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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假、探親假……假期很美 為何不能人人享有

2016-09-06 10:58:55|來源:大河網|編輯:趙妍

  原標題:孝老假、探親假……假期很美 為何不能人人享有

  □大河網記者張培君

  鼓勵用人單位給員工放假陪長輩過生日,每年給予獨生子女不超過20天的護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今年以來,包括河南、安徽、北京在內的多地都在設置或擬設置專門假期,讓子女在父母身邊盡孝。此前,包括“痛經假”、週末兩天半假、“探親假”等一波假期新政的紛至遝來,總能引發社會關注和各界人士的圍觀。不少網友説,給公眾新增假期,因為種種原因很難落實,只能讓公眾“望假興嘆”。

  網聚觀點

  假期很美,關鍵在落實

  @kinyaloveecho:我覺得“孝老假”很有必要,父親生病才知道忠孝難兩全。父母年齡大了總會身體不適,作為獨生子女,沒有人分擔我們肩上的責任,至少有個假期可以多照顧老人。

  @小斐寶貝:在我們單位,年假、探親假、每週雙休日都不能有效落實,什麼每週兩天半假、痛經假、孝老假就算了吧!

  @愛索123:如果不嚴格落實,就是紙上福利。如果嚴格落實,換我是企業老闆,以後獨生子女一概不要!憑什麼別人不休假你一年多休20天假期?還讓企業活嗎?

  “孝老假”不孝老怎麼辦

  @賤小蟑:“孝老假”批了,萬一有人不盡孝,跑出去逍遙了,豈不違背政策的初衷。所以這種政策要有合適的監管才能確保有效。

  @半禿之鷲:孝敬老人確應提倡,但它屬於為人子女者的法定責任,有無假期不是孝敬與否的理由。另外,假期那麼多,企事業單位能承受麼?有關部門在技術上如何依法監督休假是用於孝老,還是其他呢?

  好多“假”不如“帶薪休假”

  @九九一十八:什麼假最好,當然是“帶薪休假”了。有了較長時間的帶薪休假,護理老人也罷,回家看看也好,都會有牢固而堅實的基礎。

  大河網網友“雲中天”:必須承認,新增的很多假期,比如清明、端午、中秋等,確實與很多私營單位、企業員工無緣,加劇了行業、部門、群體間的不公平。但換一個角度看,不管什麼假,從職場福利大方向上看是對的,總有一天,所有單位都會“殊途同歸”。

  記者連線

  孝敬老人要靠孝心而不是制度

  9月5日,河南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楊旭東説,“孝敬老人要靠孝心而不是制度”。楊旭東認為,在社會環境發生深刻變化的今天,親情依然是最寶貴的情感資源,儘管人們的觀念在發生變化,一對父母的孩子在減少,生活壓力在增加,但這些都不能成為社會成員不孝順老人的理由,我們要做的是傳承弘揚傳統的孝道文化,用現代社會帶來的各種便捷方式表達自己的孝心,將盡孝表現在平時,反映在對待老人的各種細節上,如一個電話,一次視頻,一個快遞,一次旅行……

  假期難落實,關鍵缺監督少懲戒

  “各種名目的假期很多,一般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得相對較好,私營機構大多難以落實。”楊旭東説,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機械化程度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從繁重的勞動中解放出來,並獲得了更多的休息時間,與之相適應,國家或者地方政府相繼設置了不少的法定假日來確保勞動者合法休假的權益,比如傳統節日清明、端午、中秋等成為法定假日,地方上則有探親假、孝老假等。

  “落實這些法定假期,政府若無有效的監督,不能對不落實休假制度的單位法人進行懲戒,對不少員工而言就是形同虛設。”

  勞動者休假風險和代價巨大

  河南有道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偉接受採訪時説:“如果不是用人單位提出休假,勞動者提出的風險和代價是巨大的。”馬偉認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地位看似平等的,是你情我願的勞動合同關係,其實是管理與被管理的行政關係。用人單位尤其是一些民營企業,在經濟下行壓力下,不願讓員工休假,甚至國家法定節假日也是迫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壓力才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節假日,大多用人單位既沒有放假的先例,也沒有人敢申請,有個別膽子大的申請要麼被拒絕,要麼找其他理由辭退。因此,國家應從政策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帶薪休假,有了優惠政策相信用人單位會積極響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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