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國集團 (G20)
【成立】二十國集團(G20)由七國集團財長會議于1999年倡議成立,最初為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機制,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升格為領導人峰會。2009年9月舉行的匹茲堡峰會將G20確定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
【組成】由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印度尼西亞、意大利、日本、韓國、墨西哥、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英國、美國以及歐盟等二十方組成。
【特點】G20成員涵蓋面廣,代表性強,構成兼顧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以及不同地域利益平衡,人口占全球的2/3,國土面積佔全球的60%,國內生産總值佔全球的90%,貿易額佔全球的80%。
【組織結構】G20峰會採用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籌備機制,按照協商一致原則運作,目前無常設機構。
【主要活動】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前,G20每年舉行財長和央行行長會。G20迄今已舉行過10次峰會,主要討論全球重大經濟金融熱點問題,為推動世界經濟復蘇及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作出重要貢獻。每次G20峰會前不定期舉行財長和央行行長會及協調人會議。
【中國參與情況】中國積極參與G20活動,中國國家主席出席了G20歷次峰會。2014年布裏斯班峰會宣佈中國將主辦2016年G20峰會。2015年11月,習近平主席應邀出席安塔利亞峰會併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主席宣佈,中國將於2016年9月4日至5日在杭州舉辦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一次峰會。峰會主題為“構建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的世界經濟”,4個重點議題為“創新增長方式”、“更高效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強勁的國際貿易和投資”、“包容和聯動式發展”。2015年12月1日,中國正式接任G20主席國。習近平主席于當日發表致辭,表示中方將同各方一道,發揚同舟共濟、合作共贏的夥伴精神,集眾智、助共識、聚合力,全面落實剛剛結束的安塔利亞峰會及歷屆峰會成果,不懈探求新的發展動力,共同開闢世界經濟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新局面。2016年,中方將通過協調人會議、財金渠道會議、專業部長會、工作組及相關機制會議,為杭州峰會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