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滾動>>正文

大學生進村拍電影被強行收費 村支書稱是規定

2016-08-03 02:43:35|來源:北京晨報|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大學生進村拍片被強行收費

大學生進村拍電影被強行收費 村支書稱是規定

記者看到收據上寫的是“拍電影場地費”。這和“村長”所説的調解費有出入。學生/供圖

大學生進村拍電影被強行收費 村支書稱是規定

自稱是村長的白衣男子,收到學生們的錢後,立刻數了起來。視頻/截圖

  日前,小王等9名大學生來到房山區南窖鄉水峪村拍攝影視作品,期間與村民協商並交納了8000元食宿費及200元水電費。可拍攝結束後,村委會卻以爭執調解費為由向他們強行收取2000元。接待他們的村民王女士昨日向記者透露,拍攝期間相處愉快,並未發生破壞或爭執現象,不知為何調解。村支書則表示,對拍攝組收費為村裏多年規定,記者要求出示相關規定文件被拒,對方還稱繳費金額全靠商量。南窖鄉鄉政府稱鄉內未設立此類規定,會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同時提醒市民如遇到此類情況時應報警。

  不交調解費不讓出村

  大二學生小王告訴北京晨報記者,7月26日,她與8名同學自行組織來到房山區南窖鄉水峪村,為參加電影節拍攝作品,進村選景後,村委會告知他們需交2000元押金用於拍攝中的水電開銷,但小王等人並未同意,而是直接將一行人的食宿費8000元、水電費200元交給村民王女士,在其家中進行為期5天的拍攝。“拍攝過程挺順利,與村民相處得也很愉快。我們這次拍攝的目的本是想展現中國農村的人文和美景,可結果卻讓人寒心。”小王無奈地説。

  她回憶,7月31日,一行人收拾行李準備打道回府時,突然一輛轎車橫在下山出村的路上,小王等人下車後,被一群人團團圍住。“他們説是村委會的人,讓我們交錢才能出村”。小王等人一頭霧水,其中一自稱“村長”的人表示,必須要交2000元爭執調解費。迫不得已,幾個學生將身上剩下的所有零錢5元、10元地湊齊後交給了對方。

  收費名目前後不一

  從小王提供的與“村長”交涉視頻中,記者看到,一白衣男子先是翹著二郎腿數錢,再三確認金額後,振振有詞道,“這錢不是我們村大隊收的,是你們跟村民發生爭執矛盾,我們幫助調解用的錢。”話音剛落,立刻有學生反駁,“我們沒和村民發生任何爭執”,並提出退錢。男子聽後立刻橫眉立目,“還想讓我退錢?你哪那麼多廢話!”有學生試圖解釋,“我們拍的是中國農村,展現中國農村,這是拿到國際上參展的,這個村子很漂亮有很多古建築。”但得到對方回應,“水峪村不是搞公益。”

  小王稱,隨後他們從男子處得到一張收據。記者看到,收據用途處註明“拍電影場地費”,並非視頻中男子所説的“調解費”,落款章為“房山區南窖鄉水峪村經濟合作社”。事後小王等人越想越覺得不對勁,認為“村長”所收的費用很不合理,遂將此事發到網上。

  聲稱村裏自治規定

  昨天,負責小王等人食宿的村民王女士告訴記者,小王等人是經她允許後在她家中拍攝,“相處融洽,沒吵過架,他們也沒破壞東西”。對於大學生被收“調解費”一事,王女士説,“我一聽也蒙了,還特意跟村長説我們沒發生矛盾。不過凡是來我們村拍攝的都要收費,應該就是取景費吧。”

  記者通過村委會聯繫到王支書,他表示收費一事是村長所為,他與村長均負責收費事宜。“這是我們村裏的規定,村委會花錢維護村裏的古建築,所以來我們這裡拍攝都要交場地費,最低2000元。”但記者請其出示相關文件時卻遭到拒絕,“價格沒有明文規定,雙方可以商量,我們不強求。”

  記者就此事致電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12345,對方稱會儘快派相關部門調查。南窖鄉政府黨政辦公室工作人員則表示,鄉內未設立相關收費規定,“我們會向上級部門反映核實。也建議市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應向收費負責人要求出示規定文件,如有質疑及時報警。”

  北京晨報現場新聞

  記者 郭丹 線索:馬先生

國際在線官方微信

國際在線趣新聞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