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省份電改試點方案獲批 售電業務向社會資本開放
新疆第一座火力發電站退出歷史舞臺。圖為遠眺發電廠廠區。劉新 攝
原標題:10余省份電改試點方案獲批 售電業務向社會資本開放
中新網北京9月13日電(邱宇) 地方電改正加速落地。近日,國家發改委密集發函,同意北京、湖北、四川等多地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要求加快改革實施。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梳理髮現,截至發稿時,北京、甘肅、海南、河南、新疆、山東、湖北、四川、遼寧、陜西、安徽等10余省份的電改綜合試點方案已獲批准,改革重點包括堅持市場定價、鼓勵社會投資、支持清潔能源發展等。
堅持市場定價原則
針對居民普遍關注的電價問題,去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以下簡稱“9號文”)指出,現行電價管理仍以政府定價為主,電價調整往往滯後成本變化,應“形成適應市場要求的電價機制”。
近日,國家發改委給多地電改綜合試點方案的復函中也要求,應堅持市場定價的原則。
記者注意到,北京、山西等地電改方案中均提到電價的市場化問題,要求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理順電價形成機制。
例如,北京提出,以“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原則,以各電壓等級輸配電資産、成本、輸電量和線損率等為基礎,核定電網輸配電價。山西還強調,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
電價改革給電力用戶帶來紅利。以雲南為例,雲南省物價局局長郭繼先今年3月在國家發改委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雲南去年市場化交易成交電量320億千瓦時,平均每度電價降低1毛零8厘。
山東省文登市供電公司工作人員進行農村電網改造架線工作。牟瑞仙 攝
售電業務向社會資本開放
國家發改委給多地電改方案的復函中指出,應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平等開放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業務,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確定售電主體和投資主體。
對此,四川、黑龍江等多地提出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培育多元化配電投資主體。
四川提到,支持和鼓勵具備條件的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等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設立售電企業。有序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試點區域的增量配電投資業務,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
《黑龍江省售電側改革試點方案》要求,同一供電營業區內可以有多個售電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擁有該營業區的配網運營權,配網應對所有售電公司無歧視開放,並提供保底服務。而且,用戶“享有選擇售電公司服務的權力”。
建立電力交易機構
“9號文”要求,組建和規範運行電力交易機構。將原來由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實現交易機構相對獨立運行。
針對上述要求,遼寧、新疆等多地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正全面推開。
遼寧明確,遼寧電力交易中心已于2016年5月掛牌,下階段還要組建股份制遼寧電力交易中心,對現有的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
新疆提出,組建股份制新疆電力交易中心,對現有的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將原來由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明確工作介面和工作流程,搭建公開透明、功能完善的電力交易平臺。
長江證券在報告中評價稱,電力交易市場建設是“新電改”的關鍵環節,旨在建立一個獨立的交易中心,制定公平、健全、規範、有效率的電力交易規則,吸引多家發電企業和售電公司進行電力期貨和電力交易,以期形成市場化的電價和發用電量。
資料圖:山西光伏電站。中新社記者 武俊傑 攝
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
記者注意到,多地在電改方案中提到棄風、棄光問題,強調提高清潔能源利用率。
以新疆為例,電改方案指出,2015年新疆全年棄風電量71億千瓦時,棄風率33%;棄光電量15億千瓦時,棄光率25%。
為解決上述問題,新疆要求,優先預留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機組和熱電聯産、餘熱余壓余氣發電、燃氣和煤層氣(瓦斯)發電等資源綜合利用機組發電空間,鼓勵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發電項目優先與用戶直接交易。
雲南、廣西等地區也提出了解決方案。雲南明確,鼓勵優先購買質優價廉和環保高效機組發出的電力電量,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機組通過直接交易和科學調度多發電。
廣西提出,制定風電等新能源發電項目送出工程規劃,切實保障新能源公平並網接入,鼓勵風電等送出工程由項目業主建設或代建,項目業主依法依規享受可再生能源接網工程補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