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媒:南海臨時仲裁庭損害國際法
原標題:加媒:南海臨時仲裁庭損害國際法
參考消息網7月27日報道 加拿大自由新聞網7月19日發表題為《仲裁庭破壞法治》的文章稱,我們常常聽到有人道貌岸然地談論遵守國際法律規定和尊重合法成立的國際機構決定的重要性。然而,如果一個國際機構本身誤入歧途並超越自己的法律權限與國家主權發生抵觸,那該怎麼辦?南中國海仲裁庭的情況正是如此,它故意將一個本質上的中菲兩國領土主權爭端變成一個只關乎海洋權利的爭端,而無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本身對其管轄權設定的限制。
文章稱,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條款是否適用於這一爭端的問題上,就連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也拒絕支持仲裁庭的司法結論。當被問及“所有相關”國家——應該包括中國——是否應“被建議遵守海牙仲裁庭的裁決”時,發言人答道:“聯合國對此案的法律及程式性價值或爭議主張不持立場。”
文章認為,仲裁庭一開始就不該接受菲律賓提交的案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明確規定,公約締約國有權不接受關於劃定海洋邊界的(條款在解釋或適用上的)爭端,或涉及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的爭端的強制裁決。中國和菲律賓在批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時或之後提交的宣言或聲明中都註明了它們各自對主權問題和第298條的主張。
雖然中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中的任擇性例外內容、根據自身的合法權利拒絕承認該仲裁庭的管轄權,但該仲裁庭仍然像許多跨國官僚機構所做的那樣試圖擴大它對主權國家的管轄權。它決定接受對一場從本質上講屬於領土爭端(包括海洋劃界)範疇的爭端進行裁決。
文章稱,現在,該仲裁庭所作出的有利於菲律賓的最終裁決加重了它原先的管轄權錯誤。該仲裁庭對本案的裁決,因不堪承受它對法律和事實的錯誤臆斷所帶來的重壓而轟然倒地。
該仲裁庭的冗長裁決企圖使它的如下做法合理化:即拒絕承認中國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誕生前便提出的歷史性主張的重要性或合法性。該仲裁庭得出結論説,就中國對南中國海的資源享有的任何歷史性權利而言,如果這些權利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規定的專屬經濟區相抵觸,那它們就將失效。該仲裁庭無權通過追溯既往的方式令主權國家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誕生前便提出的歷史性權利主張失效。
文章稱,近70年前——繼中方在日本二戰投降後重新對這些島嶼提出主張,並且沒有遭到美國或剛剛獨立的菲律賓的明顯反對後——當時的中國政府公開發行了一版地圖,用斷續線將南中國海的水域、島嶼和其他地物劃入本國的疆域範圍,正是在此基礎上,中國提出了歷史性領土和海洋權利訴求。顯然,這比在南中國海發現重要的油氣礦藏早了20多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後對這版地圖稍作修改並重新出版,用“九段線”來繼續主張其主權。
該地區在20世紀70年代被發現擁有豐富的油氣資源後,菲律賓試圖改變地面和海上現狀,從而為它攫取該地區資源的做法開脫。
文章稱,“強制性”仲裁庭作出的裁決從傳統法律意義上講是無法執行的。裁決結果的影響力完全取決於仲裁庭裁決背後的道義力量以及裁決結果在讓各方達成外交解決方案上可能發揮的作用。令人遺憾的是,仲裁庭在這個問題上表現得不負責任,得出了一個“贏者通吃”的結果,這可能只會讓外交解決方案變得愈發遙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