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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遊覽車事故:檢方查證司機最後8天通聯記錄

2016-08-02 11:01:05|來源:中新網|編輯:杜軍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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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圖:目擊者表示車子在行進間冒煙,隨後自內車道切往外車道,撞擊護欄後起火燃燒,因火勢太大太猛烈,造成車上許多人還不及逃生,焦屍多堆在5排後的逃生門。 中新社記者 劉舒淩 攝  

  中新網8月2日電 綜合台灣《聯合報》、聯合新聞網報道,大陸旅遊團在臺火燒車事故,台灣檢警密集查證司機蘇明成生前聯絡對象,1日約訪多名證人。有人表示蘇的想法和言談“很灰暗,好像整個社會對不起他、滿肚子怨恨”,但沒留遺言。檢警將進行數據交叉比對,並催促火災鑒定報告,做最後判讀。

  辦案人員根據蘇明成出車8天期間的通聯紀錄,連日調查蘇生前與親友通話、簡訊和Line(社交媒體)的通訊。

  有人表示蘇“不太表露想法”,有人説他思想和言論都很偏激,言談間充滿仇恨,有人説“他沒留遺言,也沒有道別,就一直在抱怨判決、罵人”,也有人不配合,拒絕説出手機密碼和傳訊息內容。檢警找專人解碼後“沒有可供參考的訊息”。

  檢警查出這輛遊覽車“是他專用、沒別人動過”,休假結束即接手跑行程,初步分析汽油應該是他帶上車,但何時帶上車,還要調查;此外,蘇被驗出胃部的酒精濃度是18.54毫克,是血液濃度的17倍多,疑出事前兩小時內曾狂喝烈酒,幾乎是爛醉上路。

  根據鑒定發現司機蘇明成胃部有酒精殘留,並且不尋常地在遊覽車放置汽油。由於蘇明成6月才因性侵案被判刑,目前檢方朝向預謀縱火與厭世自焚的方向偵辦。

  法醫高大成1日表示,司機的尿液檢出酒精207mg/dL,血液有215mg/dL,胃部則有3708mg/dL,表示這人有喝酒,而且還一邊開一邊喝,但他指出這數字是濃縮的結果,人被火燒後身體水分會蒸發,所以數值才會這麼高。

  高大成認為司機沒有喝得很醉,喝的量大概不到半瓶威士忌,所以才會繼續喝,造成胃部酒精殘量比血液和尿液高出很多。他指出尿液反應2小時才會檢出,血液則是半小時到1小時,而胃部則是30分鐘到10分鐘左右,證明司機有在喝。

  高大成猜測司機在喝酒時,遭到一旁導遊勸阻,兩人發生爭執,又剛好保險絲走火,才會撞到護欄而出事。

  檢警連續多日蒐證後,偵辦進入收尾階段,正設法縮小偵查範圍。

  由於這起事件沒有生還者、沒目擊者、沒監視器存檔,是人為或意外至今還無定論。檢警1日催促“消防署”儘快提交鑒定報告,以判讀起火點和起火原因,完成最後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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