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推動東亞合作穩步向前 促進地區和平穩定持久繁榮
李克強出席第十一屆東亞峰會時強調
推動東亞合作穩步向前 促進地區和平穩定持久繁榮
9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萬象國家會議中心出席第十一屆東亞峰會。新華社記者王曄攝
新華社萬象9月8日電(記者周舟郝亞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當地時間8日中午在萬象國家會議中心出席第十一屆東亞峰會。東盟十國領導人、韓國總統樸槿惠、美國總統奧巴馬、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印度總理莫迪、澳大利亞總理特恩布爾、新西蘭總理約翰·基和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出席。老撾總理通倫主持會議。
李克強在講話中表示,東亞峰會成立以來為增進各方理解與互信、促進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繁榮作出了積極貢獻。儘管當今世介面臨諸多挑戰,但東亞仍是遠離戰爭衝突的“凈土”和貿易投資較快發展的熱土。各方應遵循合作經驗,把握正確方向,堅持東亞峰會作為“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定位,支持東盟中心地位,奉行協商一致、照顧各方舒適度等“東盟方式”,積極務實推動對話合作。在經濟發展方面,各方應大力支持地區互聯互通,加快推進自貿區建設,加強社會民生領域合作。在政治安全方面,中國堅持奉行大小國家一律平等、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和平共處的外交傳統,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新安全觀,支持各方加強非傳統安全合作,探討區域安全架構建設,妥善處理熱點敏感問題。
李克強指出,東亞地區和平穩定與繁榮既面臨巨大機遇,也面臨不少挑戰,中方願與各方齊心協力,化挑戰為機遇,推動東亞合作穩步向前,為促進地區和平穩定與持久繁榮貢獻力量,造福各國人民。
李克強闡述了中方在南海問題上的原則立場。
第一,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一貫忠實履行《公約》。根據《公約》,締約國擁有首先選擇直接對話協商方式和平解決爭端的權利。中方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等第三方解決程式是在行使國際法和《公約》賦予的權利。在場有的國家也採取類似的立場。第二,過去十多年南海地區保持和平穩定,基礎是中國與東盟國家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宣言》的制定是基於包括《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與精神,已經成為行之有效的地區規則。至於南海地區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本來就不存在任何問題。按照《宣言》規定,南海有關爭議應由直接當事方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這是既符合國際法、又有效管用的辦法。單方面提起仲裁,引入第三方,違背了《宣言》,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攪亂了以規則為基礎的地區秩序,損害了本地區和平穩定。第三,中方與東盟國家正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在爭議解決之前管控分歧、化解矛盾、推進合作。昨天,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通過有關海上合作的兩項成果文件。中國和東盟國家完全有智慧、有能力處理好南海問題。域外國家應當理解支持地區國家所做的積極努力,而不是渲染分歧,擴大甚至製造矛盾。
李克強強調,中國始終從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大局出發,以建設性態度負責任地處理南海問題。中方願與各方共同努力,將南海建設為造福地區各國人民的和平、合作、友誼之海。
與會領導人充分肯定東亞峰會對推進地區和平與發展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合作成果,表示,東亞是全球最具活力地區和經濟發展引擎,峰會應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定位,增強政治互信,構建適合東亞特點的安全構架,有效應對核擴散、氣候變化、全球發展、難民、自然災害、恐怖主義等挑戰,維護東亞穩定局面。強化經濟夥伴關係,深化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強互聯互通、金融、環保、教育、民生等領域的務實合作。各方歡迎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宣佈儘早達成“南海行為準則”,並通過有關海上合作的成果文件,支持各方全面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以和平和外交方式解決海上爭議,確保實現地區穩定與繁榮。
峰會後,李克強與東盟十國及韓國、日本、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領導人共同出席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聯合聲明發佈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