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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半年破傳銷案933起 將專項打擊網絡傳銷

2016-08-19 09:14:47|來源:人民日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全國公安機關半年偵破傳銷案933起 將專項打擊“虛擬貨幣”“金融互助”“微信傳銷”等新型網絡傳銷

  公安機關半年破傳銷案933起 將專項打擊網絡傳銷

  8月11日晚,安徽合肥市蜀山區荷葉地街道一廣場上,傳銷人員在等待接受處理。人民視覺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堅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繼續以重點案件、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為抓手,緊盯傳銷犯罪新手法、新動向、新趨勢,持續不斷地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嚴厲打擊。據統計,2016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機關共偵破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933起,涉案金額41.5億元。

  據了解,當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大要案高發、手法翻新快、傳播迅速、波及面廣等特點,以“1040工程”“資本運作”“連鎖經營”“明明商”“中綠”“亮碧思”等為幌子的聚集型傳銷依然嚴重;以“虛擬貨幣”“金融互助”“愛心慈善”“股權投資”“微商”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層出不窮,並常與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交織,欺騙性強,誘惑力大。尤其隨著互聯網,微信、QQ等社交軟體,自媒體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傳銷信息傳播更為廣泛,涉案資金轉移更加迅速。針對上述狀況,全國公安機關強化警種和區域協作,創新打法,重拳出擊,破獲了號稱“資本運作”的廣西南寧“5·16”特大傳銷案,以“循環互助”為名的安徽宿州“NMM98”網絡傳銷案,利用微信公眾號傳播的江蘇新沂“天天賺誠信平臺”傳銷案,江蘇邳州“星火草原”傳銷案等一批重大、新型案件,遏制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蔓延,進一步擠壓了其生存空間。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防範和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動員、各部門參與、形成合力。公安機關將繼續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立足本職,多措並舉,保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嚴打、嚴治、嚴防態勢。尤其針對“虛擬貨幣”“金融互助”“微信傳銷”等新型網絡傳銷迷惑性強、蔓延迅速、群眾認識模糊、社會危害嚴重的現狀,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持續開展警示宣傳,切實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同時,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公眾,選擇合法投資渠道,增強風險意識,不要被所謂的“低風險、高回報”項目所蒙蔽,清晰識別傳銷“拉人頭”的欺詐本質,謹防落入傳銷陷阱。如果發現涉嫌傳銷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工商部門舉報。(記者張洋)

  公安機關打擊傳銷典型案例

  安徽宿州

  “NMM98”網絡傳銷案

  2015年10月10日,安徽宿州市公安機關對安徽蕭縣張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立案偵查,並延伸查明“NMM98舍得誠信循環互助”傳銷組織架構,梳理出各分支頭目線索。今年3月31日,公安部經偵局部署相關涉案地對“NMM98”傳銷案件開展集群打擊,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等地公安機關先後收網,共破案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名。目前,主犯已經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查,2015年3月以來,“NMM98”傳銷組織依託互聯網,以“先舍後得”為名,採取網絡授課與網下點對點宣傳等方式,積極發展下線,從事傳銷犯罪活動。該組織要求參與者繳納1000元獲得推廣會員資格,同時按照網站後臺程式的安排完成“舍”“得”的操作,根據其投入資金額(“舍”的金額),分6個級別進行晉級,並根據其發展下線人數獲取返利,層級越高,獲得返利就越多。截至2015年10月21日,該組織在全國21個省份發展會員27.7萬人次,涉案金額約3億元。

  江蘇新沂

  “天天賺”傳銷案

  今年6月,江蘇新沂市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涉嫌利用微信公眾號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案件,抓獲毛某某、張某某為首的犯罪嫌疑人15名,其中逮捕3人。

  經查,今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張某某等人註冊“天天賺誠信平臺”微信公眾號,該平臺設置事務組、運營中心、報單中心、數據中心、發米中心,分別負責平臺運營、資金管理、廣告發佈等事項。該平臺自今年4月起開始發佈微信文章,宣傳網上賺錢新模式。具體運作模式為:參與人以組為單位獲取提成,每組31人、5層,頂層組長1人、二層2人、三層4人、四層8人、新人層16人。新人繳納2000元進入新人層,每有一名新人加入,其前面一人獲利500元,當有4人加入時,四層開始獲利;8人加入時,三層開始獲利;12人加入時,二層開始獲利;16人加入時,頂層獲利1萬元出局,出局後可進入新的組重新參與利益分配。截至案發,該平臺共分有250余組,會員6000余人,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

  江蘇邳州

  “星火草原”傳銷案

  今年6月,江蘇邳州市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涉嫌利用微信公眾號從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抓獲李某某、孑某某為首的犯罪嫌疑人20余名,其中逮捕7人,凍結涉案資金2000余萬元。

  經查,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孑某某等人以飛鷹公司名義申請註冊“星火草原”微信公眾號和微信支付賬號,並於同年12月在上述微信公眾號上線運行所謂的“無卡POS機”分銷系統。參與人通過微信掃描“星火草原”二維碼連結關注該公眾號成為“粉絲”,繳納100元、200元、300元後可成為相應級別代理商,代理商轉發二維碼可發展“粉絲”加入,並根據掃描二維碼的順序組成層級。若“粉絲”繳費成為代理商,其上線可獲得直接和間接推廣提成,提成以微信紅包形式發放,係一起典型的涉嫌依託微信平臺實施傳銷犯罪的案件。

  邳州市公安局專案組通過大量資金調查、數據梳理工作,全面理清“星火草原”犯罪組織網絡架構,鎖定主要犯罪嫌疑人。5月以來,專案組派出多個抓捕組分赴北京、大連、重慶等地,先後抓獲主犯李某某、孑某某。截至案發,關注“星火草原”微信公眾號的“粉絲”達1500余萬人,各級“代理商”150余萬人次,涉案金額兩億余元。

  (本報記者 張 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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