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出租校舍還是要“慎著點”
每到暑期,有不少培訓機構、企業瞄準學校的暑期“空窗期”,在學校租賃教室、宿舍開展學員暑期培訓、新員工入職培養等活動。近日,有學校學生向北京青年報記者反映,學校被培訓機構學員“佔領”,學校秩序混亂,並對學校在暑期出租校舍表示不解。北青報記者調查了解到,不少學校暑期外租校舍生意火爆,更有仲介積極招攬生意,不同層次間學校價格相差較大。(2016年8月1日《北京青年報》)
又到一年暑期,很多高校又開始上演“大學生離校、社會生進村”的熱鬧場景。幾乎每個暑假,很多高校都要有很多社會培訓機構進駐,這是因為高校已經和地方的一些培訓機構達成了常年的合作協議,你有地方,我有學員,聯起手來掙錢,豈不美哉……
按理説,如果高校是私立學校,學校的校産是董事會通過了可以對外出租的,那麼高校搞這種暑期培訓也無可非議,但在中國,大學尤其是名牌大學基本上都是公立的,也就是説這些大學的宿舍、教室等資源都是國家資源,都是納稅人的公共財産,是不能隨便和社會商業資本勾搭在一起來牟利的,因為這種行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管理依據,而只是校方和商業培訓資本私下達成的一種合作,這種合作沒有得到老師、同學以及相關責任方的認可,所以從法理上來説,是不合理合法的行為。
暑假期間將宿舍出租給校外培訓方,一方面會給校園安全和學生的財産安全帶來危險,另一方面也會讓本來比較純凈的校園文化氛圍蒙上一層濃濃的銅臭味。大學是象牙塔,是用來求學的地方,而且很多大學生在暑假期間是不回家的,將社會上一些素質良莠不齊的社會人員進入暑假中的大學,這其中的安全隱患不知道學校在和培訓機構簽協議的時候是不是考慮到,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恐怕學校將得不償失。
其次,學校將國家資産已短租的方式租給校外商業培訓機構,租金的收取和使用到底是怎樣規定的,有沒有公示,有沒有完整的資金使用流向,是不是收支兩條線,到底是進入了學校的財務還是流向了小金庫,這都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紀檢監察,尤其是在當前落實八項規定和巡視組嚴格巡視的情況下,更應該對校舍出租現象進行警示提醒或者抽查,發現違規,要嚴肅處理。
當然,有人可能會説,如果大學在暑假期間徹底清空一些宿舍和教室,將閒置資源充分利用,避免資源浪費,也無可厚非,而且能夠解決社會培訓機構場地不足的尷尬,不也是挺好的嘛。這種説法是有一定道理,但必須是在相關財務制度健全和師生同意的前提下,而不是一筆糊塗賬,甚至基本就沒有和全體師生有任何告知的情況下來操作,這顯然是把公共財産當自家庭院了,所以從這個角度講,暑期高校校舍出租,還是得“慎著點”。(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