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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被取消辯護資格:服務完毒販上家又想服務下家

2016-08-16 11:12:55|來源:海南特區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律師被取消辯護資格:服務完毒販上家又想服務下家

  □通訊員 劉洪記 林玥 記者 王登海

  本報訊 近日,省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官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中,針對李某某的辯護人不符合擔任該案辯護人的情況,及時採取措施,避免了因辯護人資格而産生的法律程式問題。

  該案中,被告人李某某聘請的辯護律師邢某某在兩年前曾擔任毒販藍某某的辯護律師,而李某某與藍某某是毒品買賣的上下家關係,這兩起案件具有關聯關係。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一名辯護人不得為兩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辯護,不得為兩名以上的未同案處理但實施的犯罪相互關聯的犯罪嫌疑人辯護。”的規定,邢某某不能在該案中擔任李某某的辯護人,故取消邢某某的辯護資格。

  省檢察院第二分院案件管理處遂告知邢某某不具備辯護資格,後被告人李某某更換了辯護律師。

  同時,在審查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還發現被告人李某某仍有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實,應當進行追訴。該案經補充證據後,以李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起訴至省二中院,法院判決認定了李某某的上述全部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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