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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不讓出門玩耍 13歲表哥帶8歲表弟離家旅行

2016-07-31 09:30:09|來源:重慶晚報|編輯:王濤

  原標題:家長不讓他們出門玩耍 13歲表哥帶8歲表弟離家去旅行 

  沙區公安分局110快處警隊昨日發佈暑期以來涉及小孩的報警情況,提醒家長注意小孩安全。民警梳理相關案例發現,其中走丟、受傷類案件最多,鬧彆扭、離家出走的案例排第二。

  第一類:低齡孩子容易走丟

  民警稱,幾乎每天都有孩子走丟報警,多數年紀不到10歲。從7月統計數據看,家長逛商場、菜市場買菜、看別人打牌、打罵兒童教育等情況,是導致兒童走失的四大主要原因。在商場、超市和菜市場走丟的情況約佔總數的40%;公交車(站)走失約佔25%;娛樂棋牌室走失約佔25%;其它場所約佔10%。

  第二類:熊孩子無聊惹出事

  7月16日,烈士墓附近居民李某報警,稱自己停在路邊的小車車門被故意劃花了。就在民警查看現場時,一位婦女承認,前天自家小孩貪玩,用石頭劃傷了李某的車,雙方隨後對賠償達成一致。

  110民警發現,暑期中,高空墜物、彈珠射人、刮壞車輛等情況,多是孩子無聊求刺激惹出的禍事。民警提醒,白天大人要上班,但不要將孩子單獨放在家裏,給他們找點興趣愛好,或者送到親戚家玩耍都是很好方式。

  第三類:離家出走闖世界

  7月10日,張女士報警稱13歲的兒子失蹤了,並且聯繫不上,同時失蹤的,還有兒子8歲的表弟。次日淩晨2時,張女士在合川的親戚打來電話稱,兩名孩子到了合川。民警詢問得知,由於張女士不讓表兄弟出門玩耍,兩人就計劃了這場不告而別的旅行。

  有些孩子暑期跟父母吵架後,想到了離家闖世界,當然最後還是鬧到了民警那裏。放假了,孩子閒下來了,家長們跟孩子時間相對增加,也可能引發矛盾。一些孩子想出門看看,家長們往往擔心安全等因素,將孩子關在家。民警提醒,除了做作業,家長還應適當多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

  第四類:暑期被佔用

  7月15日沙區110接到一名小女孩報警,稱被媽媽打了。民警到了鳳天路一個小區,原來母親王女士在假期給6歲的女兒報了三門興趣班,當日因為女兒貪耍打了女兒幾下,女兒趁母親不注意用手機報了警。民警對王女士進行了法制宣傳,王女士也表示將尊重女兒的意願。目前,沙區的民警已經處理了3起類似孩子暑期實踐被佔用,與家長産生的矛盾。

  第五類:獨自在家出意外

  7月27日上午,沙坪壩110快處隊民警接到報警稱張家灣某酒店門口有個三四歲男孩走失。當民警趕到現場時,正看見小孩的爺爺尋來。經過詢問,原來爺爺一個人帶孩子,早上去買菜就把孩子一個人放在家裏。豈料,孩子見不到大人就獨自一人出來了,在主幹道上來回跑,行人見非常危險於是報警。

  民警對爺爺提出了批評,告知他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把三四歲的小孩子獨自一人放到家裏,容易發生意外。民警稱,類似這種大人不在家發生意外的報警,在暑期不少見,大概一星期就有四五起,比如反鎖門出不來、手指卡在窗戶上、耍菜刀等被切傷等等……

  重慶晚報記者 朱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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