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快遞新規將實施 第三次投遞可額外收費
新華社南京7月30日專電(記者淩軍輝、朱國亮)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29日審議並獲通過《南京市郵政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
條例規定,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後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
條例要求,寄件人交寄郵件、快件時,要主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交寄物品,配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進行驗視。同時,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核對郵件詳情單、快遞運單所填寫的寄件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地址等身份信息和證件信息。寄件人填寫的郵件詳情單、快遞運單不完整或者所填信息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不相符的,不予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