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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遊樂設施監管空白:兒童蹦極設備多簽約外包

2016-08-02 03:31:03|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韓基韜

商場兒童遊樂場 安全衛生存隱患

  原標題:商場兒童遊樂場 安全衛生存隱患

  眼下正是悶熱酷暑的三伏天,京城各大商場裏的兒童遊樂設施也迎來客流高峰。

  兒童遊樂設施花樣層出不窮,探險的、遊藝的,競技的……五花八門。

  但是,這些設施足夠安全嗎?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走訪發現,這些商場超市內外的兒童遊樂設施的監管,尚是一塊空白。

  調查

  海洋球池扎堆商場安全衛生存隱患

  除了常見的旋轉木馬、小火車、兒童蹦跳床,大型攀爬繩網,一種附帶高層滑梯的海洋球池今夏在各大商場非常流行。在國瑞城商場中庭,擺放著一個大型的滑滑梯主題遊樂場。裏面的滑梯接近一層樓高,而滑梯的下方,是大型的海洋球池子,大約半米深,裏面擺放著一些玩具,看上去非常好玩,很多孩子也在球池中嬉笑打鬧。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由於海洋球池成本低、更易增加顧客體驗性,除了富力城,今夏朝陽大悅城、國瑞城、萬科廣場、龍湖等商場都相繼推出這個遊樂項目。

  “孩子一進富力城就看見黃白色的海洋球色彩明亮醒目,非要進去玩。”市民劉女士説,隨後她發現4歲的孩子進入這麼大體量的海洋球池後,俯身進去很容易被埋上球,而其他大孩子和成人在球池裏一起瘋玩,根本注意不到周圍還有小孩需要避讓,看見孩子幾乎被踩到,劉女士趕緊把孩子從半米深的球池裏拽出來。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為了增加娛樂性,這些海洋球池裏的滑梯坡度一般都很陡,兒童滑下來後速度很快,而下面海洋球很多,根本無法看清下方情況。近期蘇州一家商場發生了一天內兩起兒童在海洋球池滑滑梯後出現骨折,消費者維權遇阻的問題。

  “先不説花60塊錢門票值不值,就是球池裏感覺不安全,衛生也很難保障,現在正是手足口高發期,這個臨時項目沒準説撤就撤,既看不到管理要求,也不需要口碑。”劉女士説,“問題我已經看出來了,但是這樣的遊樂設施,安全責任由誰承擔,平日裏設備的安全維護又是誰在保障,最重要的是,萬一齣現意外,我們又該找誰理賠?”她擔憂地説。

  兒童蹦極、攀岩設備多簽約外包

  “運動探索樂園”在五彩城、新世界、鴻坤廣場等京城多家大型購物中心裏都有門店,頗受孩子們歡迎。在五彩城門店,暑假裏工作日的白天就有很多家長帶著孩子來玩,週末要走一圈拓展設備更是要排隊。這裡的樂園由拓展設備、兒童蹦極、兒童攀岩、“蜘蛛網”(多層網繩架,供兒童攀爬)組成。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今年入夏前,“蜘蛛網”的旁邊又增加了一個筒狀的網繩架,直徑近2米,全部重量都懸挂在拓展設備最上方的金屬橫樑上,此外只有兩根安全繩固定。這個筒狀的網繩架與“蜘蛛網”在最上方連通,週末高峰的時候,二十多個孩子同時挂在上面攀爬,空中通道裏朝兩個方向爬的孩子有時會堵住通道,大的孩子把小的孩子壓得哇哇叫,也未見有工作人員來採取措施限制人流。

  “既然是開在大商場裏的,安全方面應該沒問題吧。”很多帶孩子在這裡玩的家長抱著如此想法。五彩城的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運動探索樂園”是五彩城的簽約商戶,其設備安全由其自己負責。

  但當北青報記者向工作人員詢問,拓展設備的金屬橫樑多挂了一個網繩架,是否能夠安全承重?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得到的回答則是:“肯定上面説沒事我們才裝的,放心吧!”但未透露“上面”指誰。

  昨天,北青報記者撥通“海貝貝運動探索樂園”網站上的電話,向一位負責設備諮詢的唐先生詢問其設備的安全檢驗問題。唐先生表示不方便回答,只稱:“我們都有檢驗報告。”但其網站上的6份檢驗報告的圖片都很模糊,其中3份是英文的,另3份中文的包括1份《品質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2份《檢驗報告》——後者能勉強看清出具單位是國家體育用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

  官方回應

  商場遊樂設施存在監管真空

  到底這些商場、超市裏的兒童遊樂設施的安全監管、衛生監督由誰負責?北青報記者詢問了多個政府部門。市安監局表示,該領域不屬於生産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管,因此不在安監部門的監管範圍內。

  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對於商場內外的兒童遊樂設施要看具體分類,是否屬於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特種設備名錄》中的特種設備,如果屬於特種設備,就由市質監局監管。“質監局監管的特種設備並不是根據場地劃分的,但具體還要看運營設備的數值,而且得是機電類,因此像兒童拓展攀爬架、海洋球這種遊藝設施肯定不在監管範圍內。”

  據了解,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大型遊樂設施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於或者等於2米/秒,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於或者等於2米的載人大型遊樂設施。但商場內外的遊藝設施通常並不在這個範圍內。而野外專業拓展類的項目應該是由體育局審批。

  對此,市體育局表示,商場、超市裏的兒童遊樂設施不屬於專業體育運動項目,因此也不在他們的監管範圍之內。

  據調查,這些依附商場或在休閒廣場設立的小型遊樂場,通常是租賃場所的獨立經營單位。目前,國家對大型遊樂場所有明確管理規定以及建設標準,但查閱國家《公共場所管理條例》,卻未能從中找到對室內外小型兒童遊樂場的相關表述。這也意味著小型遊樂場存在監管盲區,一旦發生意外市民將面臨維權風險。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與朋友在北京合資經營兩處室內兒童遊樂設施,他告訴北青報記者,除了消防、衛生部門定期來檢查,並沒有其他部門來檢查遊樂、健身設施的安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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