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派出督導組開展促進民間投資專項督導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銀監會等部門組成7個督導組,分赴北京、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青海7個省(市)開展促進民間投資專項督導。
這是根據李克強總理6月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部署的專項督導,旨在進一步檢查有關地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相關政策文件情況,檢查有關地區加強民間投資管理服務和市場環境建設等方面工作情況,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導、協調、推動地方迅速採取有力有效措施,促進民間投資回穩向好。
今年5月份,國務院開展了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專項督查。此次促進民間投資專項督導是在專項督查的基礎上進行的,主要針對民間投資增速靠後,以及民間投資體量較大且增速放緩明顯的7個省(市)。
此次專項督導重點圍繞五個方面展開:一是促進民間投資政策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地方政府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文件的情況。二是加強和改善政府管理服務情況。重點檢查地方政府落實深化“放管服”要求,加快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提升政府管理服務能力和水準等。三是營造一視同仁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情況。重點檢查地方政府落實對各類市場主體實施公平準入原則和政策措施,營造權力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等。四是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重點督導地方政府針對國務院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專項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逐項檢查,舉一反三,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五是研究提出本省(市)改進民間投資工作方案情況。重點督導地方政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深入查找分析制約民間投資發展的原因,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和實施細則,促進民間投資回穩向好。
據了解,實地督導時間為5-10天。各督導組將採取聽取情況彙報、實地走訪、座談交流、專題研討和查閱文件資料等多種方式,對有關地區促進民間投資工作總體情況做出評價、指出問題、分析原因,及時向地方政府反饋督導意見,提出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工作的意見建議,並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匯總形成綜合報告報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