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送餐路上撞傷人 "餓了麼"被判賠償15.7萬
(原標題:外賣員送餐路上撞傷人 “餓了麼”被判賠償15.7萬)
央廣網北京8月1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年4月,“餓了麼”外賣送餐員張先生駕駛電動自行車將同向行駛的學生趙某撞傷,導致趙某十級傷殘,趙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記者從北京海淀區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審結此案,判決“餓了麼”公司賠償趙某因這次事故産生的合理經濟損失共計15.7萬餘元。
記者昨天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審結此案,判決“餓了麼”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原告趙某訴稱,2016年4月16號,他剛從高考輔導班下課,被一外賣送餐的電動車從後方撞到,造成骨折,構成十級傷殘。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電動自行車的司機張先生負全責。經查,張先生事故時正在為“餓了麼”外賣送餐中。“餓了麼”由上海拉扎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營。因此,原告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張先生、上海拉扎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庭上,拉扎斯公司稱,張先生事故時是公司員工,事故時正在從事外賣送餐中,認可張先生事故時的職務行為。為趙某前期墊付了3萬元。經法院審理查明,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其所負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這次事故張先生應當負全部責任,張先生作為拉扎斯公司員工,事故時是履行職務行為,因此拉扎斯公司應賠償趙某因此次事故産生的合理經濟損失共計15.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