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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漏洞百齣,無法應對複雜局勢

2016-07-13 13:36:18|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梁生文

  7月12日,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涉及領土主權及海洋劃界等仲裁庭本無管轄權的事項作出了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然而,該仲裁不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造成了許多惡果。南海爭端,未來或將以更劇烈的方式發酵。

  菲律賓的破綻

  中菲南海爭端本質上是海洋領土主權爭議和海域劃界問題,這些問題又引發了兩國在漁業和油氣資源等方面的競爭。菲律賓的目標,亦是通過仲裁庭對海洋權利(不涉及主權和劃界)的裁決,影響國際社會對中菲兩國在南海主權和海域劃界爭端中的立場判斷,並最終營造在這兩個根本問題上相對中國的優勢。

  儘管菲律賓用許多曲折的解釋來掩飾仲裁內容的實質,我們仍然得以找到不少破綻。首先,提請仲裁程式本身並不滿足所有要件。儘管形式要件符合(菲律賓向中國遞交了書面文件),但仍缺乏實質要件。菲律賓在是否已“窮盡”解決爭端的和平方式這一問題上有所隱瞞。實際上,中菲在南海問題上曾經保持著溝通,但在起訴中國之前,菲律賓卻沒有以任何方式提前知會中國。菲律賓外交部海事中心前秘書長阿爾韋托·埃恩科米恩達前不久透露,“中菲進行了數十次談判但未能解決爭端只得提起仲裁”這是菲外交部“撒謊”。他當年負責談判工作,知曉其中原委,中國一直試圖與菲律賓談判,是後者沒有回應。

  其次,菲律賓訴訟內容的性質,直接決定了它們是否被中國《2006年聲明》排除在海洋法適用範圍之外(另一實質要件),以及仲裁庭是否具有管轄權。關於這個問題,國內許多專家學者已經論證過,結論與中國的立場聲明一致:菲律賓所提仲裁本質上是南海部分島礁領土主權問題。即使雙方的爭端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但由於其內容涉及兩國部分海域劃界問題,已經被2006年中國發表的聲明排除在公約管轄範圍之外。

  菲律賓不斷在主權和劃界問題的週邊兜圈子,然而要回應它所提起的訴訟,最終繞不開它想回避的問題:1.如果要對菲國所提爭議進行裁決,則必然要對其中涉及到的島礁主權進行直接或間接的判定。菲國訴訟中涉及到中國“歷史性權利”的內容實際上反映了主權爭端,因為只有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範圍得到確認,才能判定中國的海洋權益主張是否超出公約範圍。否則,仲裁庭就無法判斷中國在何種程度上根據公約主張其權益,更不用説這些主張是否違反公約。在主權不明的情況下,法庭如何判斷一國根據島礁所主張的權利是不是符合海洋法公約呢?2.“低潮高地”是不是領土,部分島礁是不是可以主張領海、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等相關海洋權利,顯然涉及主權,而不僅是“是否符合公約解釋和適用範圍”的問題。3.中國在南沙及黃岩島開展活動的合法性來源於中國對相關島礁擁有主權和權利。而菲方關於其主權權利的主張是基於“菲律賓的海洋管轄權範圍已經明確無爭議,中國的海洋活動侵入了上述被確認的範圍”這一前提假設。這也顯然是領土爭端。而只有當相關海域的劃界及島礁主權得到明確判定,菲律賓這些主張才能拿出來討論。

  由此可見,這場仲裁從提起到定案,整個過程都充滿漏洞。菲律賓的訴訟實際上涉及面很廣,已經觸及海域劃界問題。但它卻選擇性地對部分爭端加以利用,破壞了海域劃界問題的“完整性”和“不可分割性”,違背了國際法在解決這一問題將“所有因素納入考慮”的原則。菲律賓關於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相關提法其實是打著仲裁的名義試圖在海域劃界問題上獲得優勢。

  不過,菲律賓似乎意識到仲裁沒有給它帶來太多好處,贏了官司不等於能在南海獲得實際利益。新上臺的總統杜特爾特發出了與前任不同的論調。和中國相似,他不認為能通過國際仲裁庭解決爭端。他從務實的角度出發,願以“擱置爭議”換得“共同開發”,特別是中國對菲律賓基礎設施建設的幫助。杜特爾特認為,中菲擦槍走火時,華盛頓不一定會即刻提供支援。因此,他調整了親美政策,轉而可能採取美-菲-中三角平衡戰略。對於仲裁結果,新總統表示如果兩年內菲律賓仍未因此受益,他將重啟中菲雙邊對話。然而,南海仲裁案鬧到這一步,恐怕後面發生的事情未必是他願意看到的。(劉越,作者為英國愛丁堡大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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