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屆聯合國大會中方立場文件
一、聯合國改革
中方支持聯合國不斷與時俱進,通過改革進一步增強協調各國應對全球性挑戰的能力,更好地回應國際社會期待,並提升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發言權。改革應是全方位的,應在安全、發展、人權三大領域均衡推進,特別是推動在涉及廣大發展中國家切身利益的發展領域取得積極成果。
中方支持安理會改革,以更好地履行《聯合國憲章》賦予的職責。改革應優先增加發展中國家在安理會的代表性和發言權,讓中小國家有更多機會進入安理會並參與決策。安理會改革涉及聯合國未來和全體會員國切身利益,應繼續通過充分民主協商,尋求兼顧各方關切和利益的“一攬子”解決方案。中方願同各方一道,推動改革朝有利於維護聯合國長遠利益和會員國團結的方向發展。
二、反對恐怖主義和暴力極端主義
當前國際反恐鬥爭更趨嚴峻複雜。突出問題是暴力極端主義思想深度蔓延,內生性恐怖威脅急劇上升,嚴重影響國際社會安全與穩定。中方認為,反恐應綜合治理,標本兼治。聯合國及其安理會應在國際反恐合作中發揮主導作用,推動建立最廣泛反恐戰線,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凝聚共識,推動國際反恐形成更大合力。國際社會應按照《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繼續加強反恐合作,全面落實安理會相關決議及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當務之急要堅決打擊恐怖分子利用互聯網等現代通訊技術散播暴力極端思想、煽動民族和宗教派別間仇恨、傳授制爆技術、策劃實施暴恐活動、招募人員、獲取資金等行為,形成打擊網絡恐怖主義人人有責、各盡其責、精誠協作的良好勢頭。
三、聯合國維和行動
聯合國維和行動是聯合國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要手段。中方支持聯合國維和行動在堅持“當事方同意、中立和非自衛或履行授權不能使用武力”為核心的“哈馬舍爾德維和三原則”基礎上,充分履行職責。同時,我們支持聯合國維和行動與時俱進,進行合理必要改革,不斷發展創新。中方歡迎聯合國秘書長去年對維和行動進行評審,支持在會員國廣泛共識基礎上,循序漸進地落實秘書長報告中有關建議。
中國一貫堅定支持、積極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已派出維和人員3萬餘人次,目前有2600余名維和人員在10個任務區執行維和任務。中國是安理會五常任理事國出兵最多的國家,也是第二大維和攤款出資國。去年9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成立70週年系列峰會期間宣佈中國支持聯合國維和行動的一系列重要舉措,目前各項後續落實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方將認真落實各項承諾和措施,繼續積極、深入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
四、信息和網絡安全
網絡空間是人類共同的活動空間,網絡空間前途命運應由世界各國共同掌握。各國應該加強溝通、擴大共識、深化合作,共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中方主張,應確保信息和通信技術用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及國際和平與穩定,樹立共同安全理念,反對網絡監聽、網絡攻擊和網絡軍備競賽。應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絡發展道路、網絡管理模式、互聯網公共政策和平等參與國際網絡空間治理的權利,反對網絡霸權和利用網絡干涉他國內政。應秉持互利共贏理念,加大對發展中國家援助,彌合數字鴻溝。國際社會應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加強對話合作,在聯合國框架下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
五、難民和移民問題
當前,全球難民和流離失所者人數創歷史新高,移民規模不斷擴大,加強難民和移民問題的治理刻不容緩。
中方主張難民問題要標本兼治,既要加大對難民的人道主義關懷,保障難民的生存與安全,更要注重治本,消除戰爭、武裝衝突、貧困、發展失衡等難民問題産生的根源。
中方主張各國應本著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便利人員往來、保障移民合法權益、減少非法移民、打擊人口販賣等領域加強合作,共同促進健康、有序的人口流動。
六、地區熱點問題
(一)朝鮮半島局勢
中方堅持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堅持維護半島和平穩定,堅持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問題。對話協商是解決半島有關問題的唯一有效途徑,六方會談是平衡解決各方關切、實現半島無核化的現實有效平臺。希望有關各方避免可能導致局勢緊張升級的言行,為逐步建立互信、重啟對話營造氣氛和條件,爭取早日重啟六方會談。中方主張安理會第2270號決議等應得到全面、完整執行。
半島有關問題最終解決,要綜合施策,對症下藥。中方在綜合考慮各方關切和半島現實情況基礎上,提出實現半島無核化和停和機制轉換並行推進的談判思路。希望有關各方對此積極研究考慮,歡迎各方就此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
(二)阿富汗問題
中方希望阿富汗早日實現和平與穩定,支持阿富汗政府在阿富汗政治、經濟、安全三重轉型中發揮主導作用,支持阿富汗和平重建與發展,支持“阿人主導、阿人所有”的和解進程,堅持政治和解是解決阿富汗問題的唯一齣路。國際社會應尊重阿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切實履行對阿富汗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援助承諾。
(三)中東和平進程
巴勒斯坦問題是中東問題的核心。中方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擁有完全主權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支持巴勒斯坦以國家身份更多參與國際事務。中東問題有關各方應在聯合國有關決議、“土地換和平”原則、“阿拉伯和平倡議”、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等基礎上,通過政治和外交途徑妥善解決彼此爭端。中方支持聯合國及其安理會在中東問題上發揮更大作用。
當前,以巴衝突持續,和談深陷僵局,中方對此高度關注和憂慮。2016年1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阿盟總部演講中全面闡述了中方在巴勒斯坦問題上的原則立場,呼籲政治上激活和談進程、經濟上推進重建。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外長提出“三個停止、三個探索”倡議。以巴衝突的根源在於巴勒斯坦問題長期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決。以巴有關各方應把和談作為不可動搖的戰略選擇,相互釋放善意。
敘以、黎以兩線是中東和平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應予重視和推進。
(四)伊拉克問題
中方支持伊拉克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支持伊拉克政府為維護國內穩定和打擊恐怖主義所作努力。中方支持和鼓勵伊拉克各派繼續開展包容性政治對話,推進伊拉克政治和解和經濟重建進程,將繼續向伊拉克提供人道主義援助。
(五)也門問題
中方支持也門各方在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海合會倡議及其實施機制等文件基礎上政治解決也門問題。希望也門各派力量以國家和人民利益為重,儘快通過談判達成各方均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開啟政治過渡和經濟重建進程,早日實現國家穩定和發展。
(六)敘利亞問題
化解敘利亞危機應堅持政治解決方向,堅持敘利亞人民決定敘利亞國家未來原則,堅持發揮聯合國斡旋主渠道作用。中方敦促敘利亞各方從國家前途命運和人民根本福祉出發,停止敵對行動,相向而行,通過對話談判找到符合敘利亞國情、兼顧各方關切的政治解決方案。中方呼籲國際社會共同為政治解決敘利亞問題發揮積極和建設性作用。
中方支持採取切實措施緩解敘利亞人道局勢,將繼續向敘利亞人民包括境外難民提供人道援助。人道主義救援應堅持聯合國人道救援指導原則,人道問題不應被政治化。國際社會應在國際法框架內,在尊重當事國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的基礎上,合力打擊恐怖主義,消除恐怖極端勢力滋生、肆虐的土壤。
(七)利比亞問題
解決利比亞問題的根本之道是推動利比亞各派繼續通過對話解決分歧,加快政治經濟重建步伐。國際社會應該尊重利比亞的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統籌推進政治和解、打擊恐怖主義、促進經濟重建等目標。同時,要充分考慮利比亞自身及地區國家的安全和發展需要,共同尋求利比亞問題的長久解決。
(八)伊朗核問題
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有助於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有助於維護中東地區的和平與穩定。當前,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已正式起步執行,總體進展順利。同時,協議後續執行任重道遠。各方應堅守政治承諾,妥善處理分歧,排除外部干擾,平衡履行義務,推動全面協議貫徹始終。
(九)蘇丹達爾富爾問題
中方歡迎蘇丹政府為維護達爾富爾地區和平穩定、推進政治進程、促進達區發展所作努力。國際社會應堅持和充分發揮聯合國、非盟、蘇丹政府“三方機制”的主渠道作用,敦促達區其他派別儘快加入政治對話進程,尋求達問題全面政治解決。國際社會也應幫助蘇丹政府實現達區發展,改善民生,解決誘發達區衝突的根源問題。
(十)南蘇丹問題
中方真誠希望南蘇丹衝突各方從國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及地區和平穩定大局出發,切實履行停火承諾,儘快恢復局勢穩定,致力於實現全國和解,為政治過渡和國家重建創造良好環境。國際社會應繼續支持地區國家和相關組織的斡旋努力,合力勸和促談,支持聯合國南蘇丹特派團履行授權,向南蘇丹提供人道主義援助,推動南蘇丹局勢緩和。
(十一)布隆迪問題
中方支持布隆迪有關各方以對話方式妥善處理分歧,支持非洲人以非洲方式解決非洲問題,支持東共體在調解布隆迪問題中發揮主導作用。中方認為,駐在國同意是部署維和行動的首要前提和基本原則,也是維和行動能夠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中方願與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維護非洲和大湖地區和平發展的良好勢頭。
(十二)索馬裡問題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索馬裡和平進程取得突破性進展,今年9、10月將舉行總統和議會選舉。同時,索實現持久和平和國家重建仍面臨諸多嚴峻挑戰。中方一貫支持索和平進程,並積極幫助索開展國家重建。2014年10月,中方正式恢復駐索使館。中方願同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為索實現持久和平和國家重建繼續發揮建設性作用。
(十三)馬裡問題
中方高度關注馬裡局勢,堅定支持馬裡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努力,希望馬裡各方繼續加強和平對話,共同落實好馬裡和平與和解協議。中方一貫支持馬裡和平發展事業,向馬裡、非盟及地區有關國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並派遣維和部隊參與聯合國在馬裡維和行動。中方呼籲國際社會加大對馬裡關注和投入,並願繼續同國際社會一道,為推動實現馬裡和平及地區穩定發揮自己的作用。
(十四)剛果(金)問題
中方支持剛果(金)有關各方從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發,通過對話解決分歧,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和平穩定局面。中方願同國際社會一道,繼續為推動大湖地區實現全面和平與發展發揮建設性作用。
(十五)中非問題
中方對中非成功組織大選、順利結束過渡期表示歡迎。中方一貫支持中非和平進程,願意同國際社會一道,幫助中非早日實現和平、安全與發展,開啟國家和平重建新時期。
(十六)烏克蘭問題
中方在烏克蘭問題上始終秉持客觀公正立場,認為在認真落實2015年2月12日達成的明斯克協議基礎上政治解決烏克蘭危機十分重要。有關各方應開展對話,妥善處理分歧,在兼顧各方利益平衡基礎上尋求全面解決危機的政治方案。中方支持有關國際協調機制加大勸和促談力度,也願為政治解決烏克蘭危機繼續發揮建設性作用。
(十七)塞浦路斯問題
中方積極支持塞浦路斯希、土兩族就塞問題展開談判,對有關積極進展表示歡迎。我們一貫支持塞浦路斯問題在聯合國相關決議基礎上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讚賞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為推動解決塞問題作出的努力。中方認為任何解決方案都要符合塞希、土兩族的利益。希望雙方能抓住有利時機,通過談判逐步縮小分歧,努力找到雙方均可接受的和平解決方案。
七、發展問題
(一)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為未來15年各國發展和國際發展合作指明瞭方向。各國應結合本國國情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對接國內發展戰略,平衡推進經濟、社會、環境三大領域工作,優先解決民生問題,促進包容性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國際社會要努力優化發展夥伴關係,以“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為指導,堅持南北合作的主渠道地位,繼續深化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堅定支持聯合國在落實進程中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中國已經全面啟動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將發佈《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分享中國發展理念和經驗。作為今年二十國集團主席國,中國推動二十國集團制定《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行動計劃》,將為全球落實進程注入強勁動力。
(二)氣候變化
中方歡迎2015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會議達成的《巴黎協定》。中方將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與各方保持密切溝通與合作,共同推動《巴黎協定》的生效和實施,推進《巴黎協定》後續談判,促進國際應對氣候變化事業向前發展。
中方呼籲發達國家利用綠色氣候基金等平臺,制定清晰的實施路線圖,落實到2020年每年動員1000億美元的承諾,並在2020年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強有力的資金支持。中方也將繼續推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在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等方面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支持。
(三)糧食安全
糧食安全事關人類生存之本,消除饑餓和實現糧食安全需要各國付出艱苦努力。各國要將解決好糧農問題作為本國發展的核心任務之一,增加農業投資,擴大糧食生産,提高農業現代化水準。國際社會應建立公平合理、持續穩定的農業貿易秩序,減少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抑制過度投機,共同落實好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糧農領域目標。中國高度重視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始終堅持立足自身解決口糧問題。中方願同各國一道努力,共同創造一個零饑餓的世界。
(四)發展籌資
發展籌資是推進國際發展合作、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有力保障。國際社會應正視全球發展資金長期不足的狀況,採取務實行動,共同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促進全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幫助發展中國家更好融入全球産業鏈和價值鏈,實現經濟增長,改善民生。各國要認真執行《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發達國家應切實履行官方發展援助承諾,從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各方面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中國將繼續積極參與南南合作,落實好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中國—聯合國和平與發展基金、減免有關發展中國家債務等務實舉措,推動各國共同發展。
八、軍控、裁軍與防擴散
(一)核問題
中方一貫主張並積極倡導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中國堅定奉行自衛防禦的核戰略,始終恪守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無條件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的承諾。
中方主張以實現普遍安全為根本目標,維護日內瓦裁軍談判會議等現有多邊機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堅持平衡推進和協商一致的原則,並確保各國的平等、廣泛參與。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戰後國際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際核不擴散機制的基石,對維護世界和平、安全與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中方希望各方共同維護和加強條約的普遍性、權威性和有效性,平衡推進核裁軍、核不擴散與和平利用核能,從而進一步將核領域全球治理推向深入。中方呼籲尚未成為條約締約國的國家迅速和無條件地作為無核武器國家加入,並承諾徹底消除其所有核武器。
今年是《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達成並開放簽署20週年。中國是最早簽署條約的國家之一,始終堅定維護條約的宗旨和目標,恪守暫停核子試驗的承諾,並支持歷屆聯大有關決議。中方深入參與條約組織籌委會各項工作,並穩步推進國內履約籌備進程。中方願與國際社會一道努力,致力於推動條約早日生效。
中方堅定主張,裁談會是談判“禁産條約”的唯一適當場所。中方支持裁談會達成一項全面、平衡的工作計劃,以便據此開展實質性工作,包括根據“香農報告”(CD/1299)及其所載授權,談判一項非歧視的、多邊的、可國際有效核查的“禁産條約”。
中方一貫尊重和支持有關地區國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自行協商、自願協議的基礎上建立無核武器區或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的努力。
中方重視核安全問題,積極參與了全部四屆核安全峰會,並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國際核安全體系中發揮核心作用。在2014年第三屆核安全峰會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首次提出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倡導構建公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系。在今年第四屆核安全峰會上,習近平主席就加強國際核安全體系、促進國際核安全合作提出系列主張和倡議。中方將以此為指引,與國際社會一道,為加強全球核安全做出貢獻。
核能利用必須以安全為前提。中方支持國際社會採取切實措施加強核能安全,積極推進相關國際合作,以促進核能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生化武器問題
中方支持不斷加強《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和《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的有效性、權威性和普遍性。中方對有關化武擁有國和遺棄國未能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的時限完成化武銷毀表示遺憾,敦促有關國家根據締約國大會和執理會有關決議要求,加大投入,在有關決定和銷毀計劃確定的時限內儘早完成銷毀;禁化武組織應對包括遺棄化武在內的銷毀進程進行有效監督。中方堅定支持公約框架內的敘利亞化武銷毀工作,併為此作出重要貢獻。中方願與《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締約國一道,共同推動公約第八次審議大會取得積極成果,繼續推動公約在消除生物武器威脅、防止生物武器擴散、促進生物科技和平利用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三)防擴散問題
中方堅決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為實現防擴散目標,各國應致力於營造互信、合作的國際和地區安全環境,消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動因;堅持通過政治外交手段解決防擴散問題;切實維護和加強國際防擴散機制;平衡處理防擴散與和平利用的關係,摒棄雙重標準。中方願同有關各方加強交流合作,共同推動國際防擴散進程。
(四)外空安全問題
中方一貫主張和平利用外空,反對外空武器化和外空軍備競賽,認為國際社會應談判制定新的國際條約,從根本上消除外空安全威脅。為此,中國、俄羅斯于2008年2月共同向裁談會提交“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對外空物體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條約”草案。2014年6月,中俄根據各方提出的意見與建議對該條約進行了更新,並於2015年9月提交工作文件,就一些國家提出的問題作出反饋。裁談會應該儘早以中俄草案為基礎談判達成外空軍控條約。中方主張堅持“兼收並蓄,相輔相成”的原則,推進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和外空透明與建立信任措施進程。
九、人權問題
實現人民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奮鬥目標。人權事業作為一國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組成部分,必鬚根據本國國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進。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權發展道路。
今年是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通過50週年、《發展權利宣言》通過30週年。國際社會應同等重視公民、政治權利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在發展中國家普遍關注的發展權領域加大投入。
人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各國應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開展建設性對話與合作,加強交流互鑒,妥善處理分歧,摒棄將人權政治化作法。人權理事會等聯合國人權機構應以公正、客觀和非選擇性方式開展工作,為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十、聯合國財政問題
所有會員國應切實履行聯合國憲章規定的財政義務,根據聯合國大會決議確定的支付能力原則,及時、足額、無條件地繳納聯合國會費和維和攤款,支持聯合國有效履行職能。聯合國資源的利用應根據資源與方案相結合的原則,努力提高資源管理水準和利用效率,加強問責,充分考慮和照顧發展中國家的合理關切和要求。
十一、國內和國際兩級法治
實現國內和國際兩級法治是各國和國際社會普遍追求的目標。在加強國內法治方面,各國有權自主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法治模式,不同法治國家之間應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借鑒、共同發展。中國政府將以“建設法治中國”為目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做到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加強國際法治方面,必須維護《聯合國憲章》權威,嚴格遵守國家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等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善意履行和統一適用國際法,避免雙重標準,反對濫用爭端解決機制和方式,促進國際關係民主化和法治化。
十二、國際刑事法院
中國支持國際社會懲治嚴重國際罪行、促進實現世界和平和司法正義的努力。國際刑事法院的工作應秉承促進國際和平與安全、維護全人類福祉的宗旨,與其他國際機制協調合作,避免干擾有關和平進程。中方希望法院嚴格遵循補充管轄原則,切實尊重國家司法主權,依法審慎行使職權,以客觀、公正的表現贏得國際社會的廣泛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