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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社會培訓機構宰客那些事:無證辦學“吹牛皮”

2016-07-30 13:35:50|來源:中新網|編輯:徐藝源

  原標題:無證辦學“吹牛皮” 擅自違約“玩失蹤”——揭開社會培訓機構“宰客”那些事

  新華社哈爾濱7月30日電:胡亂收費不退款、無證辦學“吹牛皮”、擅自違約“玩失蹤”……眼下正值暑期,社會各種培訓機構迎來招生高峰期。但記者調查發現,當前培訓市場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影響了教育培訓市場健康發展。

  培訓機構亂象多 頻繁上演“宰你沒商量”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類非學歷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茁壯成長,豐富了現有教育體系,滿足了社會需求。但非學歷民辦教育培訓行業在發展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使一些消費者頻頻掉入各種“培訓陷阱”。

  ——亂收費、不退費。哈爾濱市民楊女士前不久報名參加一個培訓班,由於經營者未按約定時間開課,楊女士要求退學退費,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自己一堂課沒上,卻被扣了810元手續費。無獨有偶,哈爾濱市消費者周先生報名參加的一個計算機培訓竟然沒有統一收費標準,出現了“早報名收費多、晚報名收費少”的情況。

  ——擅自違約、違背承諾。黑龍江省大慶市戴女士介紹,她報名參加過一個舞蹈培訓班,交費後學習了近一個月,經營者擅自調整課程時間,導致戴女士無法繼續參加培訓。此外,一家知名英語教育培訓機構在哈爾濱分校頻繁更換老師、無故停課,消費者要求退學,經營者遲遲不給辦理,最後老闆攜款“失聯”。

  ——虛假宣傳、誇大效果。有一些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編造、誇大硬體設施、師資條件和教學效果等誤導消費者。“押題命中率98%”、“交錢保過,7天后拿證”、“頂級教師一對一”等不少虛假、誇大宣傳,讓不少消費者浪費了錢財,耽誤了時間。

  ——教學無資質、教師無資質。哈爾濱市民馬先生説,他曾經給孩子報名參加了文化課補習班,隨後發現該機構根本沒有辦學資質,也沒有相關部門審批手續,聘請的教師中竟還出現無教師資格的。

  社會培訓滿意率低 一些教師不用真名授課

  記者隨機打開一個公務員培訓機構報名網站,各種類型的補習班的價格從290元到39800元不等,課程類型從“網絡直播課”、“定制課”再到“精品課”、“協議課”,讓人眼花繚亂。

  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負責人介紹,與社會各種培訓機構火爆招生相比,消費者滿意度並不是很高。據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的一項調查表明,約有三成消費者對自己參加的社會培訓感到不滿意。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經營者為獲取不正當利益,不公示、不告知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規定,利用消費者與經營者信息不對稱的漏洞,多收費、亂收費、少退費或不退費的現象比較明顯。

  大慶市一家社會培訓機構負責人坦言,像他這樣的小企業,會儘量避免與消費者簽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束手無策。“我們一般不提供正規發票,消費者就沒有消費憑證,這樣也就沒有維權證據”。

  除了費用問題,教學資質、教師資格也是廣大消費者在面對社會培訓時十分關注的問題。黑龍江省消協工作人員邵雲凱説,按照規定,培訓機構需取得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辦學許可證》才能辦學,但有些培訓機構根本沒有證照。還有的培訓機構為了招攬學員,在教師資格上“做文章”,編造、誇大教師學歷等。

  曾經在哈爾濱市一些培訓機構工作過的教師介紹,有的培訓班的老師不用真名授課,一方面便於“包裝宣傳”,另一方面也掩蓋了一些人不具備教師資格的情況。現供職于國內一家知名教育培訓機構的北京一高校畢業生小張説,他自己參加公務員考試都沒有通過,卻在畢業後進入公務員培訓機構當起了面試指導教師。

  業內人士指出,在社會培訓機構面前,消費者處於弱勢。不少消費者沒有意識到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的重要性,一些培訓機構也有意不與消費者簽訂合同,使許多消費者維權時處於被動地位,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專家:應多措並舉根治培訓機構亂象

  專家認為,當前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混亂,究其根本有辦學者追求利益的原因,也有監管不到位、行業不規範、消費者維權意識差等原因,需要從政府監管、政策保障、社會監督、行業自律等方面入手,抓住問題關鍵,有針對性解決。

  邵雲凱等業內人士表示,教育、物價、工商等行政部門應當對社會教育培訓機構加強監管。從源頭清查超範圍經營、無教育資質招生辦學的社會培訓機構,清理無資質教師;平時要加強執法,妥善應對消費者投訴,堅決查處虛假宣傳、亂收費等行為;對於出現嚴重問題的社會培訓機構,要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開,並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監管。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景榮建議,社會培訓行業應當加強自律,行業協會應當在行業內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牽頭帶動成員單位制定行業自律的行規行約,加強自我管理和約束。也可以建立社會教育培訓評估體系,實時更新相關數據庫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社會培訓機構要從自身做起,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規行約,尤其要認真遵守行規行約,合法經營,向消費者提供優質、規範服務,營造良好的教育培訓服務環境,帶動培訓市場的誠信建設。”李景榮説。

  此外,專家認為,各社會主體應當強化社會監督,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和消費知識的宣傳,增強社會培訓機構的守法意識,督促其積極認真履行義務。同時,通過宣傳進一步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李建平 楊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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