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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農民工返鄉創業要有踏石留印的責任心

2016-07-18 16:18:10|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蔣麗麗

  近日,人社部公佈了該部聯合五部門下發的《關於實施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資金支持、創業培訓等一系列政策。(7月17日《新京報》)

  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這是政府部門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服務就業和經濟發展為宗旨,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緊密結合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培訓需求而做出的一項決策,它符合當下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也是實現精準扶貧和共同富裕的一條必由之路,因為中國農民工等社會低收入群體的基數還比較大,社會可就業崗位有限,通過鼓勵他們返鄉創業,實現以創業帶動就業,應該説是一條非常好的思路和做法。

  雖然政策導向明確,政策制定詳實,但要想真正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恐怕還不僅僅是政策引導和制定層面就能實現的了的,還必須大力加強政策落地,加大政策執行和監督力度,用看得見、摸得著、實實在在的政策利好,吸引農民工等群體自覺、自願返鄉創業,並且能夠留得下,守得住,見成效。

  比如在創業培訓環節,雖然現在各地的創業培訓班搞的如火如荼,但是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著培訓內容單一、和實際創業環境相距較遠以及少數培訓機構在培訓師資上不達標走過場的情況,甚至有些地方還以參加不參加創業培訓來界定是否能夠申請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以及是否能夠入駐創業孵化園區等情況。

  對於創業培訓班的實際培訓效果,筆者認為應該建立一整套系統的考核標準和學員反饋機制,不能是一本教材通全程,講完拉倒,發個證就算畢業了,這樣的培訓很多時候流於形式,走過場,並沒有真正起到激發創業者創業意識和提高其能力的目的。

  創業扶持政策的落實不能走過場,更要具備靈活性。

  在進入到創業孵化階段之後,一些地方對於入孵企業也給予了各種優惠政策和條件,但是也存在一個兩難問題:一方面大批的入孵企業在兩到三年的孵化期內剛剛能有點起色,但是根據相關規定,必須要搬出創業孵化園區,進行獨立生存了,而這個時期恰恰是初創企業生死存亡的關鍵期,但是因為創業幫扶政策的剛性,一些企業在失去園區諸多優惠政策的扶持之後,很快陷入業務停頓,資金週轉不過來,關門似乎就成了唯一選擇,結果令人遺憾,所以創業幫扶政策的落實一方面要有剛性的原則,另一方面也要有靈活性,對於一些有希望成長起來的企業,要給予更長期限的孵化期,要等到他們真正壯大了再放飛。

  此外,做好農民工等群體的創業幫扶工作,還要根據其群體特點,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和物流業發展,把農村的資源優勢和農民工等群體的特點結合起來,讓農民工能夠在家門口借助互聯網優勢,嫁接農村的農産品、旅遊、手工製品等優勢資源,實現家門口就業,這樣也就不會産生那麼多的留守兒童,更利於社會和諧。

  農民工群體人數多,受教育層次不高,做好創業培訓和幫扶非常不容易,需要踏石留印的韌勁,更需要帶著對農民和農村的感情去做,尤其是創業幫扶不是短期內能見到“政績”的工作,所以更需要地方各級部門負責人帶著責任心去幹好這項工作,一步一個腳印穩紮穩打,五年之內定能見到初步成果。(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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