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再多給“以房養老”一些時間
2014年6月,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從當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開展為期兩年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外界俗稱的“以房養老”。
兩年過去,“以房養老”試點期限已至,但該政策反響一般。據媒體報道,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了此項業務,而四個試點城市一共也只有60戶投保。從參保者情況看,孤寡、失獨老人佔了相當比例,月領養老金以5000-10000元居多。(7月12日《華商報》)
以房養老這個概念已經不算是一個新鮮詞,從兩年前被相關部門提出並試點,人們已經逐漸了解了“住房反向抵押”的含義,簡單的説就是抵押了房産獲得更豐厚的養老金,進而獲得更好的老年生活品質。
本來是一件好事,但是從目前試點的成效來看,以房養老在國內遭遇了“水土不服”,最主要的是觀念上的“水土不服”。在大多數中國人的眼中,房産是一個家庭、一個人辛苦奮鬥一輩子最重要的資産配置,人老了以後,它既是一個人的安身立命的場所,更是在自己百年之後留給子孫的一筆財富,如果説為了提高生活品質而將自己的房産抵押給銀行,一是心裏不踏實,二是怕子女因為此事“寒了心”,所以現階段對大多數老年人來説,以房養老雖然聽起來很美好,但是真正進入實操階段去做,恐怕沒有幾個老人能夠有魄力將房産抵押給銀行。事實上試點的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四個城市60戶投保,而且其中大多數是孤寡老人和失獨家庭父母,這個結果也證明了一點,給子女們留下遺産還是大多數中國老人的慣性思維和本能選擇。
除了觀念,以房養老還面臨體制方面的缺憾,比如國內房地産市場的波動較大,房價虛高以及未來房價下跌隱憂,還有由於房地産市場虛火旺盛所引起的銀行和老人兩方對房産價值評估的不匹配。
因此,筆者倒是建議,可以再等等看,再多給以房養老政策一些適應國內“水土”的時間,先讓相關部門總結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和配套,然後加大宣傳,從改變傳統觀念入手,逐步增強人們對於以房養老政策可靠性和穩定性的信心,然後再逐步推開,可能效果會更好一些。
此外,嚴峻的養老形勢也會倒逼以房養老的政策逐漸“落地生根”,根據民政部門的數據顯示,截至去年末全國60歲以上老齡人口已達2.22億,佔總人口的比重為16.1%。據測算,本世紀中葉老年人口數量還將達到4億峰值。如此規模的養老人群,必然催生大量的以房養老需求,而現階段老人的數量和總人口相比,還沒有達到必須推行以房養老才能解決特殊人群養老的程度,因此,先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行更可行。
隨著中國房地産市場的逐步穩定和房價的逐步“見底”,未來的房地産市場價格和價值本身會更加吻合,這也更有利於以房養老政策的平穩推開,以房養老在中國會逐漸迎來一個比較光明的未來。(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