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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雞店老闆為牟利添加罌粟殼 獲刑一年半

2016-09-01 09:52:11|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北京多家餐飲機構添加罌粟殼 炸雞店老闆獲刑一年半

  今年1月,國家食藥監總局公佈了一批使用非法添加劑的餐飲單位,其中包括北京簋街的胡大以及西便門的謝士榮炸雞店。後經調查發現,炸雞店老闆謝士榮向雞肉腌料中添加了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罌粟殼。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獲悉,日前,西城法院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謝士榮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判決後,謝士榮上訴到北京二中院,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1月,國家食藥監總局對外通報了35家涉嫌在食品中違法添加罌粟殼的餐飲服務單位,其中北京胡大餐飲有限公司、西城區謝士榮炸雞店等5家北京餐館“榜上有名”。隨後,謝士榮因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檢察院批捕。

  據西城檢方指控,自2015年3月至案發前,謝士榮在經營北京謝士榮炸雞店過程中,為了獲取經濟利潤,在明知罌粟殼不能添加用於食品生産的情況下,仍從安徽老家購進罌粟殼作為調料腌制炸雞後進行銷售。

  2015年10月30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謝士榮炸雞店進行抽檢後,鑒定出謝士榮炸雞店內銷售的炸雞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雞、腌制料、炸雞用油均檢出罌粟鹼、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謝士榮此前供述稱,2015年3月,他從安徽老家購買了罌粟殼,由於腌制雞肉用的滷水大約一個月才會換一次,所以他每隔十天半個月就會在調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罌粟殼。使用罌粟殼腌制炸雞後,店裏的顧客明顯多了,還有不少回頭客,銷售形勢大好。

  炸雞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罌粟殼成分的炸雞100斤左右,從2015年3月到10月,炸雞店銷售炸雞10噸左右,每天純利300多元。謝士榮稱,他知道食用加入罌粟殼的食品有成癮性,但少吃也許對人體健康沒多大影響。

  西城法院經審理認為,謝士榮在生産、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侵害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一審判處謝士榮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宣判後,謝士榮不服上訴。他説他不知道購買的調料中有罌粟殼,也不知道何時將罌粟殼作為調料使用。他認為一審量刑過重,上訴到二中院。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謝士榮此前供述他明知購買的調料中有罌粟殼,且對人體有害,仍將罌粟殼作為調料,對雞肉進行腌制,製成成品予以出售;有關鑒定報告證實從謝士榮經營的炸雞店內扣押的物品中檢驗出應不得檢驗出的罌粟鹼、嗎啡、那可丁、可待因、帝巴因成分,足以證實謝士榮的犯罪行為。

  二中院最終駁回謝士榮的上訴,維持原判。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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