福利用職務便利,虛報耕地面積、騙取種糧補貼11萬元,以賬外賬形式用於村幹部伙食開支和節日補助。何天福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通報9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南寧市邕寧區新江鎮新江社區原計生專幹孫家慶收取危房改造農戶財物問題。孫家慶利用職務之便,以幫助農戶辦理危房改造手續為由,收取危舊房改造好處費共計2.23萬元。2016年3月,孫家慶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南寧市武鳴縣寧武鎮政府原民政助理廖元磊挪用敬老院供養經費問題。2015年5月至7月間,廖元磊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其經手管理的寧武鎮敬老院供養經費共計2.96萬元歸個人使用。2015年12月,廖元磊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記大過處分。

  3.柳州市融水縣同練瑤族鄉原黨委委員、人民武裝部部長廖嘉波騙取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工作失職等問題。廖嘉波在具體負責該鄉英洞村羊角、拉搞屯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申報審核工作期間,騙取易地扶貧搬遷資金1萬元;在明知某農戶申請材料是虛假材料的情況下,仍然同意並上報,使該農戶虛報騙取易地扶貧搬遷資金1萬元;審核不嚴,工作失職,造成不符合搬遷條件的15戶獲得易地扶貧搬遷資金10.5萬元。2015年12月,廖嘉波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由副科級降為辦事員。

  4.柳州市柳城縣東泉鎮洲村村委會原主任韋陽保違規佔有集體資金問題。韋陽保利用職務之便,侵佔洲村屯3隊的集體林地租金共計3.84萬元並與他人私分。2016年4月,韋陽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5.桂林市資源縣財政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原主任朱新麒收受他人財物問題。朱新麒利用職務之便,在政府採購項目中給予他人關照,先後2次收受廣西某工程招標造價諮詢公司桂林分公司職員所送財物共計1.5萬元。2016年3月,朱新麒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6.梧州市龍圩區大坡鎮中心衛生院人員套取新農合資金問題。2015年8月至11月間,大坡鎮中心衛生院利用“雙處方”的手段,為沒有真正看病的參合人員在該院刷卡購買紅棗、枸杞等藥品共計59萬多元,並向該院醫務人員發放提成補助3萬多元。2016年3月,大坡鎮中心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李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副院長左炳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院長羅錦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藥房主任黃遠筱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大坡鎮新農合經辦點負責人羅遠翔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7.北海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原工作人員汪文星挪用公款、故意銷毀會計記賬憑證問題。汪文星利用擔任原北海市文化局計劃財務科科長、會計的職務之便,挪用單位公款合計77萬元用於賭博,並故意銷毀會計記賬憑證。2015年12月,汪文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被吊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北海市合浦縣星島湖鄉洪潮村村委文書何光合騙取農村低保金問題。何光合利用職務之便,故意隱瞞家庭收入,編造虛假材料,為其父母申報並領取農村低保金共計1.1萬元。2015年11月,何光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防城港市防城區政協辦公室原主任楊新輝接收徵地拆遷戶安排旅遊、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楊新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城南片區徵地拆遷戶老闆安排的國內旅遊活動;違反財經紀律,將政協專題調研專項經費6.6萬元挪作他用。2015年12月,楊新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海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海南省瓊海市塔洋鎮紅花村委會官一村小組組長、會計陳克鴻違規出讓集體土地問題。陳克鴻未經村民小組村民會議討論,將本村0.8畝集體坡地發包給他人。陳克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海南省紀委)

  重慶市重慶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城口縣任坪壩鎮聚馬村原村委委員、綜合治理專幹吳啟章騙取國家復墾補償資金問題。吳啟章利用擔任坪壩鎮聚馬村綜合治理專幹的職務之便,在協助鎮政府開展該村農村建設和用地復墾調查摸底工作中,給自己虛列復墾面積294平方米,並將該面積上報縣國土房管局後,獲得復墾補償資金41328.12元。2016年5月,城口縣紀委給予吳啟章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綦江區安穩鎮村建所原所長鄒盛超收受他人財物問題。鄒盛超利用擔任綦江縣安穩鎮城管辦主任以及綦江區安穩鎮建管辦主任、村建所臨時負責人、村建所所長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共計11.2萬元。2016年3月,綦江區紀委給予鄒盛超開除黨籍處分;綦江區城鄉建委給予鄒盛超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四川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廣元市蒼溪縣龍洞鄉遠景村村委會主任徐福先擅自流轉村民林木問題。遠景村“兩委”為解決一組、二組和五組道路建設資金問題,提議將村民的山林進行林木流轉。徐福先在沒有徵得部分外出務工村民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該三個組村民的山林以42萬元的價格全部流轉給個體流轉商母某某20年,並出具了虛假林權證明,致使部分外出務工村民的林木被砍伐變賣,嚴重侵害群眾利益。2016年4月,龍洞鄉紀委給予徐福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還母某某所付流轉款,並將未經同意砍伐的樹木折價退賠相關村民。

  2.德陽市廣漢市高坪鎮金九村村委會主任劉華聰截留村民低保款問題。劉華聰長期私扣該村某低保戶領取低保款的銀行卡,截留低保金累計1.06萬元。2016年5月,廣漢市紀委給予劉華聰開除黨籍處分,責令退還截留的低保款。

  3.雅安市寶興縣永富鄉永和村十組組長陳望蓮收受企業贊助費問題。陳望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永和村十組名義收受當地企業贊助費2000元並據為己有,用於個人生活開支。2016年4月,永富鄉紀委給予陳望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違紀所得。

  4.資陽市雁江區新場鄉油草堰村村委會主任秦友福、副主任淩宗菊挪用集體資金問題。秦友福、淩宗菊商定採用多列項目費用的方式,套取並挪用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資金1.79萬餘元,用於彌補村公用經費缺口。2016年4月,雁江區紀委給予秦友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淩宗菊黨內警告處分。

  5.內江市東興區小河口鎮星光村黨支部書記鄧昭久等私分工作經費問題。2015年1月,鄧昭久夥同村委會主任肖軍、計生專幹陸其秀、村委會原主任胡太軍私分該村2013年結余的産改工作經費和計生“雙包一挂”工作經費共計1.3萬元。其中,鄧昭久、肖軍、陸其秀各自分得0.4萬元,胡太軍分得0.1萬元。2015年12月,東興區紀委給予鄧昭久黨內警告處分,小河口鎮政府給予肖軍、陸其秀(兩人均不是黨員)全鎮公開檢討處理,追繳全部違紀所得。(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貴州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遵義市播州區團溪鎮生産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清華、村委幹部羅光亮違規收費問題。生産村違規收取落戶到該村的黃某某等5戶上戶費用共計25009元,用於發放村幹部補貼等。2016年3月,李清華、羅光亮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2.安順市紫雲縣宗地鄉打郎村村委會副主任楊小情違反群眾紀律問題。楊小情在精準貧困識別工作中,違反扶貧對象精準識別規定,將自己列為精準扶貧對象。2016年5月,楊小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銅仁市江口縣德旺鄉交界村文書高建華侵佔集體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問題。高建華利用保管集體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便利,侵佔補償資金3580元用於個人生活開支。2016年3月,高建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貴州省紀委)

  雲南省雲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大理州劍川縣馬登鎮新華村黨總支書記李錫繁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2014年、2015年春節李錫繁分別收受旺賽公司“慰問金”共計0.3萬元。同時,貪污村集體資金2.66萬元。劍川縣紀委給予李錫繁開除黨籍處分。(雲南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西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原山南地區貢嘎縣崗堆鎮職工次仁曲珍侵佔、盜竊公款問題。次仁曲珍在負責貢嘎縣崗堆鎮會計兼出納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佔低保戶和缺糧戶糧食款27033元、公款23763元;在借調至貢嘎縣民政局工作期間,次仁曲珍潛入崗堆鎮財務室,冒用他人身份,以工程款名義填寫現金支票、盜用鎮財務公章和時任會計尼瑪央吉私章,從中國農業銀行支取13萬元,用於個人開支。2015年6月,次仁曲珍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處分,司法機關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5個月。(西藏自治區紀委)

  陜西省陜西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延安市吳起縣洛源街道走馬臺村黨支部書記劉德兵侵佔集體土地補助款問題。在吳起縣迎賓大道建設徵地補償中,劉德兵利用職務之便,將14.256畝集體土地上報為其個人所有,騙取徵地補助款99.792萬元。2016年5月,吳起縣紀委給予劉德兵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寶雞市鳳縣雙石鋪鎮生産福利院院長李存會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資金問題。李存會利用職務之便,將自營且不符合退耕還林政策的26畝山坡地面積違規上報,分9次套取補助資金51090元,用於個人開支。2016年3月,鳳縣紀委給予李存會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資金,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鎮財政農稅所所長吳金強、溝王村村委會主任王鐵展套取、侵佔“一事一議”獎補資金問題。王鐵展與吳金強合謀,套取村級“一事一議”公益事業建設獎補資金24.8萬元。資金到賬後,王鐵展將4萬元用於個人支出,送給吳金強“好處費”3萬元。2016年4月,閻良區紀委給予吳金強、王鐵展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資金,將二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陜西省紀委)

  甘肅省甘肅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蘭州市榆中縣來紫堡鄉黃家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施玉山等人套取項目資金問題。黃家莊村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中,施玉山與村委會主任邸兆青虛開工程發票套取專項資金116.17萬元,虛列項目套取專項資金58.06萬元,以上共套取資金174.23萬元納入村委會賬務。施玉山、邸兆青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上繳財政。

  2.天水市秦安縣興國鎮高坪村黨支部原書記高德明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高坪村黨支部原書記高德明、村委會主任高玉換、村文書高根生3人利用職務之便,假借3戶村民名義分別套取危房改造資金1.5萬元、1.05萬元、3.05萬元據為己有。高德明、高玉換、高根生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套取資金全部追繳財政,涉嫌違法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臨夏州臨夏縣中學教師馬忠學違規享受農村低保問題。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馬忠學在其父親名下違規享受農村四類低保,累計領取農村低保金共計4228元。馬忠學受到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追繳財政。

  4.酒泉市瓜州縣梁湖鄉銀河村黨支部原書記楊國發虛報冒領棉花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5月,楊國發在上年並未種植棉花的情況下,向梁湖鄉政府虛報種植面積30畝,套取棉花補貼資金3736.8元。楊國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套取資金已追繳財政。

  5.武威市涼州區康寧鄉新寨村黨支部原書記謝會文違規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5年4月,該村在實施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項目中,謝會文虛列工程支出款2.8萬元,實際支付工程款1.3435萬元,剩餘1.4565萬元由個人保管。謝會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虛報套取資金已追繳財政。(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青海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西寧市湟中縣魯沙爾鎮石二村黨支部書記樊彪違規接受吃請和收受現金問題。樊彪多次在村民申請低保、危房改造補助金時接受村民吃請並收受現金。湟中縣魯沙爾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樊彪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西寧市湟中縣土門關鄉業隆村黨支部原書記井含元、村委會原主任井萬清、村委會原副主任杜有福騙取惠民資金等問題。井含元、井萬清、杜有福在擔任業隆村村幹部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獎勵性住房款3.5萬元。在協助鄉政府從事公務時,井含元、井萬清兩人收受他人財物1.74萬元。湟中縣土門關鄉黨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井含元、井萬清、杜有福開除黨籍處分。湟中縣人民法院分別追究井含元、井萬清、杜有福的刑事責任。

  3.海南州同德縣林業站職工鬥格傑布利用工作之便索要他人現金問題。鬥格傑布在同德縣林業站工作期間,以辦理林權證和安置護林員工作崗位為由,索取他人現金2500元。同德縣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鬥格傑布行政記過處分。

  4.果洛州班瑪縣交通和住房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楊發偉挪用公款問題。楊發偉在收繳保障性住房房款和定金期間,利用工作便利,先後7次將收取的22.9萬元保障性住房款用於個人消費。班瑪縣監察局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給予楊發偉開除處分,違規挪用資金全部予以追繳。班瑪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5.黃南州同仁縣年都乎鄉衛生院院長韓發雲套取國有資金問題。韓發雲在擔任同仁縣年都乎鄉衛生院院長期間,借其他人名義承包該衛生院分院,並套取慢性病醫藥款79.02萬元據為己有。同仁縣紀委監察局報經縣委、縣政府批准,給予韓發雲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黃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韓發雲有期徒刑五年。(青海省紀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寧夏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固原市西吉縣震湖鄉王坪村違規向村民收取自籌款問題。西吉縣震湖鄉王坪村在落實“雙到扶貧攻堅工程”和“馬鈴薯示範項目”給村民發放馬鈴薯種子時,違規向村民收取自籌款20612元。村黨支部書記張佔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委會主任梁振文被誡勉談話,村會計李彥強被通報批評。違規收取的自籌款全額退還村民。

  2.固原市西吉縣什字鄉新店村違規向村民收取保證金問題。西吉縣什字鄉新店村按照什字鄉要求,在發放農膜過程中,違規向村民收取保證金1.7萬元,上交什字鄉政府。覆膜工作結束後,什字鄉政府將保證金退還給新店村黨支部原書記馬學文,馬學文沒有及時退還村民,而是存入個人賬戶。什字鄉黨委分別給予馬學文、村委會原主任馬玉川、原村會計馬德選黨內警告處分,並免去三人村幹部職務。西吉縣紀委對時任什字鄉鄉長馬國榮、鄉紀委書記馬林選通報批評。違規收取的保證金全額退還村民。

  3.固原市西吉縣偏城鄉挪用扶貧資金問題。西吉縣偏城鄉挪用“整村推進——肉羊養殖”和“馬鈴薯一級種薯推廣”項目補助款28萬元,用於雙羊套村環境改造工程支出。西吉縣給予偏城鄉黨委原書記馬貴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偏城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職務;偏城鄉原鄉長周效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奇臺縣半截溝鎮原黨委書記潘競福違反廉潔紀律問題。潘競福任奇臺縣喬仁鄉黨委書記期間,未辦理任何手續,多次從財務人員手中拿走現金共計27萬餘元,用於外出學習和請客、送禮等支出。2016年3月,潘競福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低職級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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