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登出律師證的律師仍在代理案件 當事人不知咋辦
原標題:已登出律師證的律師仍在代理案件 當事人不知咋辦
公章司法鑒定書 本報記者 翟劍 攝
近日,本報接到爆料:一名楊姓律師涉嫌私刻公章、私自收案,已被律師事務所除名,但他在法院還有用原來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代理案件。記者驅車前往曲靖市採訪,發現此事並非這麼簡單。
爭議焦點二 刑訊逼供
律所反映
楊律師私刻公章私收案件
雲南洪興律師事務所辦公地址位於曲靖市區,法定代表人、主任楊興美告訴記者,2009年10月,一名楊姓律師轉到他們律師事務所,去年5月,麒麟區法院執行局法官因一起執行案來律師事務所找楊律師。他記得,他們律師事務所並沒有代理過這起執行案,這起執行案件中的“律師事務所授權委託書”是假的。他開始懷疑楊律師背著律師事務所私刻公章、在外私收案件。看在同事一場的情分上,律師事務所決定放楊律師一馬,前提是楊律師要交出這枚私刻的公章。當時,楊律師答應交,後來卻一直賴著不交。
“你在本所職業期間私自刻製本所公章,仿製本所委託書,私自收案,私自收取費用。本所多次勸阻,但你至今仍繼續違法違規,因此本所不再同你續簽挂靠合同。”去年12月25日,洪興律師事務所向楊律師下發通知,解除了與楊律師之間的挂靠合同關係,並要求楊律師于2015年12月30日前,到律師事務所結清業務、財務手續,並交出私刻的公章。
楊興美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自稱是楊律師書寫的“保證書”,落款日期是今年2月18日,“我保證遵守洪興律師事務所管理,統一收費、統一收案,絕不私自收案,私自收費。若出現私自收案,收費的情況,由律師事務所主管部門依法嚴肅處理。”楊興美説,當天律師事務所決定留用楊律師,但他們的寬恕並沒有換來楊律師的悔悟,因為就在楊律師寫下保證書兩天后,他又在麒麟區法院發現了楊律師的委託書,上面蓋的依然是洪興律師事務所的假公章。
律師反擊
實名舉報洪興律師事務所
今年4月15日,洪興律師事務所向曲靖市司法局公證律師科和曲靖市律師協會秘書處遞交請示報告,要求嚴肅處理楊律師。5月24日,曲靖市律師協會回復稱,這一問題涉嫌刑事犯罪,讓他們向公安機關報案。
隨後,洪興律師事務所向麒麟區公安局報了案。但就在曲靖市律協作出答覆3天后,洪興律師事務所接到了曲靖市司法局發來的通知,要求他們接受調查,原因是洪興律師事務所和他本人被人實名舉報存在違規違法行為,而舉報人正是楊律師。
5月31日,洪興律師事務所又遭受打擊,曲靖市司法局再次下發通知:暫緩對該所進行年檢。
再起波瀾
律所狀告司法局
“這就意味著律師事務所從業的律師證也要暫緩年檢,這肯定會影響到律師執業。”楊興美説,為儘快擺脫困局,6月14日洪興律師事務所將曲靖市司法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對楊律師私自收案、收費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判令被告將楊律師涉嫌私刻公章的違法行為移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天,麒麟區法院就立案了,但令楊興美不安的是,他在麒麟區法院發現楊律師還在以洪興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代理著多起案件,他擔心將來的判決書上還會有他們律師事務所的名稱,這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麻煩。楊興美更為擔憂的是,他只是在麒麟區法院查詢到了楊律師“冒名”代理案件的情況,無法搞清楊律師在其他法院是否也存在這樣的情形?因此,楊興美希望相關部門儘快出面,幫助他們解決楊律師冒用洪興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代理案件的行為。為此,6月7日洪興律師事務所向麒麟區法院發去一份函,稱楊律師已于去年被除名,不再屬於洪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如他持有加蓋洪興律師事務所公章的委託書,均為偽造;他以洪興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收取費用,所造成的法律後果洪興律師事務所概不負責。
鑒定結論
楊律師私刻了公章
楊興美説,洪興律師事務所對楊律師代理的一起案件的委託書進行鑒定,結論是委託書上蓋的公章與洪興律師事務所的公章不是同一枚。換句話説,楊律師用的是私刻的假公章。
律師聲音
“我是新聞出版總署的”
楊律師的辦公室緊挨洪興律師事務所,記者前往採訪當天,他的辦公室房門緊閉。記者打電話給他,表明來意並希望與他當面了解情況時,他對私刻公章、私收案件的問題只字不提,只説他人在山東。記者再次表明身份和來意後,他在電話中竟説:“我是新聞出版總署的。”隨即就挂斷了電話。
司法局稱
涉事律師已登出律師證
曲靖市司法局一名劉姓副局長和律師科高芬科長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劉副局長稱,洪興律師事務所因為反映楊律師私刻公章的事,還將他給告了,因此他只好回避。
高芬承認洪興律師事務所被暫緩接受年檢是事實,反映該所的人正是楊律師。反映人稱,洪興律師事務所存在私自收案、收費等情況,他們不可能不經過調查,就草率給反映人答覆。但洪興律師事務所不配合調查,雙方還發生了衝突。
“司法局並非故意刁難洪興律師事務所,只是接到楊律師反映問題的時間,剛好是洪興律師事務所年檢的時間。”高芬説,按照法律的規定,律師事務所被暫緩年檢,並不影響執業,但她也清楚,在現實中,這對該所的律師執業確實會産生一定影響。為此,他們希望該所配合調查,讓律師事務所儘快恢復正常工作。
針對洪興律師事務所反映楊律師涉嫌私刻公章的情況,高芬説,這個問題涉嫌刑事犯罪,他們建議向公安機關報案。
高芬説,20多天前楊律師已向司法部門申請登出了律師證,不能再以律師的身份代理案件了,但在登出律師證之前楊律師在哪些法院有代理案件,他們將進行調查。沒有了律師證,楊律師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代理案件就不能再收代理費。當事人是否需要中途更換律師,已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
法院説法
憑肉眼無法判斷公章真假
麒麟區法院新聞中心一名代姓負責人稱:目前,公安機關尚未確認楊律師代理的案件中哪些是冒用洪興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接受委託的;法官僅憑肉眼也無法判斷委託書上所蓋公章的真假。有時,律師到了開庭時才提交委託書,真假更難核實。
記者從麒麟區公安局了解到,該局確實接到了洪興律師事務所關於楊律師涉嫌私刻公章的報案,目前正在調查此事。
記者 熊波 實習生 李林松 賴夢瑩 (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