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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書店官微偏激言論引質疑 回應:信息被冒用

2016-08-06 02:57:36|來源:北京晨報|編輯:韓基韜

新華書店官微偏激言論引質疑 回應:信息被冒用

圖為:新浪微博藍V認證,“新華書店”發的微博內容。記者下午再登錄查找時,已顯示賬號異常。

新華書店官微偏激言論引質疑 回應:信息被冒用

圖為:新浪微博藍V認證,“新華書店”發的微博內容。記者下午再登錄查找時,已顯示賬號異常。

新華書店官微偏激言論引質疑 回應:信息被冒用

圖為:新浪微博藍V認證,“新華書店”發的微博內容。記者下午再登錄查找時,已顯示賬號異常。

  原標題:“新華書店”微博偏激言論引質疑

  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發現,經微博官方認證、名為“新華書店”的微博賬號在近一個月的時間內,發佈了多條語言偏激,甚至帶有人身攻擊字眼的微博,引發了眾網友關注議論,其中不乏不解與批評之聲。昨天,微博賬號所屬的北京北發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從未知曉有該賬號存在,至於為何被人冒用公司信息,並被冠以“新華書店”的名稱,目前公司還在調查之中。

  “新華書店”微博話鋒突變

  昨天上午11時,記者打開帶有藍色V字標記、名為“新華書店”的微博時,發現自今年6月23日前,該微博發佈多為分享書籍的內容,其餘微博的內容也很溫和。但自6月23日後,微博開始“異樣”,不少評論轉發的內容出現辱罵性和極端色彩。

  該微博7月29日在轉發“23歲的華裔女孩當選2016年密歇根州小姐”新聞時,還發表了充斥著人身攻擊的言論,也正是這條轉發微博,引發了大量網友關注和留言。在該微博下方2000多條評論中,一部分網友對新華書店的言論表示失望,“真是太沒素質了,一個官博説出這樣的話簡直令人目瞪口呆”。另一部分則對微博運營者的身份表示質疑“確定不是被盜號了嗎”?

  記者注意到,“新華書店”賬號註冊于2009年,介紹顯示公司為“北京北發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認證處寫有“北京市新華書店”,其中存在“異樣”的微博多由繁體字發佈,發佈客戶端顯示為iPhone SE。截止到昨天上午,符合此類特徵的微博共計58條。

  昨天下午3時,記者打算再次進入該微博賬號,發現已無法打開,網頁顯示“當前訪問的賬號異常”。

  公司稱不知有該賬號存在

  昨天,記者聯繫到了北京北發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洪生稱微博賬號是被人冒用。徐先生説,公司在發現之後馬上採取了措施,向微博平臺進行了舉報,因此才將微博封號。“今天早晨通過各方面的信息反饋過來,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兒。之前我們從未參與運營”。而至於為什麼該賬號可以得到認證,徐先生表示也很奇怪,“如果要認證藍V,一定要相關的資料,可是我們沒有這方面的記錄。”徐先生認為,這跟微博註冊認證時間久遠有關,“我們從微博方面得知如果是現在或者前幾年,即便資料齊全,也根本不會出現這種所屬公司和認證信息不符的情況。”

  據了解,北京北發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北京新華書店的下屬企業,目前該公司正在對更多細節內容進行調查。“我們也在與相關部門溝通,想把來龍去脈弄得更清楚一些。”徐先生説。

  新浪

  認證機制已調整

  記者聯繫到了新浪微博的工作人員,證實了徐先生的説法。據工作人員稱,目前新浪對已認證企業的復查主要通過用戶舉報,以及今年才剛剛開始實行的對以往認證賬號的復查工作。“隨著時間的推進,我們的認證機制會有調整。如果是現在認證,是絕不可能出現認證標簽與所屬公司不符的情況的”。

  律師

  平臺未盡審核義務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飛律師表示,目前我國虛擬財産立法相對滯後,他認為,微博賬號具有財産屬性和權利屬性,應屬於《民法通則》中列舉的其他合法財産的範疇。

  冒用他人微博髮發消息是否承擔責任?吳飛認為,是否擔責取決於發佈哪一類消息。“一般來説,觸犯侵權責任法的情況比較多,比如侵犯名譽權等。微博只是一種手段,本質還是實際侵權行為,實際發佈人應當根據相應法律承擔責任”。

  吳飛表示,書店的“官方微博”是通過加V認證。微博之所以開展加V認證,就是為了避免身份混淆,引起公眾誤解。如果書店官微確實是被冒名開通的,並且通過了加V審核,説明微博平臺未盡到審查義務,加V平臺被盜用無論影響是否惡劣,微博都應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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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黃曉宇 實習記者 田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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