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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清理近千件失效文件:精簡工作流程

2016-07-14 09:04:40|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谷士欣

  原標題:國務院清理近千件失效文件

  6月25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宣佈失效一批國務院文件的決定》,宣佈失效並停止執行506件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不利於辦事創業、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國務院文件,自即日起這些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這次宣佈失效的506件國務院文件和去年國務院宣佈失效的文件相加,總數將近1000件,佔改革開放以來以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名義頒布的政策性文件總數的近1/6。”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高小平表示,此次國務院做出清理和廢止506件政策性文件的決定,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堅強決心和鐵一般的手腕。

  事實上,作為簡政放權的重要舉措,國務院近年來已經多次清理和廢止了政策性文件。

  2010年4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拉開了清理文件工作的序幕。該通知主要針對中央國家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本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2015年12月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宣佈失效一批國務院文件的決定》,宣佈前一階段清理的489件文件失效。這些失效文件具有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者適用期已過的特點。

  上述決定還提出,自當年起,用3年時間對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國務院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王滿傳表示,去年清理的主要是時代相對久遠的失效文件,重點是經濟領域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而今年重點清理的是制約改革的失效文件,主要是為了響應“雙創”政策。

  王滿傳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説,從去年的489件再到今年的506件,國務院對於失效文件的清理是由局部走向全面,從部分領域走向全面系統的推進過程。

  他透露,目前國務院已經將失效文件清理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在各個部門佈置,不少部委也清理了本部門已經失效的政策性文件。

  今年2月以來,國家發改委在2015年清理廢止1062件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對改革開放以來截至2015年年底印發的政策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宣佈失效政策性文件1680件。涉及價格管理的1206件,涉及産業政策的75件,涉及項目建設的62件,涉及能源資源的105件,其他232件。

  對於此次國務院清理失效政策性文件的工作,王滿傳認為最明顯的作用就是促進了部門之間簡政放權工作的協調。在地方調研時,王滿傳發現改革中出現的很多突出問題實際上是中央政府或各部委政策的限制引起的。他表示,地方在推進改革進入“深水區”時,會考慮是否觸犯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而其中很多是在改革開放之初制定的,當時的環境與現在的環境差別很大。

  他舉了海關衛生檢疫相關政策的例子。清理前,很多海關衛生檢疫的相關規定是上世紀80年代制定的,這與當前國際通行的衛生檢疫標準不相符,如果還是按照以前的標準進行檢疫,可能就會限制海關進口。現在對這方面進行失效文件清理,會促進海關檢疫更加標準化規範化,同時釋放市場活力。

  他強調,此次政策性文件清理,一方面減少了對地方工作的制約,另一方面減少了部門之間簡政放權工作的不協調。

  高小平則表示,政策制定機關對制定政策的背景、目的、內容十分了解,通過自我審查,可以將公共管理與實現政策目標更好地結合起來,從而促進管理理念的轉變,使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行政管理效率提升成為政府自覺的行動。

  在高小平看來,國務院對政策性文件的審查和清理,能夠讓公共政策更加契合實際、更加合乎法制要求,更加接“地氣”。清除“贅肉”,有助於減少繁文縟節,精簡工作流程和環節,提高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執法、行政的績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宣佈失效政策性文件的決定中,國務院還提出了防止今後再出現新的不必要文件的措施,提出要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從制度上徹底剷除“扯腿”文件滋生的土壤。

  對此,王滿傳提醒在進行失效文件清理之後,要考慮是否繼續需要政府監管,如果市場不能自行調節,政府的角色就不能缺位,需要更加科學、創新的政策辦法來相應地管理,因此清理失效文件後政策的過渡和銜接就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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