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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關工委回應3部委退出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2016-08-03 04:54:24|來源:京華時報|編輯:楊玉國

  京華時報訊(記者任珊)日前,三部委陸續發聲明退出由中國關工委牽頭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一事有了最新進展。中國關工委就此事回應稱,對於三部門的退出,他們完全贊成,並於2014年7月就已召開會議決定停止這項活動,目前還有些遺留問題正在處理中。

  7月22日至29日,一週時間內,教育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監總局三部委先後宣佈退出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發起的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原因類似,即發現近年來有人以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辦公室的名義,與社會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收取相關費用,從事牟利活動,並産生民事糾紛。

  ■事件回顧

  2011年8月31日,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會簽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全國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通知》。

  自2011年成立以來,“安全教育辦公室”在全國範圍內組織推廣“小黃帽工程”和“校車工程”等活動,並借“小黃帽”向企業收取上百萬的“贊助費”和“保證金”,甚至與山東一家企業引發商業糾紛,對簿公堂。

  據 濟南市中院案號為“(2013)濟商初字第241號”判決書顯示,原告濟南泰山智公司訴稱,2012年,該公司與“安全教育辦公室”簽訂合同,約定該公司 出資300萬元,由該辦公室授權該公司負責山東省區域內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動,並將“小黃帽”(附帶保險)區域發售權交給泰山智公司,每套“小黃 帽”(含保險)的定價為33元。因安全教育辦公室沒有銀行賬號,不具有法人資格,200萬元的費用以“贊助款”“保證金”的名義,分次匯入“北京某國淼公 司”賬戶,另有100萬元匯給了安全教育辦公室督導員郭某某。

  此次案件,中國關工委、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都被列為 被告。開庭審理時,中國關工委未答辯,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都答辯稱自己只是會簽單位,共同發起過這一公益活動,並未授權中國關工委、“安 全教育辦公室”借此從事商業活動。2014年5月,濟南中院判決“安全教育辦公室”向上述公司返還300萬活動經費,並賠償人工及租金損失近100萬元。 中國關工委、教育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要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判決生效後,教育部等三部委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最終判決三部委無需再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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