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産能過剩行業新增項目用地不再審批
目前,國家正在對鋼鐵、煤炭等産能過剩行業進行優化重組,加快落實去産能目標。《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從國土資源部了解到,國土部表示將嚴格執行産能過剩行業項目用地預審與審查。其中,在用地預審方面,對於産能過剩的鋼鐵、煤炭等行業新增項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預審。
記者了解到,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化解鋼鐵、煤炭、石化行業過剩産能和促進煤電有序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決遏制過剩産能行業用地,加大穩增長建設項目用地保障力度,國土部辦公廳印發《關於落實國家産業政策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國土部表示,在用地預審方面,對於新增産能的鋼鐵、煤炭項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預審。對於尿素、磷銨、電石、燒鹼、聚氯乙烯、純鹼、黃磷等過剩行業新增産能以及未納入《石化産業規劃佈局方案》的新建煉化項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預審。對於煤電項目,2012年及以前納入國家電力發展規劃但未核準應予取消的,不再受理用地預審;2012年以後納入國家電力發展規劃但屬於黑龍江、山東、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寧夏、甘肅、廣東、雲南等13個電力盈餘省份應予緩核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熱電及國家確定的示範項目外,不再受理自用煤電項目用地預審。
在用地審批方面,對於已核準鋼鐵、煤炭、石化項目,項目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尚未公佈已經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完成淘汰落後産能和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不再受理建設項目用地申請;對於煤電項目,按照合理安排已核準項目施工建設時序的要求,黑龍江、遼寧、山東、山西、內蒙古、陜西、寧夏、甘肅、湖北、河南、江蘇、廣東、廣西、貴州、雲南等15個電力盈餘省份應予緩建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熱電外,不再受理自用煤電項目用地申請。革命老區和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煤電項目不在上述限制範圍內。
國土部還提出,將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嚴格把關。要進一步規範審查報批運轉,提高用地審批效率,減少用地報件積壓,各地對於項目用地報件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原則上要在1個月內補充完善,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政研究中心研究員王慶日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為了配合宏觀經濟供給端結構性改革,未來土地供應的方向為補短板;土地供應的重心將放在調控區域經濟平衡、倒逼土地利用方式轉型、引導土地利用結構優化、促進土地用途混合佈局等方面;建設用地的結構優化、閒置用地處置、低效用地再開發將成為未來滿足發展用地需求的主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