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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美國總統屆、任、位的區分

2016-07-12 11:42:06|來源:新華網|編輯:徐雅平

  談及美國總統,經常會遇到屆、任、位這三種提法。屆、任、位三種提法的含義各不相同,它們之間的關係和區別如下:

  屆:根據美國憲法,總統選舉每四年舉行一次,總統任期四年,任滿四年為一屆。如果總統在任期內死亡或因故去職,另由他人接任,繼任總統和前總統為同一屆總統。例如,1961年至1965年的第44屆總統,開始由約翰·肯尼迪擔任,1963年11月肯尼迪遇刺身亡後,由林頓·約翰遜接任。肯尼迪和約翰遜均為第44屆總統。

  任:指總統的任職而言。一人連續擔任幾屆總統職務,仍為一任。富蘭克林·羅斯福就屬於這種情況,他從1933年至1945年連任4屆總統。但如果一人在不連續的幾屆總統選舉中先後幾次當選,當選幾次就算幾任。例如,1885年至1889年的第25屆總統和1893年至1897年的第27屆總統都由格羅弗·克利夫蘭擔任。由於不是連任,克利夫蘭被認為擔任過兩任總統。

  位:指擔任過總統的實際人數。美國從1789年開始選舉總統至今,不論是連選連任,還是先後當選幾任,均不重復計算,有幾人算幾人,迄今美國已有42位政治家擔任過總統職務。

  現任總統奧巴馬是美國第57屆、第44任和第43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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