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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社長逢過節向下屬要錢 "報銷"數十萬洗浴發票

2016-08-09 13:45:28|來源:京華時報|編輯:杜軍帥

  北京地質出版社原社長李鐵鋼,利用職務便利,逢年過節向下屬索賄;要求下屬企業報銷自己及副社長的旅遊費用;收取5萬元後幫他人解決工作、辦理北京戶口,其涉案金額100余萬元。昨天(8日),記者獲悉,市一中院于近日以受賄罪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李鐵鋼有期徒刑4年。

  ■指控

  去西藏旅遊公款報

  現年53歲的李鐵鋼,案發前為北京地質出版社社長,後因涉嫌犯受賄罪、貪污罪,于2014年10月22日被羈押,同年11月4日被逮捕。

  檢方指控稱李鐵鋼犯受賄罪。2001年至2003年,李鐵鋼利用擔任地質出版社社長的職務便利,多次向時任地質出版社地圖編輯室副主任、主任的劉某索取人民幣共計15萬元。

  2006年至2013年,李鐵鋼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向時任地質出版社地圖編輯一室主任、教育分社負責人、副社長的王某索取人民幣共計31萬元。

  2013年4月,李鐵鋼又利用職務便利,接受齊某的請托,為齊某之子招錄到地質出版社工作提供幫助,收受齊某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

  檢方還指控李鐵鋼犯貪污罪。2006年至2009年,李鐵鋼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決定讓地質出版社及其下屬企業保定五四三廠為賈某報銷醫療費、租車費、學費等個人費用,將公款人民幣60余萬元非法佔有。

  2012年9月,李鐵鋼又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決定將本人與王某因私赴西藏旅遊費用在地質出版社報銷,將公款人民幣2萬餘元非法佔有。

  檢方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李鐵鋼刑事責任。

  ■判決

  刑期4年並處罰金20萬

  此案庭審時,李鐵鋼供認多次收受劉某、王某錢款的事實。此外,他辯稱其不知道齊某給予的物品中有現金。

  李鐵鋼還辯稱,讓五四三廠為賈某報銷醫療費、學費符合出版社規定,是為了感謝賈某親屬幫助保留五四三廠的印鈔業務,其記不清是否讓五四三廠為賈某報銷租車費;此外,赴西藏旅遊是為了發展出版社業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鐵鋼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李鐵鋼身為一社之長,讓國有事業單位及其下屬企業為他人報銷醫療費、租車費、學費等費用,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檢察院指控其犯貪污罪,定性有誤,法院予以糾正。李鐵鋼有索賄情節,應從重處罰。

  今年7月22日,市一中院據此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李鐵鋼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以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案情

  供述

  手下拿效益需領導協調

  據李鐵鋼供述,其任地質出版社社長期間,負責出版社全面工作。

  2001年,他把地圖編輯室副主任劉某提拔為主任。2009年,中國大地出版社和地質出版社合併重組後,他又提拔王某任教育分社社長。2010年4月,王某當副社長也是其提拔起來的。

  “劉某于2001年至2003年的元旦、春節、五一、國慶,逢年過節都是拿個信封裝現金兩三萬元到辦公室給我。王某于2001年至2012年,每年春節前都會給我一次錢。”李鐵鋼回憶説,2013年春節前,王某到辦公室和他聊完工作後,拿出個信封放到辦公桌上往前一推,沒説什麼就走了。

  “我打開信封看到裏面有現金2萬元。王某以此方式對我表示感謝不是頭一次,我們二人對此心照不宣。”李鐵鋼稱,劉某、王某給他錢的具體次數、數額已記不清了。

  李鐵鋼還説,兩人送錢是因為在工作上需要他協調、處理,否則書賣不出去無法取得利潤,個人也無法獲得獎金。兩人都是他提拔的,掙了錢感謝他。這些錢他交給妻子用於購買理財、保險及家庭日常消費了。

  證言

  領導逢年過節變相要錢

  劉某的證言顯示,2001年7月至2003年10月,她擔任地圖編輯室主任期間,社長李鐵鋼經常在五一、十一、春節等節日前,以審稿費名義向其要錢。

  劉某稱,平時因工作需要她會隨身帶著5萬元左右的現金,以備不時之需,李鐵鋼要錢,她都會及時送到對方辦公室。每次給李鐵鋼送錢時,為證明錢確實送了,她還會叫上地圖編輯室副主任許某甲一起去,並讓許某甲在李鐵鋼辦公室門口或走廊裏等著。

  劉某稱,她在2001年十一,2002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2003年元旦(春節)、五一總共給李鐵鋼送過6次錢,每次都是2萬元或3萬元,肯定在15萬元以上18萬元以下,具體數額記不清了。

  “我能承包地圖編輯室的工作離不開李鐵鋼的支持,李鐵鋼知道我承包掙了很多錢,就以審稿費名義要,我為獲得工作支持,也怕他在審稿方面整出什麼事,影響地圖編輯室工作,不得不給錢。”劉某説。

  曾給領導報銷洗浴發票

  此外,地圖編輯一室主任、教育分社負責人、地質出版社副社長王某説,2006年至2013年,李鐵鋼向她要過現金共計30多萬元,李鐵鋼會給她一些無法在單位報銷的個人消費的發票。

  2006年8月,她給李鐵鋼報銷3萬元,很多是洗浴之類的發票。之後幾年的五一、十一、春節期間,李鐵鋼以要請人吃飯等理由,要過幾次錢。

  2009年春節,李鐵鋼説要回遼寧錦州老家,跟她要錢,她給了李鐵鋼2萬元現金。

  此後每逢過節,李鐵鋼就暗示她給錢,她每次給一兩萬元,最多的時候給了5萬元。

  王某説,她和丈夫都在地質出版社工作,李鐵鋼如想在工作中為難她十分簡單;另一方面,地質出版社實行承包責任制,其作為地圖編輯室主任每年要完成業務指標,完不成,年終獎金就泡湯了。順利完成業務指標需要李鐵鋼出面協調、溝通關係。

  送上簡歷裏面夾5萬元

  齊某稱,他的兒子大學畢業後想到北京工作。他經朋友介紹找到李鐵鋼,讓對方幫兒子安排工作並解決戶口。

  齊某説,他跟李鐵鋼見面時,把5萬元現金用報紙包好,和放著兒子簡歷的檔案袋一起放進手提袋裏。

  齊某回憶,在李鐵鋼辦公室裏,他放下了手提袋,聊了大概10分鐘。他請李鐵鋼去吃飯,臨出門時,李鐵鋼問手提袋裝的什麼,他説是山東土特産和兒子的簡歷。

  2013年,齊某的兒子畢業後到地質出版社工作並解決了北京戶口問題。(記者楊鳳臨)

  (原標題:逢過節向下屬要錢 出版社社長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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