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次G20峰會主要成果

2016-07-19 14:36:27|來源:國際在線|編輯:徐雅平

  2008年11月,G20領導人在華盛頓舉行首次峰會。此後,G20領導人又先後在倫敦、匹茲堡、多倫多、首爾、戛納、洛斯卡沃斯、聖彼得堡舉行峰會。歷次峰會上,發達國家領導人和新興經濟體領導人就國際經濟金融事務交換看法,通過一系列重要決定,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世界經濟復蘇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動世界經濟復蘇及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作出重要貢獻。2009年9月,G20領導人匹茲堡峰會將G20確定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從2011年法國戛納峰會起,G20每年舉行一次峰會,標誌G20峰會機制化。

  2008年華盛頓峰會

  2008年11月15日,二十國集團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第一次峰會。峰會就各國合作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維護世界經濟穩定達成重要共識,通過了47條金融領域改革行動計劃。

  2009年倫敦峰會

  2009年4月2日,二十國集團在英國倫敦舉行第二次峰會。峰會出臺總額1.1萬億美元的全球經濟復蘇和增長計劃,向國際社會發出了團結一致和合作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強有力信號,提振了市場信心。

  2009年匹茲堡峰會

  2009年9月24日,二十國集團在美國匹茲堡舉行第三次峰會。峰會確立二十國集團作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的地位,確定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兩大金融機構量化改革目標,啟動“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框架”以及相互評估進程,並就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機制化等達成重要共識。

  2010年多倫多峰會

  2010年6月26日,二十國集團在加拿大多倫多舉行第四次峰會。峰會為促進世界經濟復蘇和妥善應對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發揮積極作用,要求在11月首爾峰會前完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改革,同時為發達國家削減赤字和公債設定了量化指標和時間表。

  2010年首爾峰會

  2010年11月12日,二十國集團在韓國首爾舉行第五次峰會。峰會完成了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量化改革目標,就全球經濟失衡制定“參考性指南”達成原則共識,並將發展問題列為二十國集團長期議題。

  2011年戛納峰會

  2011年11月3日,二十國集團在法國戛納舉行第六次峰會。峰會承諾繼續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通過促進增長和就業行動計劃,就建立更為穩定和抗風險的國際貨幣體系、改革全球經濟治理達成重要共識,對應對歐債危機和促進世界經濟復蘇發揮了重要作用。會議還確定2013年、2014年、2015年峰會主辦國分別為俄羅斯、澳大利亞、土耳其。

  2012年洛斯卡沃斯峰會

  2012年6月19日,二十國集團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舉行第七次峰會。峰會承諾致力於保增長、促就業、促穩定,繼續支持歐洲國家處理好主權債務問題。為確保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擁有足夠資源應對世界經濟領域的風險,不少國家在會上宣佈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增資。峰會還在加強國際金融體系、貿易、發展等方面達成積極共識。

  2013年聖彼得堡峰會

  2013年9月5日,二十國集團在俄羅斯聖彼得堡舉行第八次峰會。峰會決定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改革國際金融體系,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共同促進世界經濟復蘇,特別是決定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把不採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的承諾延長至2016年。各方關注發達國家寬鬆貨幣政策的外溢效應,呼籲有關國家採取負責任的政策,調整貨幣政策時同各方加強溝通。

  2014年布裏斯班峰會

  2014年11月15日,二十國集團在澳大利亞布裏斯班舉行第九次峰會。峰會以“增長、就業和抗風險”為主題,主要討論世界經濟形勢、全面增長戰略、經濟改革、就業、國際貿易、能源等議題。峰會決定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反對保護主義,增加基礎設施投資,完善全球能源治理,致力於實現未來5年二十國集團整體經濟增長在當前政策水準上額外提高2%以上的目標。會議宣佈由中國主辦2016年峰會。

  2015年安塔利亞峰會

  二十國集團第十次峰會于2015年11月15日至16日在土耳其安塔利亞舉行。峰會以“共同行動以實現包容和穩健增長”為主題,經過兩天的緊張磋商,與會各方就實現經濟包容和穩健增長、打擊恐怖主義和應對難民危機等問題達成多項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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