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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旅遊客車須設“導遊專座” 背後有投訴電話

2016-08-01 13:14:21|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鄧晨曦

  原標題:今起旅遊客車須設“導遊專座” 背後有投訴電話

  按國家、省相關部門規定,各旅遊客運企業須在8月1日前落實好設置“導遊專座”。據悉,市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已聯合下發相關通知,並將對旅遊客運企業進行專項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到位。

  國家新規

  旅遊車輛需設“導遊專座”

  為了保障導遊安全執業,國家旅遊局與交通運輸部於今年4月份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導遊專座等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旅遊客運車輛需設置“導遊專座”。

  市旅遊局相關人士表示,“導遊專座”是指旅遊客運車輛在提供旅遊服務時,為導遊人員設置的專用座位。“導遊專座”設置在旅遊客運車輛前乘客門側第一排乘客坐椅靠通道側位置。按照通知要求,旅遊客運企業在旅遊服務過程中,應配備印有“導遊專座”字樣的座套;旅行社制訂團隊旅遊計劃時,應根據車輛座位數和團隊人數,統籌考慮,遊客與導遊總人數不得超過車輛核定乘員數。

  “通知”強調,旅遊客運車輛需確保車內逃生通道順暢。自2016年8月1日起,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營運客車不得在車廂內任何位置設置折疊坐椅,在用營運客車的折疊坐椅不得使用。

  安全要求

  避免站立講解,避免影響司機“"通知"還要求,旅遊客運車輛行車過程中,如導遊應避免站立講解,避免行車過程中影響司機正常駕駛等等。”相關人士表示,旅行社應要求導遊熟悉旅遊行程計劃,在車輛啟動之前與司機充分溝通行車路線、停靠站點等,避免在行車過程中影響司機正常駕駛;導遊應自覺係好安全帶,避免站立講解,並配合司機督促遊客係好安全帶。

  對於未落實通知要求的旅行社和旅遊客運企業,要限期整改;否則,旅遊客運企業可拒絕為其提供服務,旅行社不得租用其旅遊客運車輛。

  揚州措施

  沒按規矩來,歡迎遊客舉報

  日前,由市旅遊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發佈通知,結合揚州實際,要求導遊專座座套應美觀大方,建議使用白底藍字,字體簡單明晰,字號根據座套尺寸適當設置。正面(座位正面)印有“導遊專座”字樣,背面(座位背面)印有“導遊專座”、“揚州市旅遊投訴電話12345”。

  “"導遊專座"的設置,按照國家旅遊局的通知要求來。”市旅遊局相關人士表示,“導遊專座”位置是設置在旅遊客運車輛前乘客門側第一排乘客坐椅靠通道側位置,背後打上旅遊投訴電話,這樣便於遊客及時撥打。

  “如果沒有落實通知要求,要限期整改。”對方表示,旅遊部門將牽頭旅行社對旅行社用車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同時,配合交通運輸部門對旅遊客運企業進行專項檢查,並督促企業落實到位。另外,鼓勵導遊和廣大遊客對不按規定設置導遊專座等不安全行為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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