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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曹師徒反目”揭開了傳統學徒制的瘡疤

2016-09-07 07:34:51|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王瑞芳

  在上周德雲社“綱絲節”期間,德雲社推出了自己的“家譜”,言及“曾用雲字名者二人,欺天滅祖悖逆人倫……奪回藝名逐出師門”,疑似針對何雲偉、曹雲金二人。作為郭德綱曾經的門徒,曹雲金9月5日發佈長文爆料諸多內幕,全文以“你”稱呼郭德綱,表示“道不相同不相為謀,人生長路漫漫,確實不必再見。”(《每日新報》9月6日)

  師徒反目,水火不容,在文藝圈和學術界都不難找到生動案例,亦有像郭德綱與曹雲金這般“一地狗血”的。一般有兩種原因導致師徒決裂,一是價值觀衝突,二是利益衝突,當然是利益衝突居多。常聽人説“以利相交,利盡則散”,現實情況則是利未盡、人已散,比如因利益分配不均而生齟齬,直至決裂。

  郭曹之爭,儘管尚需更多真相,但互撕背後仍離不了一個“利”字。從曹雲金髮布的數千字長文看,兩人在經濟上確實糾纏不清。這種利益之爭反映了契約精神的缺席。收徒授業,拜師學藝,古而有之,但是時至今日,收徒與拜師必須主動適應現代文明,納入法治軌道,而不能再玩“朕即天下,口含天憲”的那一套。

  舊社會學徒所立賣身契常有這樣的條款:“學徒期間,無身價報酬,學滿之後,身價面議。如有違反鋪規,任打任罵,私自逃走,罰米十石,投河奔井與掌櫃無關。”這樣的條款早被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違規就可任打任罵?投河奔井與掌櫃無關?若如是,置法律于何地?在當今之世,老師體罰學生都于法不容,“任打任罵”放在今天合適嗎?

  相聲界乃至整個曲藝界收徒,不同於一般學校教育,仍保留一些濃厚的舊時代習氣,特別講究師承,常有門戶之見,還有若干繁文縟節,比如要拜祖師爺等。此外,更有一系列業內規矩,逾越不得。也許這些規矩並不都是陳規陋習,但是背離法律的規矩就應該拋棄。徒弟只是徒弟,不是你的家丁,更不是你的賺錢機器,該簽合同就簽合同,該發工資就發工資,用老規矩辦事根本行不通。

  時代在進步,當年看似合理的東西如今可能不合理、不合法。仍以收徒為例,非要徒弟下跪嗎?多年前“夫妻笑星”倪明、夏文蘭收徒,12位業餘相聲演員,手捧鮮花一字排開,行拜師禮,無人下跪。坐鎮現場的相聲界泰斗張永熙先生説:“我不贊成‘跪拜禮’這種舊時代的方式。咱今兒就立個不成文的規矩:從今往後拜師,絕不再行‘跪拜禮’。”

  連拜師禮都可以改變,“綁架”徒弟的陳腐規矩為何不能捨棄?法治時代,説什麼“欺天滅祖,悖逆人倫”,未免給人不知今夕何夕之感。徒弟拜師,不等於徒弟對師父就有人身依附關係;師父收徒,不代表師父就可以老子自居。有人説“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且不説今天還有幾人能做到,就是能做到,也不意味著這種説法就合理。本是法律意義上的師生關係,非要異化為超越血緣關係的畸形綁定,實不可取。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相聲界也是江湖。這個江湖也許更為複雜,馬季就説過,“我太愛這門藝術了,我太討厭這支隊伍了。”無論多麼複雜,江湖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傳統學徒制在法治時代有必要完成自我改造,否則像郭曹之爭的鬧劇就不會絕止。(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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