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責任鏈條 防止“帶病提拔”
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 聲音:夯實責任鏈條 防止“帶病提拔”
新華社記者梁建強、孫鐵翔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落實工作責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強動議審查、強化任前把關、嚴格責任追究,一系列制度設計將夯實責任鏈條,織密防範“帶病提拔”之網。
梳理近年來一些“落馬”官員的軌跡以及中央巡視組的巡視反饋不難發現,“帶病提拔”問題在一定範圍內客觀存在。“帶病提拔”不僅腐蝕吏治生態,有違社會公平公正,也衝擊現行幹部人事制度,影響黨的幹部隊伍形象。
“操千曲而後曉聲,觀千劍而後識器。”考察識別幹部,功夫要下在平時。知人善用,離不開完善、系統的“知人”“識人”體系建設。《意見》明確要求深入了解幹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現,及時掌握幹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注重了解幹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這從制度層面進一步明確了考察方向、細化了考察要求。
“尚賢者,政之本也。”幹部的選拔任用,有著嚴格的規範與要求。“帶病提拔”時有出現,關鍵在於把關不嚴,對相關規定的執行“打了折扣”。防止“帶病提拔”,需要嚴格落實《意見》,做到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
根除“帶病提拔”,責任鏈條必須夯實。選拔任用幹部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環節多,各地應按照意見要求,厘清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等,環環相扣,形成遏制“帶病提拔”的牢固防線。
與此同時,也要強化追責問責。“拔出蘿蔔帶出泥”,一方面,嚴懲“帶病”者,讓違法亂紀者受到應有處罰;另一方面,應依照紀律處罰失職“把關者”,形成警示效應,匡正公平、公開、公正的選人用人風氣。
“為政之要,莫先於用人。”改革攻堅進入關鍵期,選出一批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尤為重要。各地應以《意見》出臺為契機,選賢任能、用當其時,知人善任、人盡其才,讓更多謀改革、促發展、有實績的幹部脫穎而出,成為改革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