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沛縣拆遷活埋92歲老人致死亡 稱是“操作失誤”
本報南京9月9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李潤文 通訊員黃歡)9月7日12時40分,江蘇徐州沛縣沛城鎮一處樓房在拆遷時,一名90多歲的老人被倒塌的房屋掩埋,家屬用了20多分鐘挖開廢墟後發現,老人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據家屬稱,房屋是被拆遷工地的挖機推倒的,老人臥病在床無法逃生。
死者家屬表示,他們尚未與拆遷辦達成補償協議,不認同“操作失誤”致人死亡的説法。當地警方表示,肇事挖掘機駕駛員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已被刑拘。
死者名叫王世蘭,今年92歲,住在一間20多平方米的平房內,當天臥病在床,其兒媳董秀俠正在前院做午飯。王老太住的屋子離董秀俠的房子大約六七米遠。
事發時,董秀俠正在廚房忙著,就聽見屋後聲音嘈雜,緊接著灰塵撲面而來。董秀俠趕緊往後院跑,看到老人住的小平房已經墻倒屋塌了。老人因前些年摔斷了胯骨,行動不便,平日都在屋裏待著。王世蘭女婿宋先生稱,董秀俠嚇壞了,知道老人還在屋裏,就趕緊打電話給丈夫趙玉峰和兒子趙鼎。
經過家人20多分鐘的緊急救援,老人被挖了出來,老人仰面朝天躺在廢墟中,隨後趕到的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員當場宣佈王世蘭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宋先生稱,當趙鼎一家救老人時,施工工地還有四五名工人,但都只是遠遠地看著,並未上前幫助。
據趙鼎介紹,他家在沛縣歌風一村有3套房屋,8月8日,樓上兩套已經與沛縣住建局簽署了補償安置協議,徵收人為沛縣住建局,拆遷受委託實施單位為沛縣沛城街道辦事處,一樓還有一套門面房和奶奶所住平房因為雙方沒談妥評估價格,所以並沒有簽署拆遷協議。
“我不會在搬遷問題上拖後腿。”趙鼎説,儘管沒有談妥,他還是積極配合拆遷工作,著手準備租房子開始搬遷。因家有92歲老人,農村人不太願意把房子租給家有上了年紀的老人的家庭,擔心日後如果老人去世,房子不好出租。因而租房困難,8月21日,趙鼎向街道辦提出申請,想延期拆遷,對方也已經批准。
事發後,街道辦給家屬解釋,因當時拆遷司機正在拆附近房子的南門,老人所在的屋子與之距離過窄,挖掘機轉動不便,司機認為這一片都屬於拆遷房,認為王老太住的房子礙事,所以把房子推倒。後來,拆遷辦工作人員又改口説,是因拆遷公司在對相鄰房屋實施拆除作業時,司機“操作失誤”,誤將老人所在房屋碰倒。
沛城街道辦主任張偉承認,他們接到了趙鼎延期搬遷的申請,考慮到老人特殊情況,也同意他家延期搬遷,但街道只負責拆遷動員工作,拆遷工作由拆遷辦委託給一家民營公司進行,街道辦不了解具體情況。
沛城街道辦提供的資料顯示,8月21日,趙鼎已經將房屋鑰匙交給了負責拆遷的沛縣四通拆除有限公司,8月28日,趙鼎領取了房屋徵收搬遷獎金73914元。至此,房屋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趙鼎已無權繼續佔有該房屋。
趙鼎一家認為,他們交了樓上兩套房子的鑰匙,一樓門面房和屋後平房還沒簽署拆遷協議,就沒交鑰匙。8月21日,他們已經提交過延遲拆遷的申請,對方也已經同意,如果要拆遷的話也應該盡到告知義務。而且一樓門面房的鄰居都沒有搬遷,拆遷公司應該知道附近房子還有人住,為什麼還要不打招呼直接拆遷?拆遷公司拆遷時,街道辦應該起到監管責任,不能説自己什麼責任也沒有。
對於“操作失誤”的説法,家屬並不認可。他們認為,正常情況下不小心碰到房屋力道不會那麼大,不可能後院院墻和屋子都被推倒,連鄰居房屋的一角都被碰倒一大塊。
9月8日14時51分,沛縣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沛縣”發出警情通報稱:2016年9月7日12時40分許,沛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沛縣歌風一村徵收地塊,有人因房屋倒塌被掩埋。接警後,當地派出所和消防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緊急施救,將被掩埋人王某蘭(女、92歲、沛縣人)找到,經120急救人員當場確認王某蘭已無生命體徵。目前,挖掘機作業人員陶某(男、29歲、安徽蒙城縣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