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非中國獨有 治理經驗可“拿來”
4日,廣東中山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了“路怒哥”的趙姓男子。7月28日,該男子因違規壓實線並到與後方車輛發生碰撞後,先是下車踩踏後車引擎蓋,繼而駕車從交界路口違規掉頭逆行,連續多次撞擊後車。
事實上,不光在中國,"路怒"在全球各地都很常見。不少司機不光碰到撞車事故會路怒,在遇到堵車、前車開得慢、有車加塞兒等情況時都容易動怒,"路怒症"已成國際通病。針對"路怒"行為,不少國家都曾出“狠招”治理。
在德國,懲戒“路怒族”的罰金沒有“明碼標價”,法院往往依照具體情況做出裁決。從以往的司法判決看,如果駕車者朝他人豎起中指,罰金至少在600歐元(1歐元約合7.4元人民幣)以上;一句“老母豬”可能讓謾罵者的荷包縮水2500歐元;侮辱警察的罰金通常更高,朝監控攝像頭豎中指也不行。
行車過程中,有些司機著急超車,會選擇緊跟前車的方式逼前車讓道。根據德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比如,如果行車時速80公里,後車與前車之間至少應保持40米的安全車距。
在德國,遇到緊急剎車、變道等情況,可以在短時間內不保持安全車距,但這種情況時間不能太長,如果超過3秒,就算違規。2013年8月,德國一名57歲男子被判罰180歐元,他曾以時速131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在與前車距離僅26米的情況下行駛了至少123米。
按照德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時速越高,距離前車越近,處罰力度越大。例如,若時速160公里,距離前車小于8米,駕駛者將面臨罰款400歐元、扣4分、吊銷駕照3個月的處罰。
澳大利亞人將“路怒症”稱為“公路恐怖主義”,對路怒症的處罰常常是數罪並罰,不少涉事人面臨多項起訴,甚至包括謀殺罪。
在新南威爾士州,任何人駕車追逼另一司機或對其他駕車者進行恐嚇威脅、施暴欺淩都屬嚴重罪行,有可能被判最長5年監禁以及最高10萬澳元(1澳元約合5元人民幣)的罰款,還會被取消駕駛資格。如果發生人身傷害行為,懲罰會更嚴厲。
對於“路怒”司機,德國交管部門明確規定:用言辭和手勢辱罵他人,屬於侮辱他人的犯罪行為;如果按喇叭、用燈晃、不顧車距緊逼前車,根據情節輕重可視為違反交通規則或違法犯罪。不論做出哪種過激舉動,罰款自不必説,嚴重的可能會有牢獄之災。
俄羅斯心理學家佩爾米亞科娃認為,道路上的鬥氣行為源自日常快節奏、高壓力的生活,人們需要釋放負面情緒,而對陌生人的路怒無疑成為成本最低的方式。
為打擊、防範“路怒症”,澳大利亞幾乎每個州都設有舉報路怒症熱線。許多與安全駕駛有關的網站都設置了關於“路怒症”的頁面,通常在首頁安全駕駛導航欄目下説明“路怒症”的定義、預防、應對以及舉報等內容。
澳大利亞專家建議,應保證充足睡眠,這樣有助於保持情緒平穩;嘗試理解對方,而不是以同樣暴力或不文明的方式回敬;如果“路怒”者極其氣憤並阻擋你的車輛,則需鎖好車門;避免直視對方眼睛以免被認為是在挑釁;避免做威脅性手勢、摁喇叭、阻礙他人通行等。
俄羅斯醫學博士、犯罪學家維諾格拉多夫也建議,如捲入“路怒”衝突,弱勢一方應待在車裏,鎖好門窗並報警。
德國專家的建議更為細緻:情緒激動時應避免開車,開車時要儘量控制好情緒,在搖下車窗罵人之前先做一下深呼吸;出行前計劃出富餘時間,有意識地避開堵車路段;拜託車上其他人及時提醒自己不要出現過激行為。此外,想想高額罰金不如用來度假,也是避免情緒失控的好方法。(郭洋、張繼業、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