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

2016-09-13 12:12:24|來源:新華網|編輯:徐雅平

  原標題:天津市委、湖北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

  新華網北京9月13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決定:

  李鴻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湖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黃興國不再代理天津市委書記,免去其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市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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