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房後吵架女子誣告被強姦 後投案自首被判緩刑
原標題:開房後吵架女子誣告被強姦 後投案自首被判緩刑
廣州日報訊 (記者龍成柳)東莞一名1996年出生的女子與一名男子第一次見面後就開房併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兩人因瑣事爭吵,為報復對方,女子捏造了被男子強姦的事實。記者昨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誣告陷害罪判處女子小林半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
今年3月8日晚,小林在厚街鎮一家KTV唱歌時認識了小王。淩晨4時許,兩人吃完夜宵後到一家酒店開了房,雙方自願發生了性關係。事後,二人因瑣事發生爭吵,小林為報復小王,竟報警聲稱自己被對方強姦,導致小王當天因涉嫌犯強姦罪被刑事立案並被刑事拘留。同月11日,小林到公安機關投案,坦白自己的誣告行為。
案發後,小王對小林的行為予以了諒解。開庭過程中,小林對自己的誣告行為沒有異議,且公訴機關當庭舉證並經質證確認的相關證據予以證實。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小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鋻於小林在案發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