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臺班子”上演南海仲裁案鬧劇
“草臺班子”上演仲裁鬧劇
■本報記者 龐清傑
荒唐透頂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儼然成了一面“照妖鏡”,一些人露出了唯恐天下不亂的本來面目,包括本應維護國際公平與正義的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組建至今,始終沒半點光明磊落的形象。
仲裁庭的組建就非常不合法。仲裁庭的五名仲裁員中,除了一人是菲律賓指派,其餘四人皆由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柳井俊二任命。而這位柳井法官,是日本右翼代表人物,2007年至今擔任著安倍政府“安全保障法制基礎再構築懇談會”的會長職務,極力主張修改和平憲法。一位謀求顛覆戰後國際秩序的庭長,卻以國際法的名義牽頭組建國際仲裁庭,不得不説是一大諷刺。
五名仲裁員,除了一名來自非洲且長期在歐美國家從事研究外,其餘均是歐洲人,這違背了關於國際司法和仲裁庭的人員構成應該體現世界各主要法係和公平地域分配的原則。這樣一個仲裁庭,輕浮、草率、不負責任。
部分仲裁員的“節操”同樣令人大跌眼鏡。仲裁員宋斯不做解釋就一改他兩次發表過的對中國有利的觀點,仲裁員科特也不做解釋就一改他之前發表過的對中國有利的觀點。這些違反了國際法治的“法律一貫性”原則。試問,這樣的仲裁員,究竟是忠於正義還是偏向菲律賓的訴求?
説是“強制仲裁”,但也並非誰想強制就強制。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只有在訴諸爭端當事方協議選擇的方法不能解決爭端並且爭端各方間的協議並不排除任何其他程式的情形下,才適用強制仲裁及類似方法。而事實上,中菲早已通過一系列雙邊文件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就通過雙邊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協定。菲律賓阿基諾政府出爾反爾單方面提起仲裁本身就違反法理和道義,仲裁庭竟然也罔顧正在發揮作用的對話機制、平臺與框架,擴權、越權、濫權,違反國際法。這難免令人疑惑,仲裁庭的存在究竟是維護國際法治,還是為菲律賓站臺打氣?
無論菲律賓如何包裝,其提請仲裁事項的實質,仍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域主權和中菲海洋劃界問題。領土主權問題超出了《公約》的適用範圍,不受仲裁庭管轄。對於海洋劃界問題,中國已于2006年根據《公約》相關規定作出排除性聲明。誠如美國國務院前法律顧問亞伯拉罕·索費爾在荷蘭海牙參加南海仲裁案與國際法治研討會時所説,如果國際司法或仲裁機構不接受主權國家的合法行為,也會對國際條約造成傷害。
仲裁庭自身存在的種種問題以及在仲裁過程中的擴權、越權、濫權行徑,使得本就是一場鬧劇的仲裁案更加不堪。本應維護國際法治與公正的仲裁庭,在這場鬧劇中,簡直連公正的樣子都懶得裝,與菲律賓一唱一和,就自身無權仲裁的南海問題説三道四。極具諷刺的是,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菲方首席律師賴克勒在所謂裁決結果出來前,就表示裁決將剝奪中國在南海主張的法律基礎。對此,我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賴克勒是菲方的代理律師,知道菲方的想法不奇怪,但好像他在所謂裁決出臺前已知道裁決怎麼寫,並且知道裁決是按他的想法在寫,這就奇怪了。
對於這樣一場荒唐的鬧劇,中國多次嚴正表明瞭不參與、不接受的立場。這一立場合理合法。正如中國前國務委員戴秉國在華盛頓南海問題對話會上所説,“在南海問題上,中國絕不是加害者、肇事者,而是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很快就會出來的“仲裁”,“不過是一張廢紙!”
(《解放軍報》2016年07月12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