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廣場舞大媽偽造房産證做抵押 騙走舞伴117萬
原標題:55歲廣場舞大媽偽造房産證做抵押 騙走舞伴117萬
楚天金報訊 本報記者方歷嬌 實習生關瑩瑩
一名55歲的武漢“廣場舞大媽”,在社區組織老年人跳舞,結識了一些街坊鄰居。三年期間,這名“廣場舞大媽”以虛構做生意需要資金週轉、兒子買房需要資金、丈夫做工程需要資金週轉等為由,並許諾高額利息,向26位街坊鄰居“借”走140多萬元,之後本金連利息給付了20多萬,剩下的110多萬元一直未歸還。記者昨日獨家獲悉,“廣場舞大媽”代女士因詐騙罪被江岸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A.案情
騙舞伴一百多萬 大媽被判十二年
今年55歲的代女士,是武漢人,沒有固定的工作,在漢口的一個社區裏負責組織老年人跳舞等活動。
就是這樣一位“廣場舞大媽”,誰也沒想到,她居然是一名詐騙了一百多萬的詐騙犯。
據法院查明,代女士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以虛構其做生意需要資金週轉,又謊稱其兒子買房需要資金,其丈夫做工程需要資金週轉等理由,向施某、余某、胡某等26人借走共計140多萬元,之後代女士除以償還本金、支付利息的方式給被害人共計23萬餘元,其餘款項至今未歸還,代女士實際佔有款項117萬餘元。
在不能及時歸還欠款,又怕被催債,代女士就開始搬家、變更聯繫方式等方式玩起“人間蒸發”,斷絕與被害人聯繫,之後被害人報警求助警方。2014年12月3日,警方將代女士抓獲歸案。
近日,江岸區法院審理後認為,代女士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審理後判決:代女士犯詐騙罪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五萬元,同時責令代女士繼續退賠被害人剩餘款項117萬餘元。
B.揭秘
許諾高額利息 騙錢投資開門面
那麼,“廣場舞大媽”又是如何將一百多萬騙到手,又是如何贏取舞伴等熟人的信任的?
為此,記者採訪了本案的辦案人員。據介紹,施某、余某、胡某等被害人與代女士是在一起跳舞認識的人,或是街坊鄰居、同學關係。因為都是熟人,所以被害人往往放鬆了警惕。不僅如此,代女士還以其做生意需要資金、兒子需要買房、丈夫需要工程款等為由,並許諾高額利息。其間,代女士也曾向被害人償還本金、支付利息的方式,讓被害人放鬆了警惕,“好多被害人都是借過代女士好幾次錢,因為最開始借錢收到了本金和利息,而且是高額利息,就覺得很划算,更沒有想到會被騙。”
辦案人員介紹,其間,代女士為了取得被害人信任,以達到騙取借款的目的,代女士除了許諾會給予被害人高額利息,並且還找人偽造了2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和1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證》,並在其不能及時歸還欠款時,將上述3本證件分別抵押給被害人余某和施某。
據查,代女士騙走的一百多萬用於投資或個人揮霍。據代女士的兒子證言,“我是武漢某商貿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主要做辦公用品和保潔用品,只是挂名,沒有做具體事情,所有事情都是我媽媽在做。”不僅如此,代女士的兒子還説,2011年代女士在漢口花園開了一家化粧品店。
C.提醒
廣場舞詐騙案件越來越多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近幾年隨著廣場舞的興起,相關的案件也越來越多。
昨日,此案的承辦人員提醒廣大市民,跳廣場舞的大媽或者爹爹,多半是退休後自發的一種娛樂項目,大媽或爹爹也往往掌握著家庭財政大權,因此不少人打上了他們的主意,這也提醒了大媽們或爹爹們,既然當上家庭“財政大臣”,就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以防自己上當受騙。
記者在網上搜索到,不僅在武漢,在全國各地因為跳廣場舞詐騙的案件也屢見不鮮。在2014年,北京王府井附近的一支名叫“金聖藝術團”的團隊,在人數最多的時候,這支團隊共有數百人之多。三年前一名自稱叫張依的女子出現在廣場舞團隊中,她張羅組織人員、設備,當上了藝術團團長。這位廣場舞團長三年中騙走30名大媽600萬。就在去年11月,安徽肥西男子李某因為二胡拉得好,經常給廣場舞大媽伴奏助興,從而取得了大媽們的信任。李某向30多人非法吸儲500多萬元後,因資金鏈斷裂舉家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