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出爐 加大中醫藥政策扶持力度
國際在線報道: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消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時期。中醫藥作為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有原創優勢的科技資源、優秀的文化資源和重要的生態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發展中醫藥的方針政策,推進中醫藥振興發展,更好地為建設健康中國服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十二五”期間中醫藥發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時期是中醫藥發展進程中極具歷史意義的五年,中醫藥發展國家戰略取得重大突破,中醫藥事業獲得長足發展,基本形成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整體發展新格局,對增進和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的作用更加突出,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明顯提升,“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全面完成。
中醫藥戰略地位顯著提升。《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中醫藥法(草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進入最後立法程式,國務院辦公廳首次印發《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等中醫藥發展領域的專項規劃。中央財政投入力度大幅提升,為中醫藥創造了良好的發展與提高的物質條件。
中醫醫療服務體系不斷健全。中醫醫療資源快速增長,中醫醫院增加到3966所,每萬人口中醫醫院實有床位數增加到6.0張。全面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中醫館、國醫堂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得到普遍建設,96.93%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2.97%的鄉鎮衛生院、80.97%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60.28%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深入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15年完成6531.5萬65歲以上老年人、2777.7萬0-36個月兒童的中醫藥健康管理任務,目標人群覆蓋率分別達到41.87%和53.59%。中醫藥以較低的成本獲得了較高的收益,放大了醫改惠民的效果。
中醫藥科研邁上新臺階。中國中醫科學院屠呦呦研究員因發現青蒿素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實現我國科學家獲得諾貝爾獎零的突破,突顯了中醫藥對人類健康的重大貢獻。建立起以16個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為重點平臺的臨床科研體系,中醫藥防治傳染病和慢性病的臨床科研網絡得到完善。45項中醫藥成果獲得國家科技獎勵,科研成果轉化為臨床診療標準規範、關鍵技術和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中藥新藥,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符合中醫藥人才特點的教育模式得到加強。醫教協同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初顯成效,中醫專業學位獨立設置,評選出第二屆國醫大師,名老中醫藥專家、中醫學術流派傳承成效顯著,建成國醫大師傳承工作室60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956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200個、中醫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64個、中醫藥各層次培訓基地1140個,多層次多類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模式初步建立,繼續教育覆蓋率顯著提高。
中醫藥文化影響力進一步提升。深入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科普宣傳4萬餘場,現場受益群眾1700余萬人次。建設了300多個國家級、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組建了一支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隊伍,開發了一批形式多樣的文化科普作品。首次開展的中醫健康素養普及率調查顯示,公民中醫養生保健素養不斷提升,中醫藥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廣泛傳播。
中藥資源逐步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全面展開,初步建成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體系,建立了大宗、道地藥材、瀕危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全國有200多種常用大宗中藥材實現規模化種植,種植面積超過3000萬畝。逐步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與中藥産業持續發展的良性互動。2015年中藥工業規模以上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了7800億元,佔我國醫藥工業規模以上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近1/3,中藥進出口額達到48.0億美元。作為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中醫藥為推動健康産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民族醫藥工作進一步加強。全國民族醫醫院增加到253所。建成藏醫藥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篩選推廣140項民族醫藥適宜技術。建立民族醫藥古籍文獻基礎數據庫,國家集中整理出版150部民族醫藥文獻,形成《全國民族醫藥古籍文獻總目》,民族醫藥保護傳承取得實效。
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得到拓展。大力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擴大服務供給引導消費。中醫藥與養老、旅遊等相互融合的趨勢進一步凸顯,初步形成服務新形態,“互聯網+”催生服務模式創新,養生、保健、康復等方面的潛力持續釋放。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深化重點區域和骨幹企業(機構)建設。一批適應市場的新産品、新業態成為健康産業新的經濟增長點。
中醫藥海外發展開闢新空間。推動第67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以我國聯合馬來西亞等國提出的傳統醫學決議。以中醫藥為代表的傳統醫學首次納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代碼(ICD-11)。中醫藥相繼納入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方塊架、中英經濟財經對話方塊架,《中國對非洲政策文件》明確支持“開展中非傳統醫藥交流與合作”。中醫藥已傳播到183個國家和地區,我國與外國政府、地區和國際組織已簽訂86項中醫藥合作協議,建設了10個海外中醫藥中心,並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立了10所中醫孔子學院。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249正式定名為中醫藥技術委員會,併發布5項國際標準,ISO/TC215發佈4項中醫藥國際技術規範。
中醫藥行風建設和黨建工作呈現新氣象。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責任,中醫藥系統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大力弘揚“大醫精誠”的醫德醫風,形成了從嚴從實的良好氛圍。
注:*自2013年起國家用“中藥工業規模以上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指標取代“中藥工業總産值”指標。
(二)“十三五”中醫藥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當前,中醫藥發展站在更高的歷史起點上,迎來天時、地利、人和的大好時機。國務院印發實施《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將中醫藥發展擺在了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人民群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激發出的多層次多樣化健康服務需求,將進一步釋放中醫藥健康服務的潛力和活力。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迫切需要在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制度中發揮中醫藥特色作用。中醫藥注重整體觀、追求天人合一、重視治未病、講究辨證論治,符合當今醫學發展的方向,適應疾病譜的變化和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為中醫藥振興發展帶來廣闊前景。中醫藥以其綠色生態、原創優勢突出、産業鏈長、促進消費作用明顯的特點,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了新的經濟增長點。中醫藥文化作為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代表,將為建設文化強國提供不竭動力和源泉。實施“走出去”戰略和推動“一帶一路”建設,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深入,將為促進人類健康作出更大貢獻。
“十三五”時期,中醫藥發展處在能力提升推進期、健康服務拓展期、參與醫改攻堅期和政策機制完善期,還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中醫藥服務體系、模式和機制還不能完全與人民群眾的需求相適應,改革的任務仍十分艱巨。中醫藥資源總量仍然不足,基層發展薄弱,還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城鄉、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中醫中藥發展不協調。中醫藥繼承不足、創新不夠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色優勢淡化,學術發展緩慢。高層次人才不足,基層人員短缺,中醫藥人員中醫思維和人文素養尚需加強。中藥産業集中度低,野生中藥材資源破壞嚴重,部分中藥材品質下降。中醫藥國際競爭力有待進一步提升。中醫藥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準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強統籌規劃。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貫徹落實中央領導發展中醫藥的指示精神,堅持中西醫並重,充分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以推進繼承創新為主題,以增進和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為目標,以促進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協調發展為重點,以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和學術水準為核心,勇攀醫學高峰,推進中醫藥現代化,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全面振興發展中醫藥事業,發揮中醫藥在促進衛生、經濟、科技、文化和生態文明發展中的獨特作用,為建設健康中國服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繼承創新,增強發展實力。把繼承創新貫穿中醫藥發展一切工作,正確把握繼承和創新的關係,堅持中醫藥原創思維,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和方法,推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不斷發展。
——堅持統籌協調,凝聚發展力量。統籌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注重城鄉、區域、國內國際中醫藥協調發展,推動中西醫協同發展,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不斷增強中醫藥發展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堅持深化改革,增強發展動力。在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制度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機制,強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醫醫療服務中的主導作用,調動社會力量,發揮市場在中醫藥健康服務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堅持特色優勢,提升發展品質。充分體現特色,全面繼承發揚中醫藥理論、技術和方法。充分發揮優勢,堅持在治未病中發揮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發揮協同作用、在疾病康復中發揮核心作用,不斷拓展服務領域。
——堅持以人為本,共享發展成果。以滿足人民群眾中醫藥健康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中醫藥發展為了人民,中醫藥成果惠及人民,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保證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醫藥服務。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産業、文化發展邁上新臺階,標準化、信息化、産業化、現代化水準不斷提高。健康服務可得性、可及性明顯改善,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和學術水準大幅提升,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建立,中醫藥産業成為國民經濟重要支柱之一,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更加廣泛,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法律體系、標準體系、監督體系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中醫藥管理體制更加健全,為建設健康中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新貢獻。
——人民群眾獲得中醫藥健康服務的可及性顯著增強。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服務。中醫藥健康服務品質明顯提高,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健康需求。中醫藥健康知識普及,公民中醫健康文化素養提升。
——中醫藥發展支撐體系更加健全。科技創新體系更加完善,中醫基礎理論研究及重大疾病攻關取得明顯進展。建立健全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以及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教育培養體系。中成藥及中藥飲片供應保障能力明顯提升。中醫藥信息化水準顯著提升。
——中醫藥健康産業快速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新業態不斷涌現,服務技術不斷創新,産品種類更加豐富,品質更加優良,帶動相關支撐産業發展。促進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和中藥全産業鏈提質增效。
——中醫藥發展更加包容開放。中醫藥與文化産業融合發展,中醫藥文化進一步繁榮。中西醫相互取長補短,建立長效可持續中西醫協同發展機制。中醫藥與多學科的合作日益深入,國際交流與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快速推進。中醫藥法律和政策體系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不斷提升。標準體系基本建立,標準化水準大幅提高。行業組織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發展中醫醫療服務。
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完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共同發展,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突出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省(區、市)要建設好省級中醫醫院,每個地市級區域原則上至少設置1個市辦中醫醫院,每個縣級區域原則上設置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促進社會辦中醫加快發展,到2020年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提供的中醫服務量力爭達到20%。鼓勵社會力量優先舉辦兒科、精神(心理)科、婦科、外科、骨傷、肛腸等非營利性中醫專科醫院,發展中醫特色的康復醫院、護理院。鼓勵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有條件的綜合醫院設置中醫臨床科室和中藥房,地市級以上婦幼健康服務機構設置中醫婦科和中醫兒科,有條件的傳染病院等其他非中醫類醫療機構設置中醫科。
全面提升中醫醫療服務品質。完善中醫醫療品質控制體系和評審評價體系。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三級中醫醫院要充分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高急危重症、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能力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能力與研究能力。二級中醫醫院要不斷提高區域內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醫診療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搶救能力,做好疑難複雜疾病的向上轉診服務。加強專科專病防治網絡建設,依託現有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科室支持形成一批國家和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在防治疾病中發揮示範作用。加強中醫醫院老年病科建設,適應我國老齡化社會發展的需求。加強中醫藥應急救治隊伍和條件建設,建立應急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應對新發、突發傳染病和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能力和水準。加強中醫護理人員配備,提高中醫辨證施護和中醫特色護理水準。創新中醫醫院服務模式。
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擴大服務覆蓋面,豐富服務內容,提升服務品質。強化縣級中醫醫院特色專科專病建設,提升中醫特色診療和綜合服務能力,夯實分級診療基礎。85%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7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設立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信息化得到加強,中醫診療量佔診療總量的比例力爭達到30%。大力推廣中醫非藥物療法和適宜技術。加強對口幫扶,三級中醫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級中醫醫院,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對口幫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支持縣級中醫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建醫療聯合體,開展縣鄉一體化服務。開展縣管鄉用、鄉聘村用等試點。改革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村開辦中醫診所。到2020年,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70%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
促進中西醫結合工作。圍繞中醫診療具有優勢的重大疑難疾病及傳染性疾病,以提高臨床療效為目標,開展中西醫臨床協作,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目標同向、協作攻關,形成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促進中西醫臨床協作機制建設和服務模式創新。鼓勵地方開展不同層級的中西醫臨床協作培育工作,營造中西醫深度融合氛圍,建立長效可持續中西醫協同發展機制。加強中西醫結合醫院內涵建設,不斷提高服務能力。繼續深化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強化院內中西醫臨床協作,提升中西醫結合服務內涵。鼓勵中醫西醫相互學習,發揮各自優勢,支持非中醫類別醫師學習中醫藥理論、知識和技能,並在臨床實踐中應用。加強基層醫務人員常見病、多發病中醫適宜技術方法培訓推廣,提升基層運用西醫和中醫兩種手段綜合服務能力。
促進民族醫藥發展。將民族醫藥發展納入民族地區和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民族醫醫療機構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民族自治地方舉辦民族醫醫院,鼓勵民族地區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立民族醫藥科,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民族醫醫院和診所。加強民族醫醫院內涵建設,支持民族醫特色專科建設與發展。結合民族醫藥發展現狀和自身特點建立並完善民族醫藥從業人員執業準入及管理制度。加強民族醫藥傳承保護、理論研究和文獻的搶救與整理。加強民族醫藥人才培養,有條件的民族地區和高等院校開辦民族醫藥專業,開展民族醫藥研究生教育。推進民族藥標準建設,提高民族藥品質,促進民族藥産業發展。
拓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支持中醫醫院康復科和中醫特色康復醫院建設,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中醫特色康復醫療、訓練指導、知識普及、康復護理、輔具服務,在社區康復機構推廣適宜中醫康復技術,提升社區康復服務能力和水準。促進中醫技術與康復醫學融合,完善康復服務標準及規範。
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市級以上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臨床和研究能力建設,支持縣級中醫醫院業務用房建設和設備配置。
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
建設國家、區域和基層中醫專科專病診療中心;加強中醫特色康復醫院和中醫醫院康復科服務能力建設;建設中醫醫療技術評價應用推廣基地;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
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推廣;開展城鄉對口支援,提升貧困地區縣級中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
中醫醫院服務模式創新試點
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醫院,探索完善中醫綜合治療模式,多專業聯合診療模式,融醫療、養生、康復、預防保健于一體的醫院發展模式,涵蓋醫院、社區、家庭的服務模式。
中醫藥衛生應急能力建設
提升地市級以上中醫醫院衛生應急能力,建設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和應急基地,提高中醫藥防治新發、突發傳染病和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能力。
中藥藥事服務能力建設
支持中醫醫院中藥房、中藥製劑室和中藥飲片品質抽檢能力等建設,提升中藥藥事服務能力和水準。
(二)加快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促進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網絡建設。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醫療機構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務領域。鼓勵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醫師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諮詢和調理等技術支持。促進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規範化、專業化、規模化發展,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應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推動建設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中醫養生保健基地。形成中醫養生保健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協同發展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網絡。到2020年,所有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設立治未病科,30%的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提供治未病服務,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50%的村衛生室開展中醫健康干預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內容和覆蓋人群不斷擴大。
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以慢性病管理為重點,以治未病理念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保險公司開發中醫藥養生保健、治未病保險産品,通過中醫健康風險評估、風險干預等方式,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服務。加強中醫養生保健宣傳,推廣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技術和方法,推廣太極拳、八段錦、五禽戲、導引等中醫傳統運動。
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鼓勵建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行業組織,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諮詢、標準制定、人才培養和第三方評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良執業記錄製度,將誠信經營和執業情況納入信用信息平臺。推動負面清單制度和第三方認證,加快形成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綜合監管模式。
治未病服務能力建設
在中醫醫院及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婦幼健康服務機構設立治未病中心,開展中醫健康體檢,提供規範的中醫健康干預服務。
中醫養生保健基地建設
遴選政府重視程度高、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基礎條件好、具有發展潛力的區域,推動建設一批規範化、專業化、規模化發展的中醫養生保健基地。
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試點
建立健康管理組織與中醫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合作機制,在社區開展試點,形成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組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家庭、個人多種形式的協調互動。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範建設
依託中醫藥行業協會,加快制定中醫養生保健類行業標準和規範。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養生保健機構依據標準和規範,制定針對不同健康狀態人群的中醫健康干預方案或指南(服務包)。建立中醫健康狀態評估方法,豐富中醫健康體檢服務。
中醫藥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試點
調整完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內容,擴大目標人群覆蓋面。
(三)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
全面深化繼承研究。實施中醫藥傳承工程,系統整理髮掘中醫藥古籍精華,研究歷代各家學術理論、流派及學説,編纂《中華醫藏》。全面系統繼承當代名老中醫專家學術思想和臨床診療經驗,總結中醫優勢病種臨床基本診療規律,挖掘民間中醫診療技術和方藥。加強對傳統制藥、鑒定、炮製技術及老藥工經驗的繼承應用。加強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利用。加強中藥驗方收集、保存、研究評價及推廣應用。
推進理論與技術創新。以中醫臨床實踐為基礎,闡釋中醫藥核心理論的科學內涵,開展經穴特異性及針灸治療機理、中藥藥性理論、方劑配伍理論、中藥復方藥效物質基礎和作用機理等研究,豐富發展中醫藥理論、辨證論治方法。深入研究中醫理論的核心內涵,加強對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聯合攻關和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重大産品和技術成果。加強相關健康産品研發、製造和應用。綜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研製便於操作使用、適於家庭或個人的健康檢測、監測産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復等器械産品,形成一批基於中醫理論的診療儀器與設備。探索適合中藥特點的新藥開發模式,研發基於經典名方、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等的中藥新藥,推動重大新藥創制。
促進協同創新。建立以國家和省級中醫藥科研機構為核心,以高等院校、醫療機構和企業為主體,以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平臺)為支撐,多學科、跨部門共同參與的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完善科技佈局。實施科技項目,提升創新能力。完善中醫藥科研評價體系。建立技術轉移工作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制度,明確科技成果轉化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加強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隊伍建設,優化科技成果轉化流程,提高轉化效率。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中醫藥現代化與國際發展,引領中醫藥自主創新國際主導權。
中醫藥理論繼承與創新
開展中醫理論的內涵及現代詮釋研究,揭示中醫理論科學基礎,深入研究中醫認知生命、防治疾病的內在規律。
古醫籍文獻整理挖掘與保護利用
開展中醫古籍文獻資源普查,通過3000種中醫古籍的整理與挖掘,重點整理研究中醫古籍瀕危善本孤本,深度整理挖掘專題古籍文獻。編纂《中華醫藏》。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完善中醫古籍綜合信息數據庫,全面提升中醫藥古籍保護利用能力與信息化水準。
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
建立傳統知識名錄數據庫與保護挖掘平臺,形成我國傳統知識保護體系。
中醫特色診療技術與設備研發
開展中醫特色診療、養生保健與康復技術和産品研發與推廣應用。
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研究
開展對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重大傳染病、免疫性疾病、代謝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精神心理與心身疾病、病毒性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寄生蟲病、婦兒疾病防治研究。
中藥炮製技術傳承研究
加強炮製機理、工藝與品質標準研究。
國家中醫臨床研究體系建設
推動建設國家中醫臨床研究中心和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含民族醫藥基地);推動研究型門診與病房以及具有中醫特點的生物信息樣本庫和臨床科研信息共享系統建設;支持省級中醫藥科研院所建設。
中醫藥科技平臺建設
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加強重點研究室、中醫藥科研方法與評價平臺、中醫藥研究倫理認證平臺、中醫針灸和康復臨床協作基地、中醫藥大數據研究平臺、民間特色診療技術和方藥研究平臺等為主體的中醫藥科技平臺建設。建立3-5個國際傳統醫藥科研合作平臺,推進8-10項高水準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中醫藥創新團隊建設
培育50個科技創新團隊,培養300位學術特色鮮明、臨床研究創新優勢突出的科技領軍人才。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健全中醫藥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終身教育體系。深化醫教協同,推進中醫藥院校綜合改革。全面實施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探索開展中醫醫師專科規範化培訓,健全中醫藥畢業後教育制度。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培養體系,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到2020年,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中醫臨床醫師接受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比例達到100%,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獲取學分達標率達到90%。
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強化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助理全科醫生培養,實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等
人才培養、聘用工作。加強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到2020年覆蓋所有縣。培養基層中醫藥骨幹人才,開展基層在職在崗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水準。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鼓勵畢業生、離退休老中醫藥專家、在職在崗中醫藥人才到基層服務。
推進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開展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著力培養中醫藥傳承人才。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支持中醫藥學科納入國家“雙一流”建設,推進中醫藥領軍人才和青年人才培養,依託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重點學科、重點專科、名老中醫藥專家和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等資源,形成一批具有影響力的學科團隊。完善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政策措施,鼓勵西醫離職學習中醫,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開展中醫醫院院長職業化培訓和各類中醫藥管理人員培訓,造就一批高水準中醫藥管理人才。
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拓寬中醫藥健康服務人才崗位設置,逐步健全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相關職業(工種),建立適應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建立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加快培養中醫養生保健、康復、養老、健康管理等技術技能人才。
完善人才評價激勵保障機制。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破除束縛中醫藥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構建科學規範、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中醫藥人才發展治理體系。逐步建立符合中醫藥不同崗位要求的人才標準,完善體現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評價體系,推進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試點工作。建立健全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級名中醫等評選表彰制度。建立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傳承保障機制,加大中醫藥青年人才培養支持力度,促進中醫藥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專欄6 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
人才培養能力建設
依託現有機構,建設1所國家中醫藥人才培訓中心、50個中醫藥師承教育中心、300個中醫臨床、中藥、護理、健康服務、管理等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3000個基層名老中醫專家傳承工作室。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
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
依託現有機構建設中醫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和師資培訓基地,培訓中醫住院醫師、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助理全科醫生,開展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
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
選拔造就100名在中醫、中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等領域具有突出的學術經驗傳承或科技創新能力,對推動中醫藥發展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的中醫藥領軍人才(“岐黃學者”);培養1000名在中醫、中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等領域具有較強的學術經驗傳承或科技創新能力,在全國有較大學術影響力的中醫藥優秀人才;培養10000名在中醫、中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等領域具有較好的學術經驗傳承或科技創新能力的中醫藥骨幹人才。
中醫藥人才拓展計劃
推進中醫藥養生保健、康復、養老、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務人才培養。支持非中醫類別醫師學習中醫理論、知識與技能。開展中醫醫院院長、中醫臨床科室主任等中醫藥管理人才培訓。培養中醫藥行業會計領軍(後備)人才。
(五)弘揚中醫藥文化。
弘揚中醫藥文化精髓。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內涵,宣傳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和理念,引導人民群眾自覺培養健康生活習慣和精神追求。大力倡導“大醫精誠”的職業精神,形成良好行業風尚。加強中醫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産業等機構文化建設,塑造中醫藥行業特有的人文環境。
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實施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提升工程。豐富傳播內容和方式,建設中醫藥文化傳播人才隊伍,加強中醫藥文化全媒體傳播平臺建設,創作中醫藥文化精品,促進中醫藥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數字出版、動漫遊戲、旅遊餐飲、體育健身等有效融合,打造優秀中醫藥文化品牌。推動中醫藥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進家庭,將中醫藥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傳統文化、生理衛生課程。加強中醫藥文物設施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推動中醫藥項目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中醫藥文化研究
挖掘、整理、研究中醫藥文化內涵和原創思維,研究總結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與理解,提煉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和精神實質,構建具有中國特色、中醫特點、行業特徵並體現時代精神的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
中醫藥文化科普人才培養
選拔造就30名中醫藥文化傳播高層次領軍人才,培育200名中醫藥文化傳播專門人才,建立起一支符合中醫藥文化發展需求的人才隊伍。
中醫藥文化公共設施建設
引入中醫藥健康理念,推出融健康養生知識、養生保健經驗、健康娛樂於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文化體驗場館。建設70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30個中醫藥健康文化傳播體驗中心。推動國家中醫藥博物館和省級中醫藥博物館建設。
中醫藥文化傳播新媒體建設
推動建設覆蓋電視媒體、網絡媒體、移動終端、平面媒體等跨媒體中醫藥文化傳播平臺,推動各省建設1種以上的官方中醫藥文化傳播客戶端。
中醫中藥中國行—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
聯合相關部委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組織開展義診諮詢、知識大賽、科普巡講等中醫藥健康知識普及活動,年組織不少於300場。
全國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調查
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中醫藥加快文化素養調查,按照城鄉分層原則隨機抽取336個調查點,完成入戶調查。掌握全國鄉村、社區、家庭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普及情況基礎信息和全國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準,為中醫藥健康文化的推廣提供數據支撐。
中醫藥文化傳承推廣
建立中醫藥文化知識傳播評價標準,編寫完成中醫藥文化傳播基礎教材,編制中醫藥文化數字資源總目錄,建設“中醫藥文化素材庫”。引導開發一批富有中醫藥特色的文化傳播精品。推動20—30個中醫藥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爭取1—2個中醫藥項目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或“世界記憶名錄”。
(六)推進中藥保護和發展。
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和利用。建立中藥種質資源保護體系。開展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建立覆蓋全國中藥材主要産區的資源監測網絡。突破一批瀕危稀缺中藥材的繁育技術瓶頸。保護藥用種質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促進中藥製劑原料精細化利用和生産過程資源回收利用,有效提升中藥資源利用率。開展中成藥和中藥飲片臨床綜合評價試點。建設一批集初加工、倉儲、追溯等多功能為一體的中藥材物流基地,建立中藥材生産流通全過程品質管理和品質追溯體系。
促進中藥材種植養殖業綠色發展。制定國家道地藥材目錄,加強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和規範化種植養殖基地建設,發展道地中藥材生産和産地加工技術。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採集、儲藏技術標準,利用有機、良好農業規範等認證手段加強對中藥材種植養殖的科學引導,發展中藥材種植養殖專業合作社和合作聯社,提高規模化、規範化水準。支持發展中藥材生産保險。推動貧困地區中藥材産業化精準扶貧。
促進中藥工業轉型升級。實施中藥標準化行動計劃,持續推進中藥産業鏈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形成中藥標準化支撐服務體系,引領中藥産業整體提質增效,切實保障百姓用藥安全有效。推動建立常用中藥飲片供應保障體系。實施中藥振興發展工程,提升中藥工業自動化、信息化、智慧化水準,建立綠色高效的中藥先進製造體系。
中藥材資源保護工程
依託現有資源,建立全國中藥資源動態監測網絡,建設全國中藥種質資源保護體系,建設瀕危稀缺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
全國中藥資源普查
依託現有資源,建立中藥資源信息庫;建設中藥資源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體系;形成全國中藥資源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藥用動植物種質資源庫和國家級中藥標本館。制定中藥材主産區種植區域規劃。
道地藥材種養殖與溯源體系建設
依託現有資源,探索建立道地中藥材認證制度。建立一批道地中藥材、民族藥材良種繁育基地、規範化種養殖基地。建立中藥材生産流通全過程品質管理和品質追溯體系。
中藥標準化行動計劃
制定中成藥大品種、臨床最常用飲片生産全過程品質控制標準和産品標準;依託現有資源,建設國家中藥品質標準庫、第三方品質檢測技術平臺和信息監測機制。
新藥與健康産品研發
開展基於經典名方、院內製劑與成分清楚、療效確切的新藥(含民族藥)研發、以及藥食兩用健康産品研發。
中藥新藥安全性評價能力建設
加強中藥安全性研究平臺建設,加強中藥安全性研究。
(七)拓展中醫藥服務新業態。
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所有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均與養老機構開展不同形式的合作,有條件的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優惠服務。鼓勵和支持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社會資本開展合作,新建、託管協作舉辦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機構。支持中醫醫療機構將中醫藥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開展上門服務、健康查體、保健諮詢等服務。鼓勵中醫師在養老機構提供中醫診療、養生保健等服務。建設一批醫養結合示範基地。通過建設醫療養老聯合體等多種方式,整合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大力開發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的系列服務産品。
發展中醫藥健康旅遊服務。政府積極引導,強化市場作用,推動旅遊業與中醫藥健康服務業深度融合,初步構建起我國中醫藥健康旅遊産業體系。建設國家級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基地、項目),開發和豐富中醫藥健康旅遊線路和産品,培育具有國際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的中醫藥健康旅遊品牌。進一步優化中醫藥健康旅遊發展環境,推進標準化和專業化建設,加強市場監督和管理規範,促進健康有序開展。不斷完善中醫藥健康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提升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
專欄9 中醫藥服務新業態建設重點
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試點
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新機構,以改建轉型和社會資本投入新建為主,設立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探索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延伸提供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創新老年人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研究開發多元化多層次的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包,發展養老服務新業態;培育中醫藥健康養老型人才,依託院校、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建立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老年家政護理人員中醫藥相關技能培訓。
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基地建設
整合區域內醫療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機構、養生保健産品生産企業等資源,發展以中醫藥文化傳播和體驗為主題,融中醫醫療、養生、康復、養老、文化傳播、商務會展、中藥材科考與旅遊于一體的國家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基地及項目。
(八)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健全中醫藥法律體系。推動《中醫藥法》頒布實施,制定相關配套法規和部門規章。推進中藥品種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制定實施中醫藥行業“七五”普法規劃,重點圍繞中醫藥法的釋義和宣傳工作,廣泛開展普法專題培訓。建立完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分類和執業管理、中醫醫療機構分類和管理、中醫藥健康服務管理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中醫藥特點、相對系統完整、與中醫藥發展相適應的中醫藥法律體系。
建立完善中醫藥政策體系。建立扶持促進中醫藥發展的政策體系,構建政策研究運行機制,加強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組織實施一批政策研究的重點工程和研究項目,形成一批具有較高水準的研究成果並提高轉化應用水準。加強政策研究隊伍和基地建設。開展政策實施效果評估。
完善中醫藥標準體系。實施中醫藥標準化工程,重點開展中醫基礎通用標準、技術操作規範和療效評價標準的制定、推廣與應用。系統開展中醫治未病標準、藥膳製作標準等研究制定。健全完善中藥品質標準體系,加強中藥臨床使用指南及道地藥材、中藥材種子種苗等領域標準制修訂。加快國內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提升標準化支撐能力,加強標準化專業技術組織建設,依託現有機構建立標準化研究中心,培養專家隊伍。強化標準的應用
推廣,開展中醫藥標準應用評價。發揮學術組織、行業協會的作用,開展推廣培訓,推動中醫藥標準有效實施。
加快中醫藥信息化建設。推進政務信息化建設,實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實現重點業務信息共享。推進以中醫電子病歷為基礎的中醫醫院信息化建設。構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健康信息雲平臺。推進“互聯網+中醫藥”行動計劃,促進中醫藥各領域與互聯網全面融合,實現遠程醫療、移動醫療、智慧醫療等醫療服務模式創新。完善中醫藥信息統計制度建設,建立全國中醫藥綜合統計網絡直報體系。
加強中醫藥監督體系建設。完善中醫藥監督管理工作相關法規標準,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養生保健服務、中醫醫療廣告和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完善中醫藥監督行政執法機制,加強能力建設。逐步開展中醫醫療服務、中醫養生保健服務、中藥材、藥膳服務及産品、中醫藥文化和健康旅遊、中醫藥服務貿易、中醫藥從業人員等認證。依託現有資源建設高水準的檢驗檢測服務平臺和監督信息數據平臺。引導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行業社會團體等積極採用認證制度。
中醫藥法制宣傳教育
制定實施中醫藥行業“七五”普法規劃,健全中醫藥管理部門學法制度,開展公務員法律法規培訓,推進法律進醫療衛生機構活動,舉辦專題培訓,重點學習新公佈的法律法規、黨內法規與中醫藥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等。
中醫藥政策體系建設
依託現有資源建設中醫藥政策研究基地,研究重點問題,開展政策實施效果評估。
中醫藥標準體系和支撐能力建設
實施中醫藥標準化工程,開展500項中醫藥標準制修訂。加強中醫藥標準化專業技術組織建設,建立中醫藥標準化研究中心,培養中醫藥標準化專家隊伍。依託現有機構加強中醫藥標準研究推廣基地建設,開展中醫藥標準應用評價和推廣培訓。
中醫藥健康大數據基礎能力建設
建設國家和省級中醫藥數據中心。建設覆蓋中醫藥各領域的業務系統。加強中醫館健康信息雲平臺建設。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建成以中醫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系統。實施“互聯網+中醫藥”行動計劃。制修訂100項中醫藥信息標準。
中醫藥執法監督能力建設
支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設置獨立的中醫藥執法部門、專門人員和配備中醫藥監督設備,加強中醫藥執法監督力量。對各級中醫藥監督工作人員開展中醫藥知識、政策措施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
中醫藥認證體系建設
建設中醫藥檢驗檢測技術體系,建立中醫藥認證體系。
(九)積極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
積極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配合國家總體戰略,制定並實施中醫藥“一帶一路”發展規劃,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服務外交、促進民生、密切人文交流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實施中醫藥國際專項,做好區域佈局,支持各類優秀中醫藥機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成立中醫藥中心,面向當地民眾提供中醫醫療和養生保健服務,推動中醫藥理論、文化、服務融入沿線各國衛生體系。以醫帶藥,針對不同國家的藥品規管制度,推動成熟且有中藥材資源充分保障的中藥産品以藥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種方式在沿線國家註冊,形成知名品牌,擴大中藥産品在沿線市場所佔份額。
打造高水準合作機制與平臺。深化與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標準化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標準規範的研究與制訂,構建中醫藥國際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鞏固和拓展雙邊合作機制,加強傳統醫學政策法規、人員資質、産品註冊、市場準入、品質監管等方面的交流溝通和經驗分享,為有條件的中醫藥機構“走出去”搭建平臺,營造良好的政策發展環境。舉辦高級別論壇,支持開展學術交流、文化傳播、海外惠僑等大型活動。
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支持有條件的中醫藥機構在境內外設立中醫藥服務貿易機構,培育一批國際知名品牌。鼓勵有條件的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面向境外消費者提供高端中醫醫療保健服務。提高中醫藥國際教育合作品質和水準,吸引境外留學生來華接受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短期培訓和臨床實習,鼓勵中醫藥院校赴境外辦學,將中醫藥教育納入境外高等教育體系。整合中醫藥科研優勢資源,支持開展高水準國際多中心科研合作。積極參與多邊、雙邊自由貿易區談判,降低中醫藥産品和服務海外準入壁壘。
“一帶一路”沿線中醫藥中心建設
與沿線國家政府合作,因地制宜建設20-30個集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傳播及産業等功能為一體的海外中醫藥中心,推動中醫藥“一帶一路”建設向縱深發展。
對外交流合作示範基地建設
依託各類中醫藥機構,在國內建設一批中醫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科學研究、健康旅遊、産業合作示範基地,開展中醫藥國際醫療保健、國際教育、健康旅遊,承擔中醫藥對外合作交流合作重大項目,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中醫藥國際標準化體系建設
借助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標準化組織等平臺,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代碼傳統醫學章節(ICTM)項目和國際標準化組織中醫藥技術委員會(ISO/TC249)為重點,建設中醫藥國際標準化體系,開展中醫、中藥材、中藥産品、中醫藥醫療器械設備、中醫藥名詞術語與信息學等領域國際標準制定工作。
中醫藥文化國際傳播建設
舉辦大型中醫藥文化展覽、義診、健康講座和科普宣傳活動,製作中醫藥國際宣傳片,促進國際社會對中醫藥理論和醫療保健服務作用的了解與認同,為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産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與環境。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
按照中醫藥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要求,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領導機制,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國家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各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中醫藥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和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在職責範圍內,加強溝通交流、協調配合,形成共同推進中醫藥發展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中醫藥政策扶持力度。
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將中醫藥事業發展投入與其他醫療衛生投入相銜接,制訂有利於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與服務。加大中醫藥扶貧開發力度,資金投入向基層、困難地區適當傾斜。地方各級政府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發展需要,擴大中醫醫療、養生保健、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等用地供給。
(三)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研究制定並實施差別化的醫保支付、價格調整、績效考評等政策,著力建立起維護公益性,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公立中醫醫院運行新機制。推進深化人事編制改革,逐步實行編製備案制。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短缺專業人才以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人員,可由醫院採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制定實施全國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範,探索建立符合中醫醫療服務特點的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探索按病種、按服務單元定價,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充分體現中醫和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探索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合理確定中醫病種付費標準,鼓勵將在門診開展比住院更經濟方便的部分中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按病種付費範圍,鼓勵提供和使用中醫藥服務。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進一步增加中成藥品種數量,不斷提高基本藥物中成藥品質。繼續落實不取消中藥飲片加成和控制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等政策。積極推動公立中醫醫院參與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能力較弱的地區,將中醫醫院門診中醫診療服務納入首診範圍,滿足人民群眾首診看中醫的需求。
(四)做好規劃組織實施。
各級政府要從中醫藥發展國家戰略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將中醫藥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為基礎,以一帶一路、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發展為引領,推動中醫藥協同發展。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牽頭做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跟蹤監測、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促進規劃目標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