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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總7年“圍獵”8名國家工作人員 為官員親屬旅遊買單

2016-09-14 09:56:21|來源:法制日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老總7年“圍獵”8名國家工作人員 為官員親屬旅遊買單

  □本報記者 邢東偉

  □本報見習記者 翟小功

  □本報通訊員 劉 佳

  “不能將正常經濟往來和多年形成的正常友情往來、互助,等同於行賄;而且,我和他們一些人之間還有借款、房屋買賣,不應當認定我行賄……”海南瓊海碧海天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昌武在法庭上辯稱。

  9月9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楊昌武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行賄8名國家工作人員,併為兩名官員親屬支付旅遊費用等,一審以行賄罪判處楊昌武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5年間,楊昌武為承建工程項目,多次給予為其提供幫助的8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325萬元人民幣、70萬港幣、1萬美元及價值9.4萬元人民幣的手錶一塊,併為兩名國家工作人員親屬支付旅遊、醫療、住宿和機票費用共計54.8078萬元人民幣。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2015年上半年,瓊海市多名官員在短時間內集中落馬,其中包括時任瓊海市委原副書記陳列雄、瓊海市副市長邢遠飛、朱允彥等。在這一腐敗窩案的背後,處處可以發現楊昌武的身影。7年時間裏,他一共“圍獵”了8名國家工作人員,成為瓊海腐敗窩案中的“公共行賄人”。

  找到副市長幫忙攬活

  隨著國家批准海南建設國際旅遊島,瓊海市迎來新一輪開發建設熱潮。此時,只有初中文化的瓊海市人楊昌武便開始忙碌起來。他成立了瓊海碧海天實業有限公司,開始不擇手段承攬工程賺錢。

  2009年,瓊海市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業主單位為瓊海市房管局。楊昌武找到分管該項目的瓊海市副市長朱允彥(另案處理)請求幫其承攬該項目,朱允彥直接交待瓊海市房管局局長陳武(另案處理)辦理此事。

  之後,陳武跟代理招標的海南正榮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陳讚炯打招呼,最終楊昌中標該工程,並負責其中第1、2、3棟住宅樓的工程施工。

  2010年,瓊海市嘉積城區財政供養中低收入人員住房和公共租賃住宅小區一期工程公告招標,朱允彥吩咐陳武,陳武又跟陳讚炯打招呼。楊昌武中標該工程。2012年,瓊海市廉租住房小區四期工程公告招標,楊昌武在陳武的幫助下再次中標。

  “為感謝他們的幫助,我分10次送給朱允彥共計150萬元人民幣,分10次送給陳武共計23萬元人民幣、60萬港幣。”楊昌武供稱。

  2014年,瓊海市白石嶺至陽江鎮利試考村道路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楊昌武找到瓊海市另外一位副市長邢遠飛。2014年10月,楊昌武挂靠金中天集團港航有限公司中標該工程項目。

  事後,楊昌武為了和邢遠飛搞好關係,並感謝邢遠飛在工程項目上的關照,先後共送給邢遠飛40萬元人民幣及一塊歐米茄手錶。

  2009年8月,為了拿到瓊海市中低收入財政供養人員住宅小區一期土方工程項目招標,楊昌武還送給時任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的陳列雄(另案處理)10萬元。

  為官員親屬旅遊買單

  2008年至2013年間,時任瓊海市委常委的陳大釗向瓊海市教育局局長劉曉朝(另案處理)打招呼,讓其關照楊昌武承建一些工程。最終,楊昌武挂靠環宇公司承建了瓊海市教育系統的18個工程項目。

  2013年至2014年間,瓊海市塔洋鎮政府的塔洋鎮瓊文街、前門街人行道改造工程、塔洋鎮育才街道改造工程、塔洋鎮墟基礎設施工程招標。在招標前,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陳大釗跟塔洋鎮委書記符章軒打招呼,讓其將工程項目交給楊昌武施工。最終,楊昌武中標上述工程。

  2014年上半年,瓊海市陽江鎮政府的紅色文化小鎮建設一期項目招標。在招標前,陳大釗跟陽江鎮委書記陳高振打招呼,讓其把工程交給楊昌武施工。最終,楊昌武中標該工程。2013年至2015年間,瓊海市委宣傳部的文明生態村項目相關工程發包過程中,陳大釗交待項目負責人王連東關照楊昌武。在陳大釗的幫助下,楊昌武挂靠環宇公司先後承建了六個文明生態村工程。

  為感謝陳大釗的幫助,楊昌武先後送給陳大釗10萬港幣和1萬美元。與此同時,2012年5月至2014年12月間,陳大釗的妻子林曉春多次到醫院治病,楊昌武共支付林曉春住院治療費用18.8萬人民幣、住宿費0.2978萬人民幣及機票款2.937萬人民幣。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間,楊昌武還帶陳大釗的親屬林曉春等人到阿聯酋、日本等國家旅遊,併為林曉春等人支付旅遊費用18.127萬人民幣。

  2010年,瓊海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對2010年農村公路水毀修復項目進行招標,時任瓊海市交通局局長的林宗森跟該站站長蔡元德打招呼,讓其在發包該項目時關照楊昌武。2010年11月,經蔡元德主持的瓊海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議標會議討論決定,楊昌武中標該項目A標段。

  2013年至2014年間,林宗森任瓊海市財政局局長,楊昌武在林宗森的幫助下挂靠環宇公司承建了該局的車棚拆除及新建配電房工程、停車場及庭院周邊綠化改造工程和由該局分配建設資金的七個“一事一議”農村道路硬板化工程。

  記者了解到,2011年10月至2014年10月間,楊昌武帶林宗森的妻子陳巧娜、女兒林琳到阿聯酋、美國、英國、泰國等國家旅遊,併為陳巧娜、林琳支付旅遊費用共計14.646萬人民幣。

  稱人情往來不是行賄

  2008年4月,瓊海市教育局的實驗小學重建項目一期工程由吳厚信挂靠瓊海環宇建築有限公司中標。在該項目建設過程中,瓊海市教育局局長劉曉朝要求吳厚信將其中的食堂工程交給楊昌武施工。

  2009年至2013年間,在瓊海市教育局下屬學校的17個工程招標前,劉曉朝均把工程招標信息告知楊昌武,並讓瓊海市教育局負責招標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吳忠耿幫助楊昌武中標。最終,楊昌武挂靠環宇公司以圍標的方式中標上述工程。

  2011年6月及2012年1月,楊昌武挂靠環宇公司先後中標瓊海市陽江鎮中心小學教學樓及食堂工程和陽江鎮中心幼兒園工程。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間,經該校校長符全(另案處理)審批,陽江鎮中心小學陸續給施工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事後,楊昌武送給劉曉朝100萬元人民幣,送給符全2萬元人民幣。

  “檢方指控我向陳大釗行賄10萬港元、1萬美元及為陳大釗親屬支付醫療、住宿、機票、旅遊費用共計40.1618萬人民幣不屬實。”在法庭上,楊昌武辯稱,他和林宗森、陳大釗之間認識多年,且他和陳大釗還有“房屋買賣”、退“利是”紅包、借款等往來,送錢給林宗森、陳大釗只是正常人情往來、互助,不構成行賄罪。

  楊昌武還稱,陳列雄當時是向他索賄的,沒有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構成行賄。而且,送給符全的2萬元入刑不當。

  法院審理認為,楊昌武自願認罪,積極配合辦案機關工作,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9月9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審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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