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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詐騙全怪虛擬運營商? 專家呼籲完善個人信息法律規範

2016-08-29 17:42:26|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濤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柳青):近期,中國接連發生了幾起年輕學生接到詐騙電話,被騙錢財甚至付出生命代價的慘劇,電信詐騙這個已經被輿論關注了很久問題卻是屢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的架勢。現在輿論都把目光投向了詐騙電話所屬的虛擬運營商,那麼虛擬運營商實際上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如何才能杜絕電信詐騙和個人信息的洩露?

  8月28日,在中國公安部A級通緝令之下,山東臨沂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的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鄭賢聰投案自首,自此,這個案件的全部6名嫌犯已全部落網。徐玉玉案件發生後,輿論首先注意到,涉案號碼來自171號段,由電信虛擬運營商運營。據了解,電信虛擬運營商在中國開啟運營至今只有不到三年時間,發展初期由於用戶門檻低,加之重發展規模而疏于管理,導致虛擬電信運營商成為了“電信犯罪重災區”。中國通信企業協會虛擬分會會長苗建華曾表示,一些游離在註冊制之外的“黑號碼”,容易被電信詐騙團夥利用:“170、171等號碼被不良用戶和違法犯罪分子所利用,騷擾電話、垃圾信息、詐騙信息、恐嚇信息等違規違法犯罰活動乘機向運營領域蔓延。有關主管部門在查處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過程中,由於實施侵害的行為人的個人身份信息沒有登記或者登記的信息虛假,導致追查違規違法活動取證、查處難。”

  為了加強監管,中國政府自2013年起全面開展手機實名制登記,但是目前仍存在網絡渠道實名登記不嚴、轉售企業違規現象突出、未實名老用戶補登記進展緩慢等問題。工信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在今年5月發佈通知,要求各電信企業確保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電話用戶實現實名登記,未按規定進行補登的用戶將會被強制停機。中國虛擬運營商産業聯盟秘書長鄒學勇表示,這起案件的發生説明,虛擬運營商在落實實名制方面有漏洞:“有一些用戶買了我們170、171的號碼,沒有用或者打了一個電話就放在那邊,我們實名制的時候就電話告知或短信告知,但是對方就屬於關機狀態,這部分用戶就很難進行實名,另一方面,有一些號碼就落在詐騙分子手上,我們打電話或者發短信對方也沒有回應。我們就把虛商短信功能關掉了,但是語音通信沒辦法關掉。”

  據了解,徐玉玉案件發生後,工信部曾表示,已經查實涉案號碼之一屬遠特(北京)通信技術有限公司。遠特通信公佈稱,詐騙山東女孩徐玉玉學費的171手機號確屬該公司發售,且有完整的實名登記信息。鄒學勇説,虛擬運營商並不掌握用戶的通信數據,數據內容還在三大運營商手中,而在實行實名制之後,對於虛擬運營商在電信詐騙案件中所要承擔的責任也要客觀看待:“如果站在通信的本身,虛商是做到了實名制的要求,用戶對應用通話的行為我們沒有進行監控,我覺得不應該把板子打到虛擬運用商的身上。”

  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底,工信部組織電信企業關停了14萬多涉嫌電話詐騙的號碼。在這14萬多個號碼中,虛擬運營商的號碼為6萬多個,只佔總數的43%。也就是説詐騙電話並不僅僅來自於自170、171號段,還有相當多一部分來自於其他號碼。有分析人士指出,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力度不足才是詐騙分子屢屢得手的根本原因。

  2015年11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開始實施。之前,個人信息案件的犯罪主體限于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隨著雲計算、大數據技術的廣泛應用,洩露個人信息的事件可能發生於社會生活的很多領域。這一修正案將規範對象擴展到所有人,對於上述單位人員在履職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更為惡劣,故要求從重查處。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表示,從制度上看,除了加強電信行業監管與自律之外,還要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並且建立起從刑法、民法到專業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屏障,才能從根本上遏制住電信詐騙等等惡性事件發生的概率:“對於單位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根據刑法修正案對於單位犯罪的規定,直接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嚴厲的制裁。要建立一個治標又治本的體系性制度的話,必須要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建立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的執法機關,降低公民的個人的維權成本,發育行業自律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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