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峰會上的“強”式外交

2016-09-10 19:58:46|來源:中國政府網|編輯:楊玉國

東亞峰會上的“強”式外交

  9月8日在老撾召開的11屆東亞峰會,被外媒普遍評論為“中國的勝利”。而這一切,也是李克強以理服人、有理有節、運籌帷幄的“強”式外交勝利。

東亞峰會上的“強”式外交

  據消息人士透露,啟程赴老撾參加峰會之前,李克強總理曾兩次召集會議,仔細週密部署應對東亞峰會可能出現的嚴峻形勢,要求堅決維護國家重大利益。他在老撾首都萬象出席東亞領導人合作系列會議期間,于繁忙的會議間隙見縫插針一系列雙邊會見。飛機到達老撾兩小時後,李克強總理馬上安排會見中國—東盟關係協調國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其後又密集安排會見柬埔寨首相洪森、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澳大利亞總理特恩布爾和俄羅斯總理梅德韋傑夫。與此同時,在會議間隙,李克強還把握時機與印度總理莫迪、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美國總統奧巴馬等握手寒暄。上述所有的密集外交,都是在溝通情況,闡明主張,協調立場。

東亞峰會上的“強”式外交

  儘管一些域外國家已經提前放出“狠話”,將在峰會上“大談南海問題”。但最終的結果是:作為"南海問題"直接聲索國的菲律賓領導人,在東亞峰會上自始至終未提“南海”二字,反而感謝中國對菲律賓禁毒的幫助;南海域內各國領導人也無一提及所謂“南海仲裁”,僅有的兩個堅持提及所謂“南海仲裁”的域外國家,顯得“孤立無援”。儘管美國總統奧巴馬峰會上發言在先,但李克強總理有理有節有法闡明中方對"南海問題"的原則立場,得到參會國家領導人的普遍積極回應。

  李克強説,首先,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根據《公約》,締約國擁有“首先選擇直接對話協商方式和平解決爭端”的權利。這意味著中國不接受、不參與所謂南海仲裁,正是在行使國際法和《公約》賦予的權利。

東亞峰會上的“強”式外交

  其次,中國與東盟國家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有效維護了過去10多年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按其規定,“南海有關爭議應由直接當事方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而單方面提起仲裁,引入第三方,違背了《宣言》精神,擾亂了以規則為基礎的地區秩序,損害了本地區和平穩定。

  更重要的是,中方與東盟國家正在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在爭議解決之前管控分歧、化解矛盾。峰會前一天,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還通過了有關海上合作的兩項成果性文件。

  在此前一天的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上,中國與東盟10國領導人已經通過了《關於南海適用海上意外相遇規則聯合聲明》,和《應對海上緊急事態外交高官熱線平臺指導方針》,並同意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在爭議解決之前管控分歧、化解矛盾。

東亞峰會上的“強”式外交

  李克強就此強調:“這充分表明,中國和東盟國家完全有智慧、有能力處理好南海問題。希望域外國家理解支持地區國家做出的積極努力,而不是渲染分歧,擴大甚至製造矛盾。”

  儘管會議進入尾聲時,最後一位發言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再次提到了所謂的“南海仲裁”。但此時,李克強總理與絕大多數參會國家領導人達成的共識已成定局。

東亞峰會上的“強”式外交

  澳大利亞《澳人報》稱,東亞峰會和東盟峰會聲明均未提及南海仲裁案。美國《華爾街日報》評論認為,東南亞國家已基本擺脫南海仲裁帶來的緊張局面,此次會議成果令中國滿意,對美、日而言是一次"挫折"。法新社稱,此次會議對中方是“一大勝利”。美聯社表示,峰會聲明措辭溫和,被視為中國在外交、經濟和軍事影響力方面的勝利。(記者 儲思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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