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快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快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意見》(新廣電發〔2016〕124號,以下簡稱《意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就《意見》的發佈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為什麼在這個時間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快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意見》?
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媒體融合發展的指示,高度重視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工作。早在2013年1月,原廣電總局就制定出臺了《關於促進主流媒體發展網絡廣播電視臺的意見》, 支持中央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一些相對有實力、有創意、有進取精神的地方廣播電視臺先行先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媒體融合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辦國內《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發佈以來,各級廣播電視媒體普遍加大對媒體融合的投入和探索力度,部分媒體傳播力影響力得到提升,發展空間也有了新的拓展。但總體看來,廣播電視融合發展的水準、層次和品質還有待提高,很多探索還處在廣播電視與互聯網簡單相“加”的階段,離中央要求和部署、離人民需求和願望,都還有差距。進一步提高和統一對媒體融合發展緊迫性的認識,加快推進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的深度融合,已經成為廣播電視改革發展中必須直面的重大而又緊迫的任務。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總局于2015年下半年啟動了《意見》的研究起草工作。《意見》形成過程中進行了廣泛深入調研,多次徵求中央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等單位意見,形成了廣泛的共識。
問:《意見》的主旨是什麼?
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融合發展關鍵在融為一體、合而為一,要儘快從相“加”階段邁向相“融”階段,這就是《意見》的主旨。《意見》提出,要在堅持正確導向、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的前提下,大力推動傳統廣電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一體共生,儘快實現廣播電視媒體與互聯網從簡單相“加”邁向深度相“融”的根本性轉變。深度融合貫穿了《意見》的全部內容。
問: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應把握哪些基本原則?
答:《意見》明確,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應堅持以下三項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方向,把正確輿論導向要求貫穿到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各環節、全過程;二是堅持協同創新,推動廣播電視媒體和新興媒體在內容創新、渠道拓展、平臺運營、流程再造、組織重構、安全保障等各個環節的協同演進和一體化發展;三是堅持因地制宜,發揮廣播電視媒體品牌、區位、資源和公信力優勢,找準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在構建輿論引導新格局中發揮主導作用。
問: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應從哪些方面著力推進?
答:《意見》將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重點任務概括為“一個融合發展理念”,即樹立深度融合發展理念;“八個融合型體系建設”,即加快融合型節目、制播、傳播、服務、技術、經營體系和運行機制、人才隊伍建設。《意見》強調:要把握媒體融合發展大勢,增強廣播電視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的緊迫感;要堅持內容為王,以內容優勢贏得發展優勢;要以制播雲平臺為核心建設融合型的節目製作與播控體系;要統籌廣播電視網、電信網、互聯網等多種信息網絡,構建泛在、互動、智慧並具有信息安全保障的節目傳播覆蓋體系;要大力開展綜合信息服務,積極融入現代服務業;要完善以雲平臺、大數據等先進技術為核心的廣播電視融合技術支撐體系;要把增強廣播電視媒體整體實力作為主要經營目標,推動各類經營性業務協同發展;要按照媒體融合發展需要重構廣播電視業務流程和運行機制;要探索人才激勵措施,建立科學合理、適應新媒體特點的人才激勵機制。
問:如何保障以上任務落到實處?
答:《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完善融合考評體系等方面明確了措施保障。《意見》強調,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從項目規劃、資金投入等多方面創造條件支持融合發展;各級廣播電視臺要把媒體融合發展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對媒體融合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統一調度、統一管理,並將全臺一定比例的創收收入用於新媒體平臺的建設和運營;要增強節目、信息製作傳播中知識産權保護意識。《意見》特別強調,要統籌收視收聽率調查、專家評價、新媒體平臺傳播指數等評價指標,探索建立適應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需要的節目綜合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